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6-8/2024041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采购 | 发布日期 | 2024-04-10 |
文号 | 浏览量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3年第一批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云林复〔2024〕126号)批准实施新建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三官殿、王家岩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项目。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为规范开展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公开比选招聘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诚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有效注册的代理公司报名。
1.比选范围:通过比选,选择1家符合相关要求和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新建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三官殿、王家岩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结束。
3.服务地点:保山市。
4.服务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的原则,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为我单位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5.服务标准:入选招标代理机构,在实际项目服务中满足国家、省、市招标投标相关法规、行业标准及比选人要求。项目实际执行中,项目业主要求响应时,须5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
1.招标代理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招标代理机构须已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提供截图资料并加盖公章),已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网登记(提供截图资料并加盖公章)。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相关培训合格证书及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4.招标代理机构在比选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以上网页截图。
5.招标代理机构在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申请。
7.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单位提出的申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在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373号)进行报名。
2.比选公告时间及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1日至04月15日(三个工作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请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次比选公告要求自行编制比选响应文件一份(自拟密封格式)。
2.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 日11时30分以前,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比选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373号)。
五、成交原则
我单位将综合比较各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在符合资格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评判各招标代理机构的综合实力、以往业绩、服务质量等内容择优确定成交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网址为://www.alkalih2o.com/。
比选人: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373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875-2219638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