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6-8/20231122-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采购 | 发布日期 | 2023-11-22 |
文号 | 浏览量 |
项目概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农用物资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本次实施项目的基本情况,并于2023年 11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农用物资采购
2.采购方式:询价
3.采购预算:¥:32000.00 元( 叁万贰仟元整)。
4.采购内容:
一标段:
序号 | 物品名称 | 含量 | 规格 | 数量 |
1 | 戊唑醇 | 12.5% | 40g*200瓶 | 2 |
2 | 苯醚甲环唑 | 10% | 10g*800包 | 1 |
3 | 苯醚甲环唑 | 16% | 4g*500包 | 1 |
4 | 氯氟氢菊酯 | 2.5% | 500g*20瓶 | 10 |
5 | 阿维菌素 | 3.2% | 100g*60瓶 | 3 |
6 | 氟啶虫胺腈 | 22% | 50g*100瓶 | 1 |
7 | 噻虫嗪 | 30% | 100g*60瓶 | 3 |
8 | 海藻多肽鱼蛋白 | 20kg/桶 | 10 | |
9 | 流体硼 | 10% | 100g*60瓶 | 5 |
10 | 草铵膦 | 16%精草 | 1kg*12瓶 | 12 |
11 | 芸苔素 | 0.0075% | 10g*600包 | 2 |
4.1询价数量规格:
4.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4.3询价报价须包含运费、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4.4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方合同约定。
5.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验收后7个工作日完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经销商),并具有实施本次采购的能力;
2.2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询价将被拒绝。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价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 11 月 22 日至2023年 11月 24 日(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推广推广站(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
3.方式: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供应商的联系方式)、报价文件”等材料由供应商装入信封并密封后盖章送到采购人处进行信息登记。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四、询价开启
1.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西三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局属新媒体平台。
2.供应商在参加询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询价公告全部内容;询价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媒体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
联系方式:0875-2122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