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6-8-/2023-0423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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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2年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涉及项目47个(其中:保山管护局局机关18个、隆阳分局16个、腾冲分局13个),资金2961.07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项目资金48.00万元,2022年支出48.00万元,用于发放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生活补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在创新保山的引才模式,优化了相关领域的项目投入,间接带动了保山柔性引才项目的活力;
可持续影响指标:有助于人才结构优化、强化了引进人才扎根保山的意愿,对行业发展产生可持续性的影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2名高层次人才每个月按时按量发放,保证工作生活顺利进行,相关领导和2位引进人才对该项目实施满意度达100.00%。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64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48.00万元,用于发放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生活补助。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引进人才的生活和工作,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补贴认定核准后,逐月审批,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按月发放,鼓励引导高层次人才投身保山,引进来留得住,为保山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2年度项目安排,兑付了2名高层次引进人才奖励生活补贴,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48.00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48.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省、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年初预算,到位后及时开展项目,并根据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使用,并接受市级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几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全年兑付2名引进人才奖励补助生活工作补贴,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是在创新保山的引才模式,优化了相关领域的项目投入,间接带动了保山柔性引才项目的活力。
可持续影响指标是有助于人才结构优化、强化了引进人才扎根保山的意愿,对行业发展产生可持续性的影响。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2名高层次人才满意度高,满意率达100%。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引进人才租房费补助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项目资金4.00万元,2022年支出4.00万元,用于支付2名高层次引进人才房屋租赁费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在保山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完善优化了保山的引才模式。
可持续影响指标:实施有助于加强高层次人才投身保山的积极性,对行业发展产生可持续性的影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2名高层次人才满意度高,满意率达100%。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引进人才租房费用财政补贴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64号)文件,市财政下达引进人才租房费用财政补贴经费4.00万元,用于支付高层次人才引进租房费。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引进人才的生活和工作,市级引进人才在公寓建设期间,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用人单位有周转房的原则上提供周转房,没有周转房的通过市场租赁,租房费用控制在每年2.00万元以内(超出部分由引进人才个人承担)。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根据市财政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2年度项目安排,兑付了2名高层次引进人才房屋租赁费用,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4.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4.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省、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年初预算,到位后及时开展项目,并根据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使用,并接受市级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完成2名引进人才一年的租房费用支出,几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在保山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完善优化了保山的引才模式。
可持续影响指标:实施有助于加强高层次人才投身保山的积极性,对行业发展产生可持续性的影响。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2名高层次人才满意度高,满意率达100%。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三、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补助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18.8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98.80分,结果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项目资金212.00万元,2022年支出199.96万元,用于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高黎贡山保山片区森林防火能力提升、“森林眼”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其中:中缅边境“森林眼”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按实施方案完成建设,3套视频监控投入使用,实现了对中缅边境缅方部分区域、自然保护区及周边部分国有林、集体林20多万亩林木林地森林火情的实时监控。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森林眼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即实现了对缅方火源入侵和自然保护区森林火情实现了实时监控,同时覆盖了保护区周边的部分国有林、集体林,监控面积达20多万亩,提升了保护区和周边社区的森林草原防灭能力。
可持续影响指标:应用技术手段对自治管护区中缅边境区域的森林火情实行实时监控,确保森林火情的有效防控,维护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的完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了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地中缅边境区域森林防灭火工作,初步搭建了保护区边境地区森林防火数字化监测监管平台,为森林火情的及时预和应急处置提供了相应的科技支撑。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地的保护得到社区公众的认可和参与,满意度达100.00%。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快项目执行。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财政结转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1号)文件,市财政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补助项目212.00万元,用于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高黎贡山保山片区森林防火能力提升、“森林眼”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确定实施高黎贡山边境地区“森林眼”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建设项目设计和监理及审计等项目。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根据市财政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2年度项目安排,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资金已支出199.96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199.9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建75.7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24.25万元)。资金执行率94.32%,余额12.04万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结转在2023年实施完成。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省、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年初预算,到位后及时开展项目,并根据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使用,并接受市级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几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全年兑付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项目森林防火监控系统采购款,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建设的森林眼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对自治管护站辖区12万多亩的自然保护区森林火情实现了实时监控,同时覆盖了保护区周边8万多亩的国有林、集体林,提升了保护区和周边社区的森林草原防灭能力。
生态效益指标:中缅边境区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加强,为生物生态安全保护提供了相应的科技支持。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保护地的保护得到社区公众的认可和参与,满意度达100%。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四、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强化建设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100分,结果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是购置300台红外相机。根据项目安排,已于2022年2月16日完成所采购的300台红外线相机验收工作,项目批复资金100.00万元已于2022年度全部支付完成,产出指标完成达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效益指标是进一步提升保护区生物生态安全防范能力。所采购红外线相机已于2022年5月份按每个分局150台分配到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腾冲两分局使用,目前正在按“公里网格”开展红外线相机布设工作,保护区生物生态安全防范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该项目的效益指标完成达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设置满意度指标是服务对象满意度≥90%。目前,该项目得到顺利进行,已完成300台红外相机的购置、分配、布设安装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保护区生物生态安全防范能力,达到预期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00%,满意度指标完成并达标。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认真做好红外相机布设、数据回收处理等后期工作,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应有作用,进一步提升保护区生物生态安全防范能力。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结转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1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强化建设项目资金100.00万元,用于购置300台红外相机。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保护区生物生态安全防范能力。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根据市财政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结转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1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强化建设项目资金100.00万元,用于购置300台红外相机。根据2022年度项目安排,项目批复资金100.00万元用于兑付了300台红外相机设备购置款,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100.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70万元(其中:办公费0.70万元,用于购买电池等红外相机配件),资本性支出99.3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99.30万元,购置红外相机300台),资金执行率100.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已于2022年2月16日完成所采购的300台红外线相机验收工作;所采购红外线相机已于2022年5月份按每个分局150台分配到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腾冲两分局使用,目前正在按“公里网格”开展红外线相机布设工作,保护区生物生态安全防范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效益指标完成达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确定设置绩效目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90%。该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已完成购置300台红外相机,进一步提升了保护区生物生态安全防范能力,满意度达95.00%,目前已完成并达标。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题整改情况等
