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563104D-/2021-0303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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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1年部门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部门2021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是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监督检查行业标准实施,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是负责制定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是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是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是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是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是组织制定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检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是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全市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一是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保山市广播电视局行政编制10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技术保障科、公共服务科。
保山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心为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同时加挂保山市广播电视发射台、保山市广播影视技管中心牌子,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有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未设置内设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统筹调度,抓好疫情防控宣传。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广电局主动作为,制发应对疫情宣传引导工作方案,对全市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全面统计全市应急广播等公共广播系统疫情防控播出情况,积极开展公益赠播行动;持续做好疫情动态的发布和防控宣传,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及时传送疫情防控知识及最新政策。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累计发布各类通知、公告2058条次,累计播出防疫抗疫广播公益广告3286条次,电视公益广告735条次,宣传防疫抗疫科普知识1200多条次,有力营造了全社会立体防控的舆论氛围。
2.严谨细致,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树牢“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的生命线”,抓好安全传输保障,强化值班值守,圆满完成4.4全国哀悼日活动、省“两会”、全国“两会”、“6.4”、国庆中秋、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等重要时段、重要节目保障及日常安播任务;深入开展新疆博乐等几次重大停播事故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持续抓好整改提高;不断完善应急处置制度体系,加强主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维护广播电视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的能力。
3.有效监管,提升行业治理水平。持续加强黑广播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三电”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和境外卫星电视管理工作力度,累计组织开展“黑广播”打击治理3次、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4次、“三电”广播电视设施查处每月1次;对辖区内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传输频道及各级播出机构执行播前三审和重播重审制度情况进行有效监管,抽查部分电视频道开展公益展播情况;配合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出版物市场及网络文化环境监管等工作。2020年,在全市范围共组织联合执法26次,出动176人次,58车次,查处拆除非法卫星接收设施总户数221户,没收暂扣接收设施56套,取缔销售和安装点总家数14家,发放和张贴宣传单张数12000余份,电视广播广告宣传条数180条,有效维护和保障卫星广播电视传播秩序。开展网络直播企业走访1次,检查网络直播企业8家。
4.重点突破,谋划项目补齐短板。基于全市尚未达到“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的问题短板,在国家广电总局深入实施“智慧广电”建设工程的前提下,以加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围绕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情况开展地毯式摸底调研,并结合保山实际提出可行性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多方合力构建全市应急广播“一张网”方能行稳致远》被市政府办公室《决策参考》采用,并得到省广电局、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意见批示。目前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已列入市级“十四五”一般专项规划项目,补助15万元专项规划资金,已委托国家广电总局广科院进行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规划编制,计划年底前通过评审并发布。
5.多管齐下,合力推动“智慧广电”建设。按照“全国一张网”的总体要求,积极协调宣传、财政、国资、等部门和县(区)股东单位,支持做好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工作,圆满完成全市范围内有线电视网络股权7家股东单位的股权归集划转工作。完成700兆赫迁频前期工作,全市34个广播电视台站均已完成中央和省级节目模拟信号关停工作。全力做好电信部门5G干扰协调工作,制定会商通报机制和抗干扰措施。积极参与推进媒体融合发展。配合完成五县(市、区)县级融媒体中心的技术系统检测和省级验收。
6.打造精品,强化高尚价值引领。做好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推优工作,前三季度向省广电局推荐报送广播电视新闻优秀作品22件,《我们在共和国1号界碑向祖国致敬》《牢记总书记的嘱托 让“幸福的地方”更加幸福》《12年坚守 只为7分钟通行》等3件作品获省级优秀并推荐总局;《高黎贡山跨州市移民“筑梦”芒宽》《脱贫只是第一步 好日子在后头》获省级优秀奖。作品推优的机制进一步顺畅,基层参与申报的积极性得到激发。紧紧围绕打赢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党100周年等重点宣传主题,加大对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作品创作生产的指导和监管。
7.夯实基础,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完成保山市狮子山广播电视发射台管理职能接收及安全播出能力提升工程。启动全市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三化一美丽”建设工作。接收并逐步恢复地方广播电视FM98.7兆赫节目的覆盖传输工作。完成全市5个高山骨干发射台站省级节目无线数字化试点改造,取得全市地方节目覆盖全省领先、省级节目覆盖全省排名第三的好成绩,同时投入10万元市级资金创新技术支撑,率先在全省建成市级统一的备用信源系统,大幅提升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公共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9.27%、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7.74%。
8.健全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完成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中5家监管对象的信息采集和公告发布;完善广电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窗口和流程,在政务中心统建平台上线测试服务事项22项;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下发《保山市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试行)》;完成2020年权责清单修定,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17项,并完成与政务服务外网政务服务实施清单的链接。
9.点面并进,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抓实行业扶贫责任,目标任务全面达成。全年进行“挂包帮”“转走访”8次,协调项目2个,项目资金5万元,其中3万元用于基层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2万元用于天宁小学诚信文化进校园基地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驻村与挂钩村研究脱贫攻坚短板问题销号,干部职工自愿捐款21169元以产业项目扶持短板困难户。
10.协调推进,各条块工作有条不紊。加强工作统筹,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做好平安建设、国家安全、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保密、档案、信访、禁毒、妇女儿童、法治建设、防灾减灾、环境保护等常规工作,部门职责履行到位;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进机关”示范单位、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文明创建活动;保密档案室已近建成,“保山广电”微信公众号上线运行。按照部门职能分工,配合相关责任单位合力推进舆论宣传、市场执法检查、政务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多项工作的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有内设科室4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技术保障科、公共服务科。
保山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心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2.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5.2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7.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7.96万元,增长26.5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分两批次下达,第二批次是下半年下达;二是因为中央运维费重点用于保障发射台站正常转播中央广播电视节目,属常态化连续性工作。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5.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5.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5.20万元(本级财力315.2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96万元,增长7.1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预算项目增加25.00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98万元;二是保山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心本级预算项目减少8.00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增加0.9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2.2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6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保山市广播电视局增加2.98万元,二是保山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心基本支出预算增加0.98万元;项目支出38.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00万元,增长80.9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保山市广播电视局增加本级预算项目25万元,二是保山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心减少本级预算项目8.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1.2070801行政运行154.2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人员工资、保障局机关的正常运转,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2.2070807传输发射65.7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安播中心人员工资,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070808广播电视事务7.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正常运转,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4.2070899其他广播电视支出38.0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基层广播服务站点运行维护及数字化升级改造经费30.00万元,二是市广播电视发射台和市狮子山广播电视发射台地方广播电视节目覆盖运行维护经费8.00万元;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7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和安播中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8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职工医保;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安播中心职工医保;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和安播中心职工医疗补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20批次,预计共计接待1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保山市广播电视局(部门)项目经费38.00万元,其中安排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机关全市基层广播无线发射站维护和数字改造经费30.00万元,安排保山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心地方广播电视节目信号运行维护经费8.00万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分别如下:
项目一:基层广播无线发射站维护和数字改造经费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保障60个基层广播无线发射站点正常运行。
(2)质量指标。
发射机满功率、满时间、满调制播出。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地方广播节目覆盖率逐年提升。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满意度逐年提升。
项目二:地方广播电视节目信号运行维护经费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保障2个市级广播电视发射台正常运行。
(2)质量指标。
发射机满功率、满时间、满调制播出。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地方广播节目覆盖率逐年提升。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满意度逐年提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72万元,减幅2.55%。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