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6-8/20240228-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重点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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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立法工作情况
积极配合完成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地方立法任务。一是对《保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征求意见)》《云南省古茶树调查登记规程》《保山市湿地资源特许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确认,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保证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规范、有效。2023年,我局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1件,已及时报市委办备案审查,不存在出台的党内文件被责令纠正的情况。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已依程序进行备案。三是按要求认真开展了涉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涉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涉及行政复议内容、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专项清理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时上报了清理结果。
(二)规范执法工作情况
1.财政、审计等监督情况。局领导第一时间明确规财科、办公室针对审计提出的“单位国有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认真开展国有资产的清查工作,找准政策依据,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2.推动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措施落实落地,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四部门联合制发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保林草联发〔2022〕6号),初步建立起了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制度,2023年8月21日4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分析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并提出应对举措,协助化解重大、疑难、复杂行政案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在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3.规范实施重大行政决策。2023年3月,制定并公开了市林草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办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后因国家出台新的政策,为避免地方政策与国家、省政策冲突,暂停出台该实施方案,待省级方案正式实施后再结合实际按程序修改出台实施。
4.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把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和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纳入“放管服”改革工作重点内容,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积极推动实施。最大限度减少证明事项和压缩事项办理时限,对“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并公布了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2023年,我局仅受理办结“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1件,提交材料齐全有效,不需要实行告知承诺制。
5.依法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市林草系统严格贯彻执行省《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实施办法》《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2023年版)》,不断规范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实施。
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及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一是积极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抽查情况及其他行政执法信息。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不断规范规范林草各类执法文书和证据材料的收集、填写和制作,并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保存,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认真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作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的必经程序,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2023年,局政策法规科对办理的312件行政许可事项和6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逐案审核,确保行政执法合法有效。
7.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林草局组成案卷评查组,对全市林草系统2022年度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随机抽查。共抽取案卷32件(其中行政许可案卷11件,行政处罚案卷21件)进行了评查。集中评查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优秀17件(行政许可案卷6件,行政处罚案卷11件),合格15件(行政许可案卷5件,行政处罚案卷10件),优秀率53%。通过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林草行政执法行为。
8.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件管理。严把“入口关”“素质关”“资格关”“管理关”,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资格审核和证件管理不存在差错,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共组织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通过7人,通过率达77.7%。
9.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和先进性,我局一直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我局无行政应诉案件。
10.积极应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和全国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共录入行政许可信息259条、行政处罚信息6条,行政执法数据录入率达100%。
(三)司法工作情况
积极完善和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审慎行使手中的行政权,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加大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力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的曝光率,利用舆论的力量促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提高法院权威,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2023年,未发生不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情况,未出现本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守法普法工作情况
1.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一是2023年4月,开展了“高黎贡山生物生态保护集中宣传月”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1次主题党日专题学习;利用公众号发布各类生物生态安全知识和开展活动的信息、视频、图片积极宣传,开展《花开高黎贡》电影及主题曲展映展播活动;开展“高黎贡山生物生态保护集中宣传月”野外综合巡护。二是组织全体干部积极参与“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学习宣传及线上答题活动。三是12月5日,组织开展了“宪法宣传周”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向干部职工发放“宪法应知应会”宣传页,组织观看“40年,她守护着我们的美好生活”的宪法专题宣传片,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履行宪法的自觉性。四是2月—10月,在腾冲市中牌村组织开展“四个一”普法活动,用基层干部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开展“法治护航振兴乡村”行动,社区普法取得明显实效。
2.利用与本部门(单位)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修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一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会普法宣传教育。依托清明节、植树节、儿童节、“12.4”宪法宣传日、高黎贡山观鸟节”“2.2湿地日”“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4.15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日、“草原普法宣传月”等节点,通过插放五彩旗,制作警示牌,标语、村社广播、召开群众会、进村入户、进机关、进校园,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开展林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和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国家安全、宪法知识宣传活动,并及时向市普法办报送普法工作信息和相关材料,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的大保护格局。二是制定下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保山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多层次扎实有效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2023年防火季全市共发放入户通知书67.23万份,发放宣传材料25.79万份,制作翻新标牌11972块,粘贴标语3.43万条,出动宣传车6.27万台次,散发宣传单27.58万份,广电宣传14.18万次,群发防火短信32.63万条,中小学校上防火课1.89万课时、发出森林草原防火公开信22.85万封,出黑板报1.06万板、印发防火宣传作业本5.73万本,在重点部位、林区路口插挂森林草原防火“五彩旗”3010套。三是2023年6月1—30日,围绕“依法保护草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主题开展了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制定下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方案》,全市共设立宣传点42个,悬挂宣传横幅11条,发放宣传资料13600余份,现场接待咨询群众2390人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15场次,并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四是2023年6月9—14日,围绕“多彩的地球 多样的生命”开展了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宣传活动3场次,受众200余人。到北海乡双海一完小、北海乡双海明德小学开展了自然保护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五是2023年8月15日在第一个全国生态日之际,在保岫广场开展了生态文明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受众500余人次,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4.针对管理、服务对象开发制作普法口袋书、微视频、微动漫等普法宣传产品。一是在“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保护集中宣传月”活动期间,放映《花开高黎贡》宣传片、国家安全宣传视频106场次。二是与新华网云南频道滇西新媒体中心签定协议,合作拍摄《秘境欢歌 万物生长》专题视频,深入宣传保山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展示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工作成效。三是结合“世界森林日”“国际爱鸟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特定节日开展科普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