无。
五、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高黎贡白眉长臂猿重点栖息地恢复试点项目专项经费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11.95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26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77.95分,结果为合格。(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项目资金150.00万元,2022年支出89.60万元,项目处于在建过程中,截至2022年12月,资金执行率为59.73%,其中:①已完成栖息地修复工程,100万元的公开招投标,最终中标价位96万元,目前正有序推进长臂猿食源植物补植工作。②完成无人机对长臂猿栖息地监测服务采购,中标价为7.91万元。③农民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会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完成验收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通过栖息地恢复和廊道建设,改善栖息地生存环境,保障高黎贡山白眉长臂猿的种群数量。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快项目执行。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1年10月18日《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竞争立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02号)文件,下达保山市管护局《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物种保护及重点栖息地恢复试点项目》省级专项资金150万元,该项目内容包括以下三个主要部分:1.通过在长臂猿现存栖息地中人工种植长臂猿食源植物,扩大高黎贡白眉长臂猿栖息地范围,增强栖息地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2.进一步完善长臂猿种群及栖息地科研监测体系建设,通过全面监测长臂猿栖息地各项指标及变化。3.进一步加强长臂猿保护区宣传教育工作。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2年度项目安排,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高黎贡白眉长臂猿重点栖息地恢复试点项目专项经费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资金已支出89.6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9.60万元(其中:维修费7.95万元,劳务费0.90万元,委托业务费80.76万元)。资金执行率59.73%,余额60.04万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结转在2023年实施完成。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造林面积,覆盖长臂猿现有栖息地面积≥10000亩,目前正在实施中;栖息地恢复期间进行植物监测,栖息地修复工程实施后,保证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工作,共计4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通过栖息地恢复和廊道建设,改善栖息地生存环境,保障高黎贡山白眉长臂猿的种群数量。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题整改情况等
无。
六、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上年结转)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项目资金8.10万元,2022年支出8.10万元,主要用于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进一步完善高黎贡山保护区保山辖区生物多样性数据信息;加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跨境保护,及时发现和打击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活动,确保生态安全;加强宣传展示和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综合服务与宣传展示能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高黎贡山保护成效提升,周边社区得到受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保护完整,森林覆盖率达到9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地的保护得到社区公众的认可和参与,满意度达100.00%。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1〕20号)及《保山市财政厅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40号)文件,市财政下达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经费81.00万元。为切实加强高黎贡山保护区保山片区的资源保护、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和能力提升等工作,提高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努力推进保护区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保山管护局按照省林草局云林函〔2021〕19号文件批复的项目内容和下达资金使用方向,确定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兽类、鸟类监测和专项保护及设施维护-重点区域稽查巡护、红外相机、无人机购置及队伍建设-业务能力、执法培训交流等项目活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2年度项目安排,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资金已支出8.1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89万元(其中:差旅费2.89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资本性支出1.2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2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项目已实施完成。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管护局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按批复方案实施完成。对照项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进行自评,几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高黎贡山保护成效提升,生态保护成果使周边社区得到受益。
生态效益指标: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保护完整,森林覆盖率达93.7%。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保护地的保护得到社区公众的认可和参与,满意度达100%。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七、2021年中央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上年结转)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8.72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3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79.72分,结果为良好。(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项目资金93.39万元,2022年支出40.7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生物多样性持续监测、重要物种专项保护、保护成效展示、管护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地保山辖区生物多样性数据信息,及时发现和打击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活动,加强宣传展示和队伍能力建设,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提高生物生态保护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2022年结转52.70万元,项目执行率相对滞后。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高黎贡山知名度不断提高,高黎贡山生态保护成效使周边社区群众得到受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81443公顷自然保护地面积、范界管理稳定,自然保护地有效管护率达90%以上,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保护完整,森林覆盖率持续稳定。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的有效保护为周边社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生态保障,保护成效得到社区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满意度达100.00%。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项目实施严格按批准的方案开展,项目进度有序推进,但也存在部分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缓慢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当前正值森林草原防灭高火险期、工作任务相对重,加之项目实施区域多在林区野外,项目实施难度大,影响了项目的持续推进。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方案推进实施,但确定的项目活动推进严重滞后。下一步,我们将抓住时间节点,加大实施力度,确保在2023年10月30日以前完成项目活动。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湿地等生态保护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78号)文件,市财政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94.00万元。为切实加强高黎贡山保护区保山片区的资源保护、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和提升综合服务展示能力等工作,提高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努力推进保护区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筑牢生物生态安全保护屏障。保山管护局按照省林业和草原局云林函〔2021〕669号文件批复的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确定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兽类、鸟类监测,生物多样性监测能力提升建设及培训4期,生物多样性监测计划(2021-2025年)、巡护计划修编(2021-2025年);专项保护:整顶片区菲氏叶猴监测,结合新发布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名录开展高黎贡山新增物种调查,高黎贡山百花岭片区鸟类监测调查,野外巡护管理保护区结合部、重点区域综合(深度)巡护、开展生物生态安全管理稽查巡护、专项巡护,社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物生态安全宣传;宣传展示:《那山、那水、那些人》宣传册编制1000册,《高黎贡山(保山段)常见开花植物图鉴》编制500册,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网页设计运维、视频监控传输服务;管护基础设施维护改造:保山管护局业务用房维护修缮等项目活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2021年中央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2年度项目安排,2021年中央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资金已支出40.7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0.72万元(办公费0.86万元、邮电费3.02万元、差旅费0.65万元、维修费9.9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3.53万元、劳务费4.74万元、委托业务费15.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9万元)。资金执行率43.60%,余额52.70万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结转在2023年实施完成。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活动安排资金94.00万元,资金执行率仅达43.60%,项目实施推进严重滞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较差。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项目目标和任务开展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将有力推进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巡护管理、宣传教育和展示、生物生态安全保护等工作的有序开展。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八、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教育试点基地建设专项资金(上年结转)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9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7分,结果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项目资金14.50万元,2022年支出14.