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6-8/20230506-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5-06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市林长制领导小组安排,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编制了《保山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意见(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反馈方式:联系电话:0875-2129182
保山市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保山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意见(2023—2025年)
(征求意见稿)
林草资源是重要的可再生资源。合理利用林草资源是遵循自然规律、实现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与自然资产保值增值的内在要求,是推动产业兴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社会对优质林草产品需求的重要举措,是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内生动力的必然要求。为合理利用林草资源,加快推动保山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林草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培育和合理利用林草资源,充分发挥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多种功能,促进资源可持续经营和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增加优质林草产品供给,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粮油安全、木材安全作出重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确处理林草资源保护、培育与科学利用的关系,建立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林草产业体系,筑牢发展根基。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林草资源禀赋,培育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培植林草产品和服务品牌,形成资源支撑、产业带动、品牌拉动的发展新格局。
--坚持创新驱动,集约高效。加快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科技创新,推动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集聚发展转变,培育发展新动能。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培育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政府引导和监督管理,完善服务体系,健全发展新机制。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保山市林草资源合理利用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林草资源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林草产品加工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出口贸易进一步扩大,林草产业成为推动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全市林草业综合产值达400亿元,年均增长率22%。其中,第一产业产值220亿元、第二产业产值100亿元、第三产业产值80亿元,一、二、三产业产值比例由2022年的63:24:13优化调整至55:25:20。
二、重点工作
(一)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1.科学利用林地资源。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政策,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林草产业市场准入目录、市场负面清单及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科学确定适宜发展的林草产业类别、规模及资源开发利用强度等。在严格执行林地利用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挖掘林草产业发展空间,推动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相关政策落地实施。
2.放活林地林木经营流转政策。建立健全区域内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鼓励通过流转以及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合法流转集体所有的未利用林地经营权;鼓励采取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允许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有效防范林权流转风险,对符合政策的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依法登记造册,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切实保障广大农民、林草业经营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增强木材储备和供给能力。创新国有林场发展机制,探索开展特色经济林生产、苗木培育、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经营活动,增强国有林场可持续经营发展能力。
3.积极落实配套相关政策措施。放活人工商品林,建立森林经营成效评价体系,科学制定商品林经营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坚持保护与经营并重的前提下,加大人工商品林林木采伐政策宣传力度,对符合主伐年龄的成熟林、过熟林,依照《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规定,可采取择伐、皆伐或渐伐方式进行主伐,实行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的,在不采伐林木、不影响树木生长、不造成环境污染的前提下,允许放置移动类设施、利用林地空间建设必要的生产管护设施,生产资源库房和采集产品临时储藏室等可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二)加快构建保山特色林草产业体系
4.推动坚果产业提质增效。进一步落实“疏密、降冠、混农、增效”等技术措施,加强核桃、澳洲坚果等坚果产业优质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产业+”经济,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综合效益。优化坚果产品标准化初加工布局,及其地方标准制订,新建坚果标准化初加工一体化生产线20条,到2025年全市坚果初加工一体化生产线实现全覆盖,标准化初加工能力达80%以上。积极争取云南省坚果产品初加工机械一体化技术示范与推广、收储贷款贴息、仓储物流建设等项目支持,引进或培育企业开展坚果油脂类、休闲食品类、蛋白类产品精深加工,加大多肽能量饮料、解毒消肿中药制剂、染发剂等产品研发和推广,提高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推动建立隆阳区、昌宁县核桃产业园、核桃交易市场,建立和完善坚果产品市场销售体系。到2025年,全市坚果产业面积稳定在400万亩以上,干果产量26万吨,实现总产值80亿元。
5.规范发展林下经济产业。严格落实《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修订)》。在限制利用的林地内,经科学评估论证获得备案的情况下,可适度开展林下经济活动;在经济林、人工用材林、人工能源林等优先利用林地内,合理开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非木质林产品采集利用等林下经济。加快形成隆阳区道人山野苤菜人工繁育及经营利用示范基地、施甸县善洲林场林下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腾冲市沙坝国有林场创新发展综合示范基地、龙陵县紫皮石斛仿野生种植示范基地、昌宁县四角田村野生菌人工保育促繁示范基地等一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加快林下产品初加工一体化建设,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模式,提升产地加工能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到2025年,全市林下经济经营利用面积突破700万亩,实现总产值40亿元。
6.大力发展特色苗木花卉产业。加强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体系建设,重点培育以大树杜鹃、腾冲红花油茶、红花木莲、桫椤、保山茜、石斛、兰花、清香木、香叶树等具有地方特色的珍稀乡土树种和苗木花卉产业,建成1个省级重点保障性苗圃基地、5个市级重点保障性苗圃基地,形成“1+5+N”的乡土树种绿化苗木供应保障格局,推动隆阳区、腾冲市、龙陵县苗木花卉交易市场建设。到2025年,培育观赏苗木、盆栽植物等900万株(盆),实现总产值8亿元。
