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6-8/20211225-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重点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1-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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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保山市 2021 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的通知》(保竞争审办发〔2021〕1 号)要求,现就 2021 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市林草局根据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审查方向。按照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要求,市林草局从审查对象、审查方式、审查标准、严格审查增量、有序清理存量以及定期开展评估等方面开展工作,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起草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它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审查意识。市林草局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对各级下发的关于公平竞争审查文件的学习,结合实际对局属各单位、各科室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公平竞争政策意识和审查业务水平。
(四)规范文件审查,做好台账管理。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开展,按照审查标准、严格审查增量、有序清理存量等工作要求,截至2021年11月30日,市林草局本年度共制发文件 67 份,“一事一议”招标文件5件,对照审查标准,其中涉及市场主体文件5份,未发现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力度有待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认识仍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分别负责本单位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二是重视程序,狠抓落实。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依法审定,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规、细致周密、防止疏漏。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