5.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加强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制定下发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建立“以案释法”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了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利用电视、抖音、APP等媒体传播速度快,画面直观的特点,加强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对违规用火、违法采伐、违法使用林地等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和通报力度。全年共发布典型案例、普法工作动态20余条次,引导人民群众遵法守法。
6.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根据职责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我局紧紧围绕“八五”普法工作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三单一书”制度(即学法清单、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以及履职责任评价书),在《保山林业和草原2023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中制定了各单位(科室)学法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并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每月及时转发市普法办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年末各单位及时总结撰写普法责任履职报告,构筑各单位(科室)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广泛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普法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7.积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律法规专题学习。2023年2月21日举办了全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专题培训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处罚法》。2023年6月16—17日,举办了全市林草行政审批业务培训,专题培训了《行政许可法》《云南省信用条例》等。积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2023年7月18日下午,我局就麻某某非法狩猎案举行听证会,组织局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到场旁听整个听证过程,进一步增强了与会干部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
8.推进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并积极开展相应工作。将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建设结合,在局办公楼显著位置安装电子屏3个、宣传专栏8个、精神文明宣传牌28组、文化走廊5组,易拉宝4个,通过普法强基宣传活动,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法治文化和守法用法等内容,让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尽享法治文化的熏陶。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和平台,通过微信、抖音、快手、“保山林草”“龙陵小黑山自然保护区”“腾冲北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等微信公众号报道、刊载法治内容、推送法治信息,发送法治短信,拓展普法宣传的覆盖面。三是抓好各项网络学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参加“云南干部在线教育”、“学习强国”“云岭先锋手机APP”等网络教育,积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法律法规。四是在工作简报和单位内刊中刊载法治内容,宣传普法和执法的相关工作,引导干部群众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
(五)组织保障工作情况
1.市林草局始终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及机关党委结合实际,制定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开展了党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耕地保护、网络安全等专题学习5次,牢固树立林草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核心要义,保障林草事业健康发展。
2.机制健全完善,决策科学民主。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会议等制度,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议题预告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聘请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等法治问题。
3.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局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林草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制定了《保山市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做到与林草行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
4.对云南省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问题100%整改到位。一是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林草局4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保林草联发〔2022〕6号),进一步规范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为依法惩处破坏森林、草原、湿地、森林火灾和野生动植物等林业和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资源安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全面启动林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加挂保山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核查调度中心牌子,全市5县(市、区)成立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核定编制59名,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解决了林草部门无专门执法机构的问题。
5.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建立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及工作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林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加强林草行政执法力度,积极配合开展“一规划两纲要”、“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扎实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
6.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了云南旦阳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并设置公职律师1人。坚持实行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参与机制,法律顾问在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毁林造林违法行为法律适用、《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招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等方面提供了法律服务,提高了我局涉法事务处理能力。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全面协调的作用,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局办公会议,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有方向、攻有重点、做有抓手。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制,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切实提升政府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困难、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系统观念、标本兼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市林草事业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短板,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规定还不够到位,需要继续提高决策制定过程中征求市场主体特别是广大中小和民营企业意见建议的力度和效果。二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基层执法监督体系仍未健全,执法队伍素养仍需提高。三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需要进一步落到实处。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走心,并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自觉行动。二是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市实施方案,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三是围绕“高位引领、林长尽职、制度机制、督察考核、宣传引导”等,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五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以专业培训、案卷评查、交叉检查、跟班学习、外出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市、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国有林场、乡镇林业工作站等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强化法律法规学习,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六是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部门“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突出工作实效,推动林草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