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省级自然教育试点基地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改善高黎贡山自然教育设施建设条件,提升自然教育能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高黎贡山保护成效提升,周边社区得到受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保护完整,森林覆盖率达到9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地的保护得到社区公众的认可和参与,满意度达100.00%。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云财环资〔2020〕48号),下达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根据《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教育基地试点实施方案》,制定《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9月获批开展自然教育试点基地建设,完成百花岭宣教中心展厅内、外展示系统一套,宣教中心展厅设备一批;澡塘河自然教育体验区解说标识标牌8块、植物条码识别解说牌105块,标牌及条码一套;高黎贡山生物生态保护宣传片一部;购《叶舞高黎贡》绘本1000册;购置自然教育设备一批。当年完成全部建设内容,2022年完成扫尾报账工作。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亚洲黑熊种群分布及数量调查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2年度项目安排,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教育试点基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资金已支出14.5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50万元(其中:差旅费0.32万元、会议费0.0002万元、培训费8.70万元、委托业务费4.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已实施完成。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购买宣教中心展厅设备一批,完成宣教训心改造提升项目和澡塘河解说系统;购买自然体验设备一批;制作完成高黎贡山生物生态保护宣传片一部;合作开展出版《叶舞高黎贡》自然教育汇本;组织开展自然教育培训体验活动2场70人。完成项目计划全部任务指标,累积了自然教育经验,成效显著,任务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自然能理念得到宣传拓展,自然教育展示服务功能提升,窗口示范展示率95%以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如期完成,创新了宣传服务公众功能和形式,得到社区公众的认可和参与,满意度达95%。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九、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滇桐拯救保护项目(上年结转)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6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92.39分,结果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项目资金16.00万元,2022年支出14.71万元,高黎贡山保山段滇桐资源调查报告已完成;以滇桐为代表的公众教育和保护宣传(包括宣传册发放、社区宣传展板张贴、社区参与式管理永久宣传栏建设、科技人员技能培训)已经完成;集体林内分布的植株挂牌就地保护已完成;种子采集和人工育苗已完成;第一批苗木近地保护已完成;人工育苗苗圃和回归种植由于种子败育率高完成9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滇桐的发现、调查和保护成效显著,项目工作受到了各类主流媒体的报道,加上保护区开展的科普宣传,极大促进了公众对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认识,保护区、社区、公众的保护能力得到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做好以滇桐为代表的高黎贡山(保山段)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系统保护,有助于彰显和提高保护区科技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保护区的管理能力。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按时序推进,预期目标基本达成,合作单位、社区和保护区科技人员满意度达100.00%。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部门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林规发〔2020〕73号)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部门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林规财〔2020〕16号)文件,下达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资源拯救项目类别资助资金30.00万元。本项目主要内容是:全面调查滇桐在高黎贡山保山段的分布情况,系统评估种群现状,并对滇桐采取就地保护、近地保护、迁地保护、回归自然和种质保存等综合保护措施,同时探索社区共管、加强公众科普宣传,提高和推广高黎贡山对极小种群和其它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科学保护模式。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亚洲黑熊种群分布及数量调查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2年度项目安排,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滇桐拯救保护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资金已支出14.7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71万元(其中:办公费0.29万元、印刷费0.50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差旅费5.90万元、劳务费3.00万元、委托业务费2.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资金执行率91.94%,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已实施完成。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几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完成95%。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依托项目实施进展,社会效益指标和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显著,并持续发挥积极作用,完成95%。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各保护主体满意度达100%。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十、云南保山高黎贡山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4分,结果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项目资金64.06万元,2022年支出64.06万元,主要建立起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组织体系、监测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组建监测队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野生动物种群,维护生物多样性,不低于90%;
生态效益指标:高黎贡山保护成效提升,周边社区得到受益,维护区域生物和生态安全,不低于9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地的保护得到社区公众的认可和参与,满意度达100.00%。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目前,保护区专业人员匮乏,兼职人员过多,监测工作质量难以保证。监测人员大多只经过短期培训,专业知识不足,疫源疫病监测站建成之后由于各级的管理人员和监测人员多为兼职,不利于基础资料的积累,监测水平难以提高。今后需进一步加强与我省林业系统的相关资源的协调,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长效机制。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环资〔2020〕102号),下达湿地等生态保护体系建设——云南保山高黎贡山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资金100万元。保山市管护局结合实际编制了《云南保山高黎贡山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我局按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标准站建设指南》的要求,重点用于提升日常监测能力、疫源疫病监测站初级实验室建设、主动预警设备设施及储备应急防控物资等内容。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黎贡山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2年度项目安排,高黎贡山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资金已支出64.0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7.40万元(维修费7.25万元、专用材料费13.75万元、劳务费1.50万元、委托业务费14.90万元),资本性支出26.6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1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0.7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9.77万元)。资金执行率100%,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已实施完成。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设定了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设定了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4个二级指标,实际完成值达到了年初目标值,自评等级为优秀。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十一、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19.89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5.89分,结果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项目资金20.00万元,2022年支出19.8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宣传费、森林防火巡查巡护、督查检查差旅费、“森林眼”防火视频监控系统维护、配置260名护林员迷彩服260套(含帽)、作训迷彩胶鞋260双。按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完成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取得无森林火灾成效。通过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加强了保护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应急体系建设和队伍能力建设,提升了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有效维护了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保护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项目已实施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防控,无森林火情、火灾发生,保护成效提升,周边社区得到受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81443公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847.87公顷生物走廊带及代管国有林区无森林火情、火灾,确保社区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了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的有效保护为周边社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生态保障,保护成效得到社区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满意度达100.00%。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34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省级森林防火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督查检查、社区防火通道维护,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取得了2022年自然保护区无森林火情、火灾成绩。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根据市财政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2年度项目安排,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资金已支出19.8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30万元(其中:办公费4.00万元、差旅费4.74万元、维修费4.06万元),资本性支出7.09万元(其中:物资储备7.09万元)。资金执行率99.45%,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已实施完成。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几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全年兑付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项目森林防火监控系统采购款,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高黎贡山保护成效提升,周边社区得到受益。
