索引号 58735799-9/20230920-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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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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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组织或参与起草市委、市政府综合性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的综合性重要文稿。

2.承担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课题的研究任务。对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组织、协调或参与市委、市政府综合性调研活动。接受委托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发展规划、研究报告的研讨和论证,提出意见建议。

4.负责编辑出版《保山经济》、《保山市人民政府公报》等刊物。

5.收集整理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分析研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提出决策参考意见。

6.开展与国内外研究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共性问题进行合作研究。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高政治站位,抓实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学习贯彻党纪党规,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围绕服务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强党、纪律兴党,制定基层党建质量深化拓展年工作要点,推动基层党建质量深化拓展年各项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落实。

2.强化文稿服务,提升工作质量。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部署要求,突出重要文稿服务。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牵头起草并修改形成了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五届一次全会报告,代市政府起草了《2018年至2022年工作情况》等综合性文稿,配合修改完成市政府迎接省政府综合督查、国务院大督查相关汇报材料,较好服务保障了政府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全年共完成各类重要文稿50余篇,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3.大兴调研之风,发挥智库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大抓项目年各项部署要求,认真践行三个工作法,全年精心谋划选定了7个方面的调研主题。通过到一线听取意见、实地调研、现场办公、收集资料,已形成了《保山市硅矿资源开发情况调研报告》《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保山产业发展方向与保山崛起路径分析》《用好RCEP促进保山境外农业高质量发展》《保山市实施“十大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山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对策研究》等6个调研报告,已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参考。

4.履行党建责任,夯实支部堡垒。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抓好“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五大研讨五大比拼活动。坚持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周二学习例会、主题党日为载体的长效学习机制,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突出政治统领、思想引领,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理论学深悟透。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三会一课”42次(其中:党员大会 26次,支委会议12次、讲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统筹推进本室到网格责任区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共服务25次、52小时。帮助网格片区老旧小区购买灭火器83个,并做好日常登记维护;投入创文工作经费10,395.00元用于疫情防控集中清洁消毒、背街小巷整治和市容市貌环境大整治等活动,支部战斗堡垒进一步夯实。

5.聚焦乡村振兴,高位推动落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党建结对促振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等帮扶工作。每季度干部职工深入挂联社区开展调研指导、政策宣传、党建结对共建、安全产生等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本室制定民生实事计划”3项,完成3项;党组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个人制定“为民办事清单”23项,已全面完成。投入10,000.00元推动挂联社区党群服务补短板工作,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参保率均达100%,未出现返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的情况。

6.抓好日常事务,压实工作基础。坚持以综合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围绕年终综合考核,细化工作责任,规范台账资料,落实落细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平安创建、国家安全、保密工作、基层党建、依法治市、政务公开等各项考核工作。抓好平台建设,提升决策咨询服务。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活动和“东河卫士环境大扫除大整治志愿活动,从身边小事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健全完善领导体制机制,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有力,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有关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贯穿党组工作始终,做到业务工作与依法治市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同落实。抓实教育培训,促进干部能力提升,3名处级领导、1名市管职级干部共参加各类培训10次,6名科级领导参加各类培训22次,全体干部均完成干部在线学习和网络APP学习任务。

7.对标一流作风,锻造过硬队伍。抓牢“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对照干部作风八问查找差距,聚焦主责主业对标先进,建立健全党组主抓直管机制,一体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打牢建设模范机关、创建清廉机关基础。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2次、意识形态工作研判4次、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1次、家庭助廉活动1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等活动4次。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格执行《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开展以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持续禁止赌酒赌博,就苗头性问题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认真对四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的29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实行销号制管理,对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毕。全室形成了较为完善制度体系,杜绝了管理松、散、乱的情况,全年干部职工未出现违纪违规被函询、问责、通报等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共设置内设5个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研究科、经济研究科、社会发展科、城乡发展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3,001,626.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1,626.1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8,674.34元,增长10.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8,674.34元,增长10.2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增加244,737.91元,补发在职人员的绩效以及调整基本养老保险。二是项目支出增加33,936.43元,新增就业补助项目以及临聘人员经费,用于发放2名公益性岗位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3,001,626.18元。其中:基本支出2,727,081.55元,占总支出的90.85%;项目支出274,544.63元,占总支出的9.1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8,674.34元,增长10.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4,737.91元,增长9.86%;项目支出增加33,936.43元,增长14.1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增加244,737.91元,补发在职人员的绩效以及调整基本养老保险。二是项目支出增加33,936.43元,新增就业补助项目以及临聘人员经费,用于发放2名公益性岗位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27,081.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01,374.83元,占基本支出的88.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5,706.72元,占基本支出的11.94%。人均23,264.7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4,544.6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本年度我单位共实施4个项目,分别是《临聘人员经费》、《保山市人民政府公报》编印经费、《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2022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助》全部已按设定的目标完成。

1.《临聘人员经费》支出48,000.00元,主要用于2名临聘人员劳务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2.《保山市人民政府公报》编印经费,支出199,983.31元,主要用于刊物的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差旅费、邮电费等,编辑出版12期,每期2000册,刊登面向市内、面向基层、颁布政令、通告市政府政务信息,集中刊登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普发的非密级文件,选登国务院、省政府非密级重要文件和市级部门普发的非密级重要文件。编辑印刷完成后,邮寄到行政村。

3.《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支出18,000.00元,主要用于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4.2022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助》支出8,561.32元,主要用于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1,626.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78,674.34元,增长10.23%,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增加244,737.91元,补发在职人员的绩效以及调整基本养老保险。二是项目支出增加33,936.43元,新增就业补助项目以及临聘人员经费,用于发放2名公益性岗位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57,784.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1%。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557,784.51元,其中:行政运行2,309,801.2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7,983.31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9,41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32,850.88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1,650.88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200.00元;就业补助26,561.32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6,561.3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9,529.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79,529.47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09,711.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9,817.7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9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529.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589.0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6.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3.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529.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589.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疫情导致减少出差、公务用车使用频率;二是本着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配餐标准等。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470.98元,下降38.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410.98元,下降46.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940.00元,2021年未安排公务接待支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导致减少出差、公务用车使用频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督导刊物发放情况、乡村振兴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交流、工作汇报,产生的接待2批次31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5,706.72元,比上年增加25,197.72元,增长8.3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办公设备老化,增加办公维修费以及按工作实际增加了公务接待费用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50,447.70元、水费1,631.00元、电费5,062.00元、差旅费22,737.00元、劳务费5,000.00元、工会经费52,800.00元、公务接待费2,9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89.02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及租车费)165,3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资产总额1,134,299.70元,其中,流动资产11,451.28元,固定资产1,120,268.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5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7,822.4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7,822.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50,0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4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219.0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419.0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219.0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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