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6-8/2023122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12-20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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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2. 比选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使用,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拟通过比选,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完成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2.2 比选范围: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完成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2.3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结束。

2.4 服务地点:保山市。

2.5 服务标准:入选招标代理机构,在实际项目服务中满足国家、省、市招标投标相关法规、行业标准及比选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且为本单位人员。项目实际执行中,除项目负责人外,供应商拟派往项目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项目业主要求响应时能两小时内到达目的地。(拟投入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度(2021至2022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等。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提供符合前述要求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最终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熟悉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并开展过相关林业项目招标代理工作;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比选。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投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在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五楼防火科(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获取比选文件(请携带空白电子U盘)。

4.2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15:00时,地点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五楼防火科(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后,自行离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人将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alkalih2o.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875-214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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