生态效益指标: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保护完整,森林覆盖率达93.7%。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保护地的保护得到社区公众的认可和参与,满意度达100%。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十二、2021年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8.93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26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70.93分,结果为合格。(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到位项目资金150.00万元,2022年支出66.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档案电子化整理、购置档案保存设施、高黎贡山食药植物多样性及相关传统知识的科学评价、宣传展示能力提升、管护基础设施维护改造及附属设施维护修缮、资源监测管护装备设备配备、组织开展国家公园和生物生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等项目活动。2022年结转83.01万元。产出指标完成因多种原因影响,推进工作相对滞后。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高黎贡山知名度不断提高,生态保护成效使周边社区群众得到受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完整,自然保护地森林覆盖率达93.7%,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完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活动的实施,进一步完善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地保山辖区生物多样性数据信息;加强了基层管护站点维修维护和功能完善,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充实了野外巡护物资装备,提升了资源巡护、跨境保护、案件办理能力;积极开展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加强资源安全保护宣传和队伍能力建设。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地的保护得到社区公众的认可和参与,满意度达100.00%。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快项目执行。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09号)文件,《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结转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1号)文件,市财政下达2021年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150.00万元,用于在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支持下,保护区面向周边社区聘用护林员260名(隆阳、腾冲各130名)。护林员是保护区资源管护的重要力量,在保护区巡护监测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改善护林员野外巡查巡护工作条件,为聘用的260名护林员充实配备睡袋、防潮垫、服装、鞋子、背壶等物资装备,为护林员开展野外巡查巡护和监测工作提供能力保障。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根据市财政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2年度项目安排,2021年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资金已支出66.9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9.99万元(培训费0.96万元、委托业务费49.03),资本性支出17.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0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6.00万元)。资金执行率44.66%,余额83.01万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结转在2023年实施完成。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几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全年兑付完成购买防火墙、信息安全软件,完成购置执法队执法记录仪,完成药用植物多样性科学评价,高黎贡山蚂蚁图鉴出版,高黎贡山文创产品设计制作,动植物标本制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高黎贡山保护成效提升,周边社区得到受益。
生态效益指标: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保护完整,森林覆盖率达95%。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保护地的保护得到社区公众的认可和参与,满意度达100%。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十三、森林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试点(高黎贡山保山片区)联合工作经费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9.74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6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81.74分,结果为良好。(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项目资金25.00万元,2022年支出12.17万元,主要制定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段)森林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实物标本和电子标本,形成普查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已完成;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段)森林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风险分级区划和风险评估报告,发生趋势及预防与治理策略报告已完成;修改、完善森林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规程已完成,指标完成9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整理野外踏查数据和标本记录,结合外来入侵物种空间分布及风险评估,完成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段)的调查报告,为保护区下一步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和防控奠定基础,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的宣传活动也加深了公众对外来入侵物种传播途径和危害的认识。
可持续影响指标:在项目实施对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的精准防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产生可持续的积极作用,完成9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按时序推进,预期目标基本达成,合作单位、社区和保护区科技人员满意度达100.00%。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快项目执行。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委托《森林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试点(高黎贡山保山片区)》项目合同(合同编号:202107032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下达项目经费25.00万元,用于高黎贡山保山片区森林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通过项目实施,结合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名单,针对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的界线区域,分区域开展重点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掌握其发生地点、发生范围、发生面积、危害程度、传播途径等,结合地理数据网格化,明确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的空间分布及特征。为下一步精准防控、监测和清除外来入侵物种奠定基础。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根据市财政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2年度项目安排,森林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试点(高黎贡山保山片区)联合工作经费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资金已支出12.1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17万元(其中:办公费3.16万元、差旅费0.75万元、专用材料费2.30万元、劳务费5.95万元)。资金执行率50.71%,余额11.83万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结转在2023年实施完成。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几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完成95%。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依托项目实施进展,社会效益指标和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显著,并持续发挥积极作用,指标完成度达95%。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各保护主体满意度达100%。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十四、2021年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专项资金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12.6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6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86.60分,结果为良好。(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项目资金60.00万元,2022年支出37.79万元。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梳理高黎贡山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名录已完成;制定种质资源收集方案已完成;收集高黎贡山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数据库素材已完成,数据库建设完成50%;高黎贡山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类园建设规划编制初稿已完成;开展大理、怒江2个地区野生资源调查1次,收集10个种以上的极小种植野生植物物种的电子档案、实体标本及活体完成7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组建由7-9人的高黎贡山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专家委员会已完成;为保护区培养至少8名科研人员正在进行并长期坚持;至少40人参加技术培训已完成;收集到10个种以上的极小种植野生植物物种的电子档案、实体标本及活体,已经完成70%;与至少3个科研团队建立合作关系已完成;专类园建设规划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征求意见还未组织专家评审,完成60%。
可持续影响指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为抓手,具体的保护行动和公众宣传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产生可持续的积极作用,完成9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按时序推进,预期目标基本达成,合作单位、社区和保护区科技人员满意度达100.00%。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快项目执行。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环资〔2021〕146号)和《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26 号)文件,市财政下达2021年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专项资金 60.00 万元,开展以高黎贡山为代表的滇西片区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收集,并完成具有收集和展示功能的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专类园的建设规划。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根据市财政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2年度项目安排,2021年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资金已支出37.7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79万元(其中:办公费1.00万元、印刷费1.00万元、咨询费0.68万元、差旅费8.25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3.82万元、劳务费0.16万元、委托业务费18.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0万元),资本性支出2.0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00万元)。资金执行率62.98%,余额22.21万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结转在2023年实施完成。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几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完成65%。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依托项目实施进展,社会效益指标和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显著,并持续发挥积极作用,完成95%。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各保护主体满意度达100%。