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6-8-/2020-0630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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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

附件1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农201919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管护项目经费60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保护区武装巡护、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生态公益林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取得2019年无森林火灾成绩;实施了保护区基层站点建设与维护修缮;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持续监测,完成了野生动物监测样线、样带、样地调查和资源利用调查、市场调查等,保证了科研监测项目的顺利实施;组织开展了对外宣传和自然教育活动;把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管护经费的保障下,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能力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19年度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保护区管护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1.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600,000.00元,通过调整预算到位资金496,464.73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19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支出496,464.73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62,164.73,其他资本性支出34,3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81443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通过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建立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信息资料,为高黎贡山的保护管理提供指导和决策依据。

2)加强高黎贡山生物走廊带、周边社区森林火灾预防监测,提升森林防火应急和处置水平,确保资源安全。

3)巩固武装巡护机制,通过武装巡护、专项巡护、综合巡护等形式,打击违法破坏行为,切实加强高黎贡山动植物资源保护,确保生态安全。

4)大力开展环境教育、自然体验、宣教展示等活动,引导社区自觉参与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保护管理。

5)加强基层管站点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资源保护、科研监测、接待服务等功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二)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展示窗口作用有待加强

(四)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95分,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由计财科牵头,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积极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由我局计财科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与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3.项目资金投入有限,特别是高黎贡山地跨怒江、保山两州市,高黎贡山作为云南面积最大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金投入有限,制约着保护区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保山管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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