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00MB1563104D-/2023-0414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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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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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3部门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3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是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监督检查行业标准实施,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是负责制定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是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是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是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是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是组织制定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检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是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全市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一是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技术保障科、公共服务科。

所属单位1个,是保山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心(加挂保山市广播电视发射台、保山市广播影视技管中心牌子),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保山市广播电视局将做好全市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突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主线,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工作要求,围绕“聚焦一条主线,抓实两个重点,推进三项工程,夯实四个基础”的“1234”工作思路,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团结奋斗,奋力推动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和融入全市工作大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编制2023年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12月统计,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财务总收入5,238,994.1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38,994.1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0元。

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112,654.19同比增长26.97%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调整,基本支出增加457,800元,同比增长15.42%2.因为项目数量增加,项目支出增加654,854.19元,同比增长56.57%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38,994.19元,其中:本年收入5,238,994.1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38,994.1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112,654.19同比增长26.97%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调整,基本支出增加457,800元,同比增长15.42%2.因为项目数量增加,项目支出增加654,854.19元,同比增长56.57%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部门预算总支出5,238,994.1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38,994.19元,其中:基本支出3,426,5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7,800同比增长15.4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工资支出增加,五险一金基数调整,社保缴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812,494.19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54,854.19同比增长56.57%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数量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广播电视—行政运行支出1,806,7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支出993,400元,主要用于安播中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广播电视—广播电视事务支出25,000元,主要用于安播中心公车运行维护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广播电视—其他广播电视支出支出450,550元,主要用于确保全市调频广播台站运行稳定,收听效果良好;保障2座市级广播电视发射台正常转播地方广播电视节目长期通、优质通;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953,744.19元,主要用于保障2座市级广播电视发射台正常转播中央广播电视节目,确保中央广播电视节目长期通、优质通,提升安全播出保障能力;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362,400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0,900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干部职工的基本医保单位部分;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600元,主要用于缴纳安播中心干部职工的基本医保单位部分;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8,700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8,800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保单位部分。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预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08,200元。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408,200元,主要用于为各县(市、区)32座地方广播电视节目发射(转播)台正常运行提供保障,确保地方节目长期稳定安全运行,保障广大群众正常收听收看市、县级广播电视节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7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5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3,000元,较上年减少7,000元,下降8.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我部门历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000元,较上年减少7,000元,下降3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次,共计接待13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根据历年接待费执行情况自检自查,发现存在资金沉淀占用情况,因此对今年的接待费预算进行调减,进而更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根据车辆数量定额预算,故历年来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527号)文件精神,重点用于为群众提供看电视、听广播服务。具体包括:一是推动全市智慧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台站建设及推广,目前已经初步取得试点建设成效。二是做好广播电视节目覆盖补点建设相关工作,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率,保障偏远山区、农村群众能享有更优质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

2.全市基层广播无线发射站维护和数字改造经费,绩效目标: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好地把地方党委、政府的声音传到千家万户,确保57座乡镇基层广播发射点长期、高效、优质运转正常。

3.地方广播电视节目信号运行维护经费,绩效目标:继续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为了广大人民群众能通过无线方式免费收听收看地方广播电视节目,把地方党委、政府的声音传到千家万户,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全力保障地方节目地面数字电视信号长期通、优质通。

4.狮子山发射台安全播出水平能力建设经费,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对围墙、道路和院场进一步维修维护、提升改造,将有效提高狮子山中央广播电视节目公共保障能力,全面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升保山市狮子山广播电视发射台的安全播出水平,确保广播电视信号长期通、优质通。

5.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保障户户通工程用户的正常收视,免费为农村用户提供60套电视节目和44套广播节目;有力保障省级节目无线覆盖工程的正常运行,利用区域内广播电视发射台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云南省第1套广播电视节目,实现农村地区广播电视长期通、优质通,促进达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指导标准。

6.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模拟、数字)运行维护经费,绩效目标:补助资金用于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及模拟信号)覆盖工程发射系统、附属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大型维修费用以及包括电费、发射机维护材料、备品备件和通风设备、信号源、天馈线、多工器等在内的日常维护,确保转播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发射台站发射设备的安全播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2,800元,较上年减少8,100元,下降3.1%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人员公用经费按照总额的100%核算,2023年人员公用经费按照总额的95%核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广播电视局资产总额7,112,189.66元,其中,流动资产756,012.79元,固定资产6,353,870.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2,30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28,82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75,722.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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