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阻断
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
生命安全。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全市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县(市、区)林草部门要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
监测,对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防野生动物对
外扩散,严禁销售、运输、贩卖。
二、各县(市、区)林草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农
(集)贸市场、超市、餐馆、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监管,严
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三、各县(市、区)林草部门要主动配合当地相关部门
加强对经营场所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要依法
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给予停业整顿、查
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四、消费者要充分认识使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提高
安全防范意识,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五、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拨打以
下举报电话: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杨用祝 0875-2120954
13708751268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王笑峰 0875-3039945
13908755208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张加艳 0875-5161200
1398756137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陈纲 0875-8127863
13577512353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刘世璋 0875-6127441
18087585578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字汉成 0875-7131298
18183953640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