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6-8-/2019-0227032 发布机构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森林防火 发布日期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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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2018年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项目实施情况

一、林地投保面积。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森林火灾保险投保面积认定等事宜的批复》“森林火灾保险财政补贴保费的范围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划定的公益林和商品林”的要求。按照森林火灾保险划定的“五类林地”,2018年全市完成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投保面积19104787.5亩,其中公益林投保4730650.5亩、商品林投保面积14374137亩。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面积26236281亩和1356亩苗圃地未纳入投保面积。

分县投保情况:隆阳区4484679亩(公益林1428778.5亩、商品林3055900.5亩);施甸县1654371亩(公益林460731亩、商品林1193940亩);腾冲市6440437.5亩(公益林1532973亩、商品林4907464.5亩);龙陵县2835769.5亩(公益林392169亩、商品林2443600.5亩);昌宁县3689530.5亩(公益林916299亩、商品林2773231.5亩)。

(二)森林火灾保险保费收缴。按照《保山市2018年森林火灾保险合同》规定,全市应收缴森林火灾保险保费7641915.00元。截止11月各县(市区)完成缴纳森林火灾保险保费7641915.00元,其中:中央、省财政共下达保费补贴5202855.17元;市财政保费补贴234353.66元,县(市区)财政保费补贴1342256.06元;商品林林权所有者自缴保险保费862,448.22元,保障了森林火灾保险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森林火灾保险案件及查勘定损理赔。截止11月,全市共受理森林火灾保险案件51起,其中:隆阳区12起、施甸县2起、腾冲市32起、龙陵县3起、昌宁县2起。经隆阳区华茂林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腾冲市恒茂林业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中介机构现场查勘确认、定损,全市2018年实发森林火灾保险案件51起,其中:公益林区3起,公益林十商品林区1起,商品林区48起。林地受灾面积3663.43亩,其中:公益林445.9亩、商品林3217.53亩。受灾林业经营单位5个,林农599户。赔付林木损失款1468440.00元,其中公益林178344.00元,商品林1290096.00元。

分县(市区)林地受灾情况:隆阳区公益林331.5亩、商品林377.3亩,林业经营单位5个,林农219户;施甸县公益林67.7亩,商品林173.9亩,林农6户;腾冲市商品林2497.53亩,林农343户;龙陵县商品林17.8亩,林农18户;昌宁县公益林46.7亩、商品林151亩,林农13户。

分县赔付:隆阳区公益林132604.00元、商品林150928.00元;施甸县公益林27080.00元、商品林69576.00元;腾冲市商品林1001832.00元;龙陵县商品林7120.00元;昌宁县公益林18660.00元、商品林60640.00元。

(四)保障措施。在项目实施中,各县(市区)林业局、防火办,各承保保险公司,严格执行《林木火灾保险条款》,严格按照《保山市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项目工作方案》要求,履行保险合同,严格操作程序,实施“五公开、三到户”,依法依规收取保费。市、县(市、区)财政将本级保费补贴列入年度财政经费预算,按时下达;市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开展二次森林火灾保险专项督查,查漏补缺,确保了项目的正常实施;在收取商品林林农保费上,本着林农自愿,承保保险公司聘请村民小组组长为保险代办员,签订委托书,按收取毎亩林地保费支付0.11元的劳务费方式补助保险代办员,共支付保险代办员劳务费1581155.07元,有效保障了商品林林农保费的收缴;在森林火灾保险案件查勘定损中,承保保险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每个火场进行查勘定损,评估损失。理赔中,严格审核,严把理赔程序,理赔林木损失款,做到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障了林农的合法利益。在宣传发动中,各承保保险公司结合森林防火宣传,采取座谈会、发放《保山市2018年森林火灾保险项目操作手册》方式,动员林业经营单位、个人参保投保,参保达100%,支付市、县(市区)林业局,乡(镇、办事处),林场,森林公安局,自然保护管理宣传培训工作补助经费663990.00元。


附件【工作簿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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