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6-8/20231215-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重点工作 发布日期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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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报告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我局始终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在林草干部职工中树立林草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的认识,坚定推进林草法治建设,是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求,是加快深化林草行业改革的重要保障的思想信念。

2.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及机关党委结合实际,制定了《局党组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开展专题学习8次,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髓要义、实践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核心要义,保障林草事业健康发展。

3.根据《法治保山建设规划(2021-2025)》《保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保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及其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结合《云南省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及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保山市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下发至五县(市、区)林草局以及局属各单位、科室,并认真贯彻执行。

4.积极组织开展法治、业务培训。2022年4月14日-15日,邀请市司法局和单位法律顾问开展了2022年度全市林草行政执法视频培训。6月1-2日,组织全市林草部门相关执法人员参加了全省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视频培训。10月19-21日,组织全市林草一线行政执法人员80余人开展了行政执法培训,提高了我市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及依法行政能力,规范了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行为。

5.我局注重加强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从体制、机制、制度和思想作风上,扎实推进林业系统行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为民用权、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既不失职不作为,又不越权乱作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1.及时完成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地方立法任务,对《保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稿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2.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

一是认真总结全市贯彻《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工作开展情况并报省级;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完成对全市贯彻《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情况执法检查,牵头开展审议意见办理工作。

二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力争做到监管全覆盖。(1)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认真开展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林草种子、植物检疫、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强化行业监管。(2)认真组织开展林地变更调查、森林资源年度出数和森林督查工作。指导督促县级林业部门现地核实国家和省判读移交的疑似变化图斑,发现并查处了一批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有效的保护了我市的森林资源。(3)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场核查、资源林政监督检查、雨季造林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森林防火监督检查等专项监督检查,有效地保护了全市林草资源。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一是坚持把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登记备案和清理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全市林业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抓实抓好。及时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确认,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保证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规范、有效。二是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制发全过程加强管理,做到有件必报、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筑牢全面依法治市社会基础

1.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一是局党组及机关党委结合实际,制定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2 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等内容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开展学习。二是建立周例会学习制度,组织开展了新《草原法》《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林业法律法规以及禁毒知识宣传学习等活动。三是4月,组织开展了全市林草行政执法视频培训。6月组织市、县林草执法单位参加了全省林草行政执法网上培训和开展《湿地保护法》集中学习培训2期。10月,组织开展了林草行政执法培训1期。

2.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制定了《保山市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并认真贯彻执行。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户外广告等新媒体,文艺汇演、乡村舞台、群众集会等公众活动,盯紧林农、林企、户外运动爱好者等进山重点人群,重点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林地林权、草原、湿地、病虫害防治等与广大群众关系密切的林草法律法规知识。依托清明节、植树节、“世界湿地日”、“爱鸟周”、儿童节、12.4宪法宣传日、高黎贡山观鸟节”等节点,认真林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抓实科普宣教,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的大保护格局。

3.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对照测评任务指标,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广泛宣传,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等建设同部署同落实,重点加强民族地区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四)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统一领导,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局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林草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做到与林草行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按要求主动向党委和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年度工作情况。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了云南旦阳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坚持实行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参与机制,法律顾问在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森林火灾保险合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合同》等合同协议签订、政策文件起草等方面提供了法律服务,提高了我局涉法事务处理能力。

3.机制健全完善,决策科学民主。一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会议制度、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工作制度等制度建设。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议题预告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决策过程的合法、合理和科学性,杜绝决策专断和滥用权力的现象。

(五)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认真履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保山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及时报送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二是全面维护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国之大者”守紧抓牢。创新管护体系。划定网格责任区331个,设立72个哨卡,120条野外巡护线路。组建防火期应急扑火队9支200人,签订联防协议签订联防协议52份,联合巡护巡查6次。依托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在高黎贡山地区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国家公园创建,已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抓实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抓实生物多样性保护。

三是全面推行林长制,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全面建立。出台了林长制会议、林长巡林等6项配套制度,建立了总林长令发布和“林长+森林警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高标准召开了林长制领导小组会议,市级林长巡林调研共计18次,县级林长巡林调研共计355次。市、县人大常委会、政协扎实开展林长制工作督察。

