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6-8-/2021-1109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11-09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精准贯彻执行,巩固拓展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推进我站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教育常态化、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安全意识,保山市生态修复站于近期组织学习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中秋、国庆期间分类分项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会上,党支部书记领学了“文山州丘北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王国武在公务活动中违规饮酒问题”“保山市龙陵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王兴伟违规审批报销聚餐费用问题”“大理州云龙县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梅达违规组织聚餐并接受行业监管对象宴请问题”等10个典型问题案例通报,对与我们工作相近的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并结合林检绿化党支部、生态修复站工作情况,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教育常态化了做了安排部署。一是要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树立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学习教育常态化,做到常学常新、常用常新,自身修养不断提升;做到把讲规矩守纪律放在首位,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要加强家风教育,管好家人,确保本人安全、单位安全,家庭和谐幸福。二是要对照通报的典型案例,再进行分析研究,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反弹。三是党员干部要筑牢初心和使命,要认真履职尽责,完成好局党组安排的中心工作、单位的职责工作和自身的本职工作,为保山林草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供稿人:市生态修复站 李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