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6-8/20231017-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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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办公用房维护修缮采购询价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87号、第94号、第1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按财务内控制度实施。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计划实施的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局办公用房维护修缮项目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诚意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询价申请人参加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局办公用房维护修缮

2.采购预算:60,000.00元(陆万元整)。

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保山管护局办公用房、车库、围墙护栏和雨污分流等修缮维护。

4.采购清单:

序号

品名

数量

规格要求

备注

1

护栏维护

300m2

防锈油漆


2

简易房

6m2

简易房+地坪加高


3

玻璃门维护

85m2

拆除和安装


4

雨污分流

1

油污分离器


5

其他


值班室、太阳能、蓄水池、卫生间维护、门锁维修等


二、询价公告公示期限及获取询价回函格式文件方式

1.询价公告公示期限:20231018日至20231020日(3个工作日)。

2.询价回函格式文件获取方式:在询价公告公示期内由询价申请人在询价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三、询价回函文件要求

1.询价回函文件请按《询价回函格式文件》要求的格式打印或填写,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询价申请人公章,询价回函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分别装订成册,用密封袋密封,封口处加盖鲜公章,密封袋正面注明询价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人全称。未按以上要求制作的询价回函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2.询价回函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201730分(北京时间),询价回函文件密封后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送至采购单位203办公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6号),询价回函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提前1个小时接受询价回函文件,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回函文件将被拒绝;若有变更将与书面形式通知各参与询价的询价申请人。

3.询价申请人应选择相当于或优于采购人所公布的产品技术性能及参数进行询价采购活动,询价申请人所投产品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询价申请人若有幸成交,在交货时发现提供的产品达不到采购需求规定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成交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追偿经济损失。

四、询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询价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询价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或其他组织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询价申请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商(代理商),拟供产品为来源渠道合法正规的产品

2.询价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有不良记录的询价将被拒绝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询价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询价申请人提出的询价申请

5.交货地点:隆阳区金山路6号,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6.标包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包,不得拆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验收合格交付。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

9.付款方式:采购单位与成交单位双方合同约定。

五、报价要求

1.各询价申请人须就采购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的一次性报价,各询价申请人据企业自身情况及实力自行报价,询价回函文件必须密封提交。

2.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报价(单位:元),所报单价、总价均应包含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采购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及售后维护服务等全部相关费用。即:凡属该项目询价、询价回函文件中涉及的或者是为完成本次采购所必需的各项费用,以及询价申请人为完成本次采购而漏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询价申请人所报的总报价或相应分项的单价中。

3.请各询价申请人按照《询价采购回函文件》格式填写,报价表包含所有税、费,一经确定成交,采购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六、成交原则

成交原则:在符合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条件下,合理低价成交。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询价申请人在参加询价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询价公告全部内容;询价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6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75-2134968



公告发布时间: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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