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十五、2022年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补助资金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9分,绩效自评分为97分,结果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项目资金2.00万元,2022年支出2.00万元,主要为进一步做好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相关工作,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严格按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技术规范》执行监测信息报告制度上报监测数据。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野生动物种群,维护生物多样性,不低于90%。建设云南保山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加强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与预警,及时掌握疫源疫病向家禽家畜和人类的传播途径和流行趋势,确保对疫源疫病的潜在危害、蔓延范围及时作出准确评估和判断,从而积极配合动物防疫、卫生等部门将疫病控制在最小范围,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生态效益指标:高黎贡山保护成效提升,周边社区得到受益,维护区域生物和生态安全,不低于90%。通过云南保山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对重要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可实现对流行性疫病的早认识、早发现、早报告,一旦出现疫病的苗头,即可立即采取预防、监控和救治措施,控制野生动物疫病的传播与流行,保护野生动物种群,维护生物多样性,特别是对避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因染病而遭受重大损失,将发挥重要作用,从而防止濒危物种种群因重大疫病导致物种灭绝、生态失衡的灾难性后果。因此,建立全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具有巨大的直接生态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地的保护得到社区公众的认可和参与,满意度达100.00%。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目前,保护区专业人员匮乏,兼职人员过多,监测工作质量难以保证。监测人员大多只经过短期培训,专业知识不足,疫源疫病监测站建成之后由于各级的管理人员和监测人员多为兼职,不利于基础资料的积累,监测水平难以提高。今后需进一步加强与我省林业系统的相关资源的协调,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长效机制。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保财环资〔2021〕144号),下达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聘请临时工费用2.00万元。保山市管护局结合实际按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标准站建设指南》的要求,重点用于提升日常监测能力、疫源疫病监测站初级实验室建设、主动预警设备设施及储备应急防控物资等内容。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根据市财政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2年度项目安排,2022年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资金已支出2.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0万元(劳务费2.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已实施完成。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设定了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设定了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4个二级指标,实际完成值达到了年初目标值,自评等级为优秀。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十六、高黎贡山及滇西区域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类园建设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0.49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1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5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67.49分,结果为合格。(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项目资金300.00万元,2022年支出7.40万元。主要支付高黎贡山及滇西区域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类园建设项目前期咨询费用的一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收集保存完成30%,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收集保存名录、采种档案数据库完成50%,极小种植野生植物物种的电子档案、实体标本、活体植株保存展示材料完成20%,专类园管护及监测步道建设(包含1个小型停车坪)完成80%,专类园区苗木定植整地完成50%,修缮已有的用作水生植物保存的水塘完成50%,科普宣传展示系统(科普宣传廊、科普教育标识标牌、宣传素材)完成70%,附属设施建设(包括:供水系统、取水池和蓄水池、专类园供电系统、园区围栏、围墙、门禁系统2套)建设完成40%。大棚温室、网络和主要点位的监控设备还未开始架设。
社会效益指标:营造以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为代表的公众参与、科普宣教的保护氛围,完成情况50%,正在进行并将长期坚持。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综合能力建设提高,进一步完善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可持续保护工作,通过项目开展为保护区培养科研人员,与科研团队建立稳定良好的合作,项目主体工程正在实施,完成情况为6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推进,保护区周边社区及群众、合作单位、保护区科技团队满意度达100.00%。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快项目执行。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为云财资环〔2022〕89号文件下达的 2022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00.00万元,用于建设高黎贡山及滇西区域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类园,建设面积 150 亩,收集、保存、扩繁和展示滇桐、大树杜鹃、伯乐树、
漾濞槭、茶果樟、胡黄连、云贵水韭、莼菜、茈碧莲等区域极小种群野生植物。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根据市财政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2年度项目安排,高黎贡山及滇西区域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类园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推进,资金已支出7.40万元,属于前期咨询费用的一半,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40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7.40万元)。资金执行率2.47%,余额292.60万元用于主体工程的建设,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结转在2023年实施完成。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几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完成45%。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依托项目实施进展,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显著,并将持续发挥积极作用,完成55%。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各保护主体满意度达100%。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十七、网络运维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100分,结果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邮电费支出2.6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电信公司收入增加。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干部职工对办公用网的满意度达96%以上。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7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2022年网络运维经费项目2.60万元,为2022年网络运维费。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网络运维经费项目,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2022年网络运维经费项目2.60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60万元(邮电费2.6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绩效目标设定了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一级指标,设定了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个二级指标,实际完成值达到了年初目标值,自评等级为优秀。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十八、临聘人员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8分,结果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选聘临聘人员2人,每月20号以前完成工资发放,全年支付劳务费7.3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临聘人员收入增加。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临聘人员希望能提高工资待遇。满意度达92%以上。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7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2022年临聘人员经费项目7.30万元,为进一步加强保护区资源管护,提升保护区生态质量,加强保护区队伍建设。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临聘人员经费项目,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保山管护2022年临聘人员经费项目7.30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7.30万元(劳务费7.3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绩效目标设定了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一级指标,设定了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五个二级指标,实际完成值达到了年初目标值,自评等级为优秀。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十九、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项目(上年结转)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根据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支出47.11万元,用于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层哨卡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和专用设备购置费。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显著,为群众创收并增加收入47.11万元;
社会效益显著,为当地群众提供短期就业岗位13个;
生态效益显著,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群众、护林员对自然保护区各项工作满意率达98%以上。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35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项目144.00万元,2021年结转至2022年47.11万元,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结转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1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47.11万元,为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开展基层哨卡维修、办公设备购置和专用设备购置等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使用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维修基层哨卡、购置必要防灭火设备,为进一步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安全提供必要保障条件。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结转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1号)文件,2021年项目结转资金47.1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用于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万元、基层哨卡维修费34.95万元、防灭火设备购置9.94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省、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年初预算,到位后及时开展项目,并根据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使用,并接受市级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设定了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设定了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8个二级指标,实际完成值达到了年初目标值,自评等级为优秀。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十、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恢复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12.52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92.52分,自评等级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根据烂荞地、平安寨管护用房建设方案和施工合同支付施工单位前期工程款49.50万元,用于购置建筑材料和施工器械;支付35.00万元购置必要防灭火装备及物资。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显著,为当地企业增加经济收入84.50万元;
