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6-8/20231219-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重点工作 发布日期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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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报告

根据云南省公平竞争委员会印发的《云南省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和抽查的通知》(云竞争办发〔2023〕1号)文件,以及市联席办印发的《保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保竞争审办发〔2023〕1号)文件要求,市林草局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审查工作,市林草局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林草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

市林草局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坚决清理和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垄断行为,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林草资源等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林草行业高质量发展。市林草局 2023年以来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发文审查机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起草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它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纳入公平竞争审查,有力促进公平竞争审工作的开展。

(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市林草局本年度共制发文件 66份,对照审查标准,均为不涉及市场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制发“一事一议”招标文件46份,没有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力度有待加强,审查标准还不够高,审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实际开展审查工作滞后。部分科室、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理解不到位,认为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就是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仍需加强学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领导,强化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明确机构和责任人,充实审查力量,不断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严格发文把关,保证审查质量。要求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确保避免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出现。

(三)重视审查程序,狠抓责任落实。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一并纳入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确保出台规范性文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依法审定,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规、细致周密、防止疏漏。同时实现任务落实、人员落实、目标明确、方法明确和要求明确。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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