7.促进传统木竹加工业升级。加大资源培育和原料林基地建设,多渠道保障原料供给。开展木竹产品市场规划,逐步形成功能完善的木竹材及加工产品市场体系。加强对现有木竹材加工企业的指导和扶持,推动资源向优势龙头企业聚集,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激发“以竹代塑”潜力,加快培育木竹制品加工企业,大力推广干燥、清洁、智能生产技术,提升人造板、木竹地板、木竹制品、木竹家具等产品产能和环保性能,推动木竹加工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木竹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到2025年,实现总产值40亿元。
8.培育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兴产业。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加大对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力度,进一步改善生态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推进隆阳区香柏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以及腾冲恒益东山草原国家4A旅游景区建设,积极发展草原旅游。重点推进腾冲北海湿地、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昌宁右甸河省级湿地公园生态旅游发展,加快形成湿地生态旅游产业集群。以高黎贡山百花岭观鸟生态旅游为引领,提升腾冲曲石姜家寨、来凤山观鸟点接待容量,新建隆阳太保山、施甸善洲林场、腾冲猴桥、龙陵龙新、昌宁天堂山等10个观鸟点,推动野生动植物观赏产业发展。以申报创建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体验基地、养生基地为契机,加快推进森林城市及森林乡村建设,推动森林康养与医疗、养老、体育、文化等行业深度融合。到2025年,实现年客源量450万人(次)、产值50亿元。
9.发展壮大石斛产业。加大石斛产业政策扶持力度,扶持发展绿色、有机、安全、健康产品,建设一批设施标准、管理规范、绿色生态的石斛生产基地,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综合实力强的石斛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特色突出的石斛品牌,切实将龙陵县打造成为全国紫皮石斛产量中心、加工中心、交易中心和研学中心。到2025年,全市以龙陵县为主,石斛种植面积达5万亩,年产石斛鲜条2万吨,年出圃石斛花卉1000万盆、种苗2亿株,实现总产值100亿元。
10.做精腾冲红花油茶产业。进一步挖掘油茶产业发展潜力,认真落实“将国家二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用于建设高标准油茶林,扩大新增油茶种植空间”或“允许对划为天然林、公益林的油茶林采取带状更新、高新换冠、品种更新等方式实施低产林改造,提高单产水平”等政策措施。加大腾冲红花油茶在食品、医疗、保健等方面的产品研发力度,丰富产品种类,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将其列入“一村一品”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景观林、大型特色木本花卉产业,将和睦村打造成“中国红花油茶第一村”,带动腾冲红花油茶产业升级发展。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用好“腾冲红花油茶油”地理标志产品、“腾冲红花油茶”证明商标,提升品牌形象和影响力。到2025年,建成高标准示范基地10万亩,实现总产值2亿元。
11.巩固提升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余甘子、酸木瓜等特色优势产业区域布局,稳定种植面积,打造一批集约化、标准化种植基地,着力提升单产水平和经营效益。余甘子产业以隆阳区为重点,开展食用、药用优良种质深度发掘,完善良种繁育体系,提升良种保障能力,大力实施低产林改造,推广提质增效技术,打造高标准栽培示范基地;酸木瓜产业以施甸县为重点,加强新品种展示示范,优化产业布局,稳步增加产业基地面积。到2025年,特色优势产业面积5万亩,年产鲜果7000吨,实现总产值1.2亿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林草产业发展工作纳入林长制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分重点产业组建工作专班和专家组,制定出台全市林草产业优质高效示范基地认定办法和配套扶持政策,分年度组织认定。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林草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定期研究调度,推动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建设,培育和壮大林业龙头企业。推动昌宁核桃、龙陵石斛、腾冲木竹材加工等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引导发展“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林草产业经营模式,打造现代林草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营造林草行业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三)完善投入机制。推动林草产权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创新。以腾冲市为试点探索开展森林碳汇工作,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优化林业贷款贴息、科技推广项目等投入机制,重点支持珍贵乡土树种、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森林(草原)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领域。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激励各类经营主体投资林草产业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
(四)拓展金融服务。积极争取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争取金融机构开发林业全周期信贷产品,推广林权按揭贷款,推动林草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和生态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拓宽支持林草产业的金融产品,鼓励各地建立林权收储担保服务制度,支持林草业规模经营主体创办(领办)林权收储机构,支持其以自有林权抵押折资作为保证资金。争取金融机构开展林产品抵押、质押融资。争取保险机构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建立林草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和标准。
(五)加强市场建设。推广“互联网+”模式,建设林草产品电子商务体系,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加强大数据应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推行订单生产,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长期稳定购销关系。深入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完善统一规范的产品标准、认定和标识制度。加强区域特色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建设。
(六)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用材林、经济林、林下经济、竹藤、花卉等关键技术研究,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创新木质非木质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和草原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开展林业和草原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七)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深化林木采伐审批改革,改进林木采伐管理服务,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促进林草资源可持续发展和利用。健全林草资源数据库、资源监管体系、林权管理系统和林区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乡镇林业工作站公共服务职能,全面推行“一站式、全程代理”服务。
(八)维护质量安全。健全林草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林草产品质量评价制度和追溯制度。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大力推进产地标识管理、产地条形码制度。培育创建一批林草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建立主要林草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机制,及时发布检测结果,引导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及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