社会效益显著,为当地群众提供短期就业岗位17个;
生态效益显著,自然保护区森林面积长期稳定。
可持续影响显著,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效率,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群众、护林员及扑火队员对自然保护区各项工作满意率达98%以上。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存在问题:烂荞地、平安寨管护用房建设工程仅只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使用资金总额的50%部分支付施工单位前期费用。
原因分析:烂荞地、平安寨管护用房建设工程前期手续办理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需要较多时间,直到2022年9月中旬才开始施工。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快烂荞地、平安寨管护用房建设施工进度,务必在预定时间2023年3月底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实现项目竣工。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45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隆阳分局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35.00万元,为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开展烂荞地、平安寨管护用房建设、防灭火装备及物资购置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为建设基层哨卡管护用房和购置必要防灭火装备及物资,为开展森林防灭火、野生动植物科研监测、巡山护林提供必要保障条件,有效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恢复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45号)文件,市财政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资金13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35.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根据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中央财政林草专项转移支付直达资金项目部分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支付84.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49.50万元,物资储备35.00万元,资金执行率62.59%。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省、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年初预算,到位后及时开展项目,并根据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使用,并接受市级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设定了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设定了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6个二级指标,实际完成值达到了年初目标值,自评等级为优秀。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十一、2022年中央财政林草专项转移支付直达资金——黎山洼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8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7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85分,自评等级为良好(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根据项目方案和施工合同,支付施工单位前期工程款19.96万元,用于购置建筑材料和施工器械。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显著,为当地企业增加经济收入19.96万元;
社会效益显著,为当地群众提供短期就业岗位10个;
生态效益显著,哨卡周边公益林面积稳定保持在2.83万亩。
可持续影响显著,自然保护区的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保护效益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群众对自然保护区各项工作满意率达98%以上。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存在问题:项目仅只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使用资金总额的40%部分支付施工单位前期费用。
原因分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需要较多时间,直到2022年11月才开始施工。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快黎山洼管护用房建设施工进度,务必在预定时间2023年3月底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实现项目竣工。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草专项转移支付直达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59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隆阳分局2022年中央财政林草专项转移支付直达资金50.00万元,为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开展黎山洼管护用房建设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使用中央财政林草专项转移支付直达资金建设基层哨卡管护用房,为开展森林防灭火、野生动植物科研监测、巡山护林提供必要前哨基地,从而有效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黎山洼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草专项转移支付直达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59号),市财政下达项目资金5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中央财政林草专项转移支付直达资金项目部分实施完成,2022年项目资金已支付19.96万元用于支付施工单位前期工程款,资金执行率39.92%。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省、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年初预算,到位后及时开展项目,并根据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使用,并接受市级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设定了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设定了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7个二级指标,实际完成值达到了年初目标值,自评等级为优秀。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十二、其他运转-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补助经费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情况20分,自评得分19.53分;产出指标40分,自评得分38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得分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得分19分。绩效自评总分为96.53分,结果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开展扑火技能及紧急避险培训1次。支付办公费6.04万元,差旅费18.00万元,邮电费1.07万元,专用燃料费0.2万元,劳务费321.26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5.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扑火队的建立,使保护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成效显著。完成率9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达95%以上。
4.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受保险系数调整的影响,劳务费实际支出与预算相比出现一定的偏差。
5.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7号)文件,2022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防灭火专业队隆阳分队补助经费367.36万元。为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扑火队管理体制及资金使用计划,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队伍建设,有力地保护森林生物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补助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补助经费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支付358.82万元。其中:办公费6.04万元,邮电费1.07万元,差旅费18.00万元,专用燃料费0.20万元,劳务费321.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0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5.10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完成率97.68%,和预算存在偏差的原因:一是防灭火专业队每年五险一金缴费基数都在变动,年初预算时无法确定当年的浮动;二是年初预算时无法确定汽车保险缴费数及修理费用等。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题整改情况等。
无。
二十三、省级森林防火经费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100分,结果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开展防火检查督查5轮,防火宣传7场次,支付办公费4.01万元,差旅费6.0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成效显著。完成率98%。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达95%以上。
4.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5.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33号)文件,市财政下达省级森林防火经费5.00万元,结转至2022年0.01万元;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34号),市财政下达省级森林防火经费10.00万元,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队伍建设,有力地保护森林生物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至2022年年底,项目已完成。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开展了5轮森林草原防灭火检查工作,制作2000件防火宣传围裙和2000只防火宣传手提袋到芒宽乡、潞江镇集镇开展防火宣传7次。资金按照计划全部执行完成,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督促检查及宣传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工作5轮,开展防灭火宣传7场次。项目严格按计划开展,项目进度有序推进,如期完成项目实施。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题整改情况等。
无。
二十四、2021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上年结转)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9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9分,绩效自评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生物多样性监测的7条鸟类样带、7条兽类样带、3个两栖爬行类监测样方2次监测调查工作;开展以红瘰疣螈、贡山树蛙两栖爬行类监测调查2次;开展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三定”监测和保护管理;利用红外相机设备开展保护区野生动物资源的调查监测,以及针对亚洲黑熊、白尾梢红雉等部分物种的专项调查监测,同时开展违规进山人员的干扰监测;对外来入侵植物2条样线监测1次;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调查,通过社区访谈的方式进行调查,每年9-10月份进行1次,集市贸易调查通过到芒宽、百花岭、赛格、坝湾站周边的社区集市进行调查,记录集市上交易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情况,每月开展1次;赧亢站辖区物候观察选择长蕊木兰和保山茜各3株植株,对其发芽期、展叶期、开花期、结果期、落叶期和休眠期进行监测记录,每15天开展1次;与气象部门合作,收集设立在保护区实验区内(赧亢、大蛇腰 )2个自动气象站的气象要素资料;二是完成了专项保护的新发布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中的10种动物进行调查和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名录中高黎贡山新增10个物种的专项调查,完成潞江和芒宽两个乡镇的小学和社区开展1次主题为:“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我们的高黎贡山”科普宣教活动,组织了2次大型综合巡护,即6月、11月各开展1次,每次3-5天;三是支付办公费4.60万元,差旅费4.13万元,培训费3.00万元,专用材料费6.71万元,劳务费4.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6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24.98万元。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分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其中,四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完成率95%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林区职工和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度达95%以上。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项目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开展,项目进度有序推进,但也存在部分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主要原因项目实施区域多在林区野外,项目实施难度大,影响了项目的持续推进。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责,加强项目统筹管理,提高项目执行力;
