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6-8/20231019-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10-19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工作需要,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驾驶员)1名,从事公务用车驾驶工作。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保山市城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4.“4050”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人员)
(三)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限52周岁以下男士优先,初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须持有C1及以上驾照,3年以上熟练驾驶经验,退役军人在部队有驾驶经验者优先。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组织协调能力。
注:1.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3年的不在招聘范围内。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待遇标准
1.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考察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20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42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单位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单位不安排食宿,出差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签订劳动合同(正常最长不超过3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0月19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11月2日。(工作日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3办公室(隆阳区金山路6号),联系电话:0875—213496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张,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或者《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填写《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入考试。
(四)考试
1.报名人员审核通过后,持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组织的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为:驾驶技能考核、面试2项。
2.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招聘小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通过“驾驶技能考核+面试”的方式确定拟招聘人员。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驾驶技能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最后按岗位综合成绩(驾驶技能考核成绩*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
(五)确定拟聘对象
按照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报告交至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办公室。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局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进行安置人员信息录入、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875-2136796(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未尽事宜由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负责解释。
附件: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