四是全面推进国土绿化,生态修复稳步实施。完成全市造林绿化123.5万亩,55495个图斑核查,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营造林5.906万亩。扎实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开展绿美校园、绿美公路创建,提前完成义务植树300万株目标任务。

五是全面开展资源保护,生态效益明显提高。做好全市490.86万亩公益林和725.9663万亩天然林停伐保护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抓好4624名生态护林员管理。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7532份,采伐量25.35万立方米。依法审核审批使用林地项目130件1685公顷。抓好森林督察。持续抓好历年森林督查问题图斑的整改落实工作,累计核实疑似问题图斑3165个,查处案件252起,全市整改到位率95.6%,位居全省第五位。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调动10支330人专业队力量,启用151台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基本构成立体监测预警体系。实施林下割除11683.4公顷,组织计划烧除6次4868.6公顷。防期内共查处违规用火777起,处罚金额33.725万元。截至目前未发生森林火灾。

六是全面抓实科学研究,科技推广纵深发展。开展林草产业技术培训9期,受训人数558人次,发放技术手册和果树修剪嫁接工具518套。积极组织腾冲红花油茶良种选育及栽培技术创新成果申报2022年云南省科技进步奖,配合中国林科院热效应林所对勐统镇西南桦种源家系试验基地进行年度调查和申报国家良种。

七是全面实施提质增效,生态产业不断壮大。实施完成核桃、油茶、石斛等产业提质增效2万亩。争取2022年油茶低效林改造任务1.2万亩,720万元。

八是全面创新宣传方式,生态文化深入弘扬。1.强化线下宣传,营造良好的线下宣传氛围;深入林区一线、高黎贡山周边等区域,结合实际开展生态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知识工作宣传,不断提高重要生态区域周边群众的环保意识;打通线上宣传,利用电视、抖音、微信平台等新媒体,进行丰富有趣的网络宣传。

2.深化以“放管服”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严格执行并联审批制度,整合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全力打造法治高效的审批制度。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和“好差评”制度,真正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为民服务“一次办结”。三是通过评价机制不断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始终保持举止文明、热情礼貌、用语规范、服务高效的工作作风,杜绝作风漂浮、拖拉、推诿等现象发生,树立部门良好形象,进而实现高效廉洁的窗口服务。

3.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执法全过程记录及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积极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及时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三是严格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等要求,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抽查情况及其他行政执法信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不断规范规范林草各类执法文书的填写和制作,并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保存。四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文过字、音像等方式,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结合已有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和执法办案系统,探索推行音像记录等方式,实现执法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五是认真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作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做出前的必经程序,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目前,由我局政策法规科对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逐案审核,确保行政执法合法有效。六是4月组织开展了市林草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4.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在处罚决定书中明确记载使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积极应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共录入行政许可信息91条、行政处罚信息2条,行政执法数据录入率达100%。

6.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15件,面商率、办复率均达100%。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办理信访件4件。

7.按要求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和司法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按时上系统填报数据和报送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2022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8.在工作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注重采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建议。未发生不予回(复或不及时回复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情形。

9.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未出现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或被变更、撤销的情况。

10.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度,市林业和草原局无行政应诉案件。

11.全面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我市、县林草局(含二级单位)共有人员编制约1200人。市、县级林草部门都设立了政策法规、资源管理、林政稽查、野生动植物保护、有害生物防治、林草种子管理、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等执法机构。

12.按要求组织开展了2次行政执法证考试和换发工作。现全市林草系统持有云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共计714人,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全面协调的作用,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局办公会议,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有方向、攻有重点、做有抓手。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制,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切实提升政府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困难、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系统观念、标本兼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市林草事业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林草建设仍存在不少问题短板,林草系统还面临不少困难挑战。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规定还不够到位,需要继续提高决策制定过程中征求市场主体特别是广大中小和民营企业意见建议的力度和效果。二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基层执法监督体系仍未健全,执法队伍素养仍需提高。三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证据收集、案卷管理和过程公开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需要进一步落到实处。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走心,并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自觉行动。

(二)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市实施方案,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三)围绕“高位引领、林长尽职、制度机制、督察考核、宣传引导”等,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

(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五)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六)加大培训教育力度。以专业培训、案卷评查、交叉检查、跟班学习、外出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市、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国有林场、乡镇林业工作站等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强化法律法规学习,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七)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部门“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突出工作实效,推动林草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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