(2)加强业务学习。通过集中培训和自学,不断提高财务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严格按财务制度和项目管理要求推进项目按计划执行;
(3)加快项目执行。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自然保护区补助、湿地等生态保护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78号)文件,2021年6月市级财政下达高黎贡山隆阳分局2021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77.00万元,2021年结转至2022年48.64万元,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履行“依法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等职责。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自然保护区补助、湿地等生态保护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78号)文件,2021年6月市级财政下达高黎贡山隆阳分局2021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77.00万元,2021年结转至2022年48.6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2年12月已支付48.64万元。其中:支付办公费4.60万元,差旅费4.13万元,培训费3.00万元,专用材料费6.71万元,劳务费4.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6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24.98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要求,按照实施方案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开展专项保护、基层管护站点维修(维护)、科普宣传等项目工作。通过对项目实施检查情况来看,项目实施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项目进度有序推进,但也存在部分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区域多在林区野外,项目实施难度大,影响了项目的持续推进。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通过近年巡护和监测的情况看,在保护区布设的红外线相机在生物多样性监测和资源保护上成效显著,可以考虑在保护区大量布设能实时传输照片的红外线相机以巩固和提升保护区管护水平。
二十五、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上年结转)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19.99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9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6.99分,自评等级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了20块展板、30块文化墙、800本宣传册、700个宣传袋(本)、300个宣传袋(塑料)、700个围裙、200盒水彩笔、650件衣服、100盒铅笔、200支碳素笔、300本笔记本、3套游园活动道具、200个文具盒、2块布标、赧亢站基础设施建设、杏树山、跑马山、上供汪塘防火哨卡附属设施建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分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其中,四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完成率95%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林区职工和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度达95%以上。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项目实施严格按批准的方案开展,项目进度有序推进,但也存在部分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缓慢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当前正值森林草原防灭高火险期、工作任务相对重,加之项目实施区域多在林区野外,项目实施难度大,影响了项目的持续推进。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责,加强项目统筹管理,提高项目执行力;
(2)加强业务学习。通过集中培训和自学,不断提高财务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严格按财务制度和项目管理要求推进项目按计划执行;
(3)加快项目执行。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09号)文件,2021年11月下达高黎贡山隆阳分局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55.00万元,2021年结转至2022年55.00万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履行“依法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等职责。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09号)文件,2021年11月市级财政下达高黎贡山隆阳分局2021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55.00万元,2021年结转至2022年55.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2年年底已支付54.99万元,其中:办公费13.00万元,印刷费1.20万元,差旅费0.90万元,培训费5.30万元,专用材料费9.60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14.7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0.23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要求,按照《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实施检查情况来看,项目实施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项目进度有序推进,但也存在进展缓慢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当前正值森林草原防灭高火险期、工作任务相对重,加之项目实施区域多在林区野外,项目实施难度大,影响了项目的持续推进。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是资金到位相对滞后。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项目实施周期基本为2年,资金计划下达到资金拨付到账时间相对滞后。从近年资金到位情况来看,资金多到年终才到位,而项目周期则从资金下达起计算。因此,当年基本不能启动项目活动,项目实施期实际仅剩1年时间,项目活动难以按计划进度完成。不能在项目实施期完成项目活动的财政将收回项目资金,对项目的实施和效果会产生一定影响;二是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二十六、2022年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亚洲黑熊种群分布及数量调查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17.79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6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93.79分,自评等级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周边潞江镇、芒宽乡两个乡镇与保护区接壤的农耕地种地户主和集体林内放牧户户主作为调查对象,采用半结构式访问,有针对性的选取20户(即芒宽站5户、百花岭站7户、赛格站7户、赧亢站1户)进行访问,访问内容主要为:是否在该区域看到过黑熊,黑熊是否来吃过他们的庄稼或牲畜,该区域的黑熊有多少种、该区域黑熊的数量及活动规律等。黑熊栖息地内建立20个红外相机陷阱每个陷阱包括3台红外相机、芒宽站4个、百花岭站7个、赛格站7个、赧亢站2个。完成了红外线相机陷阱20个更换诱饵、内存卡、电池3次。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提前下达 2022 年中央财政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44 号)文件,2022年3月市级财政下达高黎贡山隆阳分局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亚洲黑熊种群分布及数量调查项目)20.00万元,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5月23日批复项目实施方案,6月野外调查项目正式启动。截至2022年底,支付差旅费0.08万元,劳务费1.21万元,专用材料费16.50万元,合计支出17.79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分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其中,四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均在95%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林区职工和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度达90%以上。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项目实施严格按批准的方案开展,项目进度有序推进,但也存在进展缓慢的问题。主要原因是资金下拨和项目方案批复滞后,加之项目实施区域多在林区野外,项目实施难度大,影响了项目的持续推进。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责,加强项目统筹管理,提高项目执行力;
(2)加强业务学习。通过集中培训和自学,不断提高财务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严格按财务制度和项目管理要求推进项目按计划执行;
(3)加快项目执行。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提前下达 2022 年中央财政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44 号)文件,2022年3月市级财政下达高黎贡山隆阳分局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亚洲黑熊种群分布及数量调查项目)20.00万元,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5月23日批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周期12个月,6月野外调查项目正式启动,为2022年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亚洲黑熊种群分布及数量调查项目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完成20户(即芒宽站5户、百花岭站7户、赛格站7户、赧亢站1户)访问调查;黑熊栖息地内建立20个红外相机陷阱(芒宽站4个、百花岭站7个、赛格站7个、赧亢站2个);完成了红外线相机陷阱20个更换诱饵、内存卡、电池3次。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亚洲黑熊种群分布及数量调查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提前下达 2022 年中央财政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44 号)文件,2022年3月市级财政下达高黎贡山隆阳分局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5月23日批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周期12个月,6月野外调查项目正式启动。项目已支出17.79万元,其中:差旅费0.08万元,劳务费1.21万元,专用材料费16.50万元,资金执行率88.95%。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要求,按照《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2022年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亚洲黑熊种群分布及数量调查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实施检查情况来看,项目实施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项目进度有序推进,但也存在进展缓慢的问题。主要原因是资金下拨和项目方案批复滞后,加之项目实施区域多在林区野外,项目实施难度大,影响了项目的持续推进。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通过近年巡护和监测的情况看,在保护区布设的红外线相机在生物多样性监测和资源保护上成效显著,可以考虑在保护区大量布设能实时传输照片的红外线相机以巩固和提升保护区管护水平。
二十七、临聘人员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8分,结果为优秀。(附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选聘临聘人员7人,每月20号以前完成工资发放,全年支付劳务费16.2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临聘人员收入增加。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临聘人员希望能提高工资待遇。满意度达92%以上。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7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隆阳分局2022年临聘人员经费项目16.20万元,为进一步加强保护区资源管护,提升保护区生态质量,加强保护区队伍建设,隆阳分局长年聘用7名护林员充实到各管护站,以改善和弥补各管护队伍人员不足的现状。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临聘人员经费项目,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隆阳分局2022年临聘人员经费项目16.20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6.20万元(劳务费16.2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绩效目标设定了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一级指标,设定了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五个二级指标,实际完成值达到了年初目标值,自评等级为优秀。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十八、网络运维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100分,结果为优秀(附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邮电费支出1.3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电信公司收入增加。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干部职工对办公用网的满意度达96%以上。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7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隆阳分局2022年网络运维经费项目1.30万元,为2022年网络运维费。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网络运维经费项目,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隆阳分局2022年临聘人员经费项目1.30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30万元(邮电费1.3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绩效目标设定了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一级指标,设定了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个二级指标,实际完成值达到了年初目标值,自评等级为优秀。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十九、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暨科普宣教活动项目(隆阳区检察院拨)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了潞江镇芒棒和石梯2个社区的科普宣传,联合巡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完成了石梯、新城2所学校科普宣传活动。项目已完成,项目资金已支付3.50万元。其中:差旅费0.46万元,办公费0.34万元,专用材料费2.7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分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其中,四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均在95%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保护区周边干部群众和项目实施小学师生满意度较高。满意度达95%以上。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宣教活动和讲座受新冠疫情影响,与预期效果尚有差距。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项目实施具体到人,分工合作,让参与项目的人发挥自己的长处,并在活动中发现自己的短板,找到努力的方向。
(2)加强科普宣教活动方式的改变和内容的更新,通过受众群体喜闻乐见的方式达到科普宣教目的,突出效果。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隆阳区检察院拨入高黎贡山隆阳分局2022年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暨科普宣教活动经费3.50万元,2021年结转至2022年3.50万元。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通过校园游园活动、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宣传展板、科普讲座、播放宣传片等形式让学生了解身边的高黎贡山,唤醒他们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意识,从而达到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目的。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暨科普宣教活动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实施,项目已完成,支付资金3.50万元,其中:差旅费0.46万元,办公费0.34万元,专用材料费2.70万元,金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暨科普宣教活动实施方案》对照项目实施情况来看,项目严格按实施方案开展,项目进度有序推进,如期完成项目实施。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通过近年的科普宣教情况看,在保护区周边学校、社区开展相关宣教活动效果显著,师生、干部群众容易接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广大群众中已形成共识,可以持续在高黎贡山周边开展生物生态保护的相关活动,让保护高黎贡山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十、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项目(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拨款)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聘用公益林护林员127人,根据劳动法规和聘用合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费,全年共计支付劳务费320.04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显著,为当地群众增加经济收入320.04万元;
社会效益显著,长期为当地群众提供就业岗位127个;
生态效益显著,自然保护区公益林面积稳定保持在63.15万亩。
可持续影响显著,自然保护区的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保护效益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群众对自然保护区各项工作满意率达98%以上。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隆阳区2022年度提前下达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隆林草联发〔2022〕11号)文件,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拨入高黎贡山隆阳分局2022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20.04万元,为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开展辖区内公益林管护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使用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聘用护林员127人,长期深入保护区公益林开展巡护,从而有效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隆阳区2022年度提前下达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隆林草联发〔2022〕11号)文件,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拨入高黎贡山隆阳分局2022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20.0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20.0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根据2022年度预算安排,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资金320.04万元已用于支付公益林护林员2022年1至12月劳务费,资金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省、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年初预算,到位后及时开展项目,并根据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使用,并接受市级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设定了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设定了数量指标、时效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个二级指标,实际完成值达到了年初目标值,自评等级为优秀。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三十一、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项目(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拨款)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聘用天然林护林员3人,根据劳动法规和聘用合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费,全年共支付劳务费7.56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显著,为当地群众增加经济收入7.56万元;
社会效益显著,长期为当地群众提供就业岗位3个;
生态效益显著,自然保护区天然林面积稳定保持在1.224万亩。
可持续影响显著,自然保护区的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保护效益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群众对自然保护区各项工作满意率达98%以上。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隆阳区2022年度提前下达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隆林草联发〔2022〕12号)、《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隆阳区2022年度第二批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隆林草联发〔2022〕16号)文件,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拨入高黎贡山隆阳分局2022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7.56万元,为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开展辖区内天然林管护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使用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聘用护林员3人,长期深入保护区天然林开展巡护,从而有效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隆阳区2022年度提前下达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隆林草联发〔2022〕12号、隆林草联发〔2022〕16号)文件,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拨入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7.5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5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根据2022年度预算安排,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7.56万元已用于支付天然林护林员2022年1至12月劳务费,资金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省、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年初预算,到位后及时开展项目,并根据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使用,并接受市级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设定了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设定了数量指标、时效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个二级指标,实际完成值达到了年初目标值,自评等级为优秀。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三十二、水流堰监测项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院拨款)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9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9分,绩效自评分为98分,结果为优(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了高黎贡山生态定位站2个测流堰,2个水量平衡场、6个径流场(含小地方杉木人工林1个)及2组树干茎流树冠截留设施的监测,每天上午8点及下午5点对测流堰进行测定,并向云南省林业科学院提供项目监测报告,用于支付生态定位水流堰监测人员劳务费5.0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的生态效益指标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达96%以上,可持续影响指标增强了保护区保护和管理基本功能达95%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林区职工和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达96%以上。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测量时间存在差异,导致数据记录存在偏差。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尽量统一每天测量时间,尽可能的完善记录数据。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入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水流堰监测项目经费5.00万元,用于2021年开展高黎贡山生态定位站2个测流堰,2个水量平衡场、6个径流场(含小地方杉木人工林1个)及2组树干茎流树冠截留设施的监测。在雨季(每年5-10月),每场雨后对水量平衡场、径流场和树干茎流进行测定;每天上午8点及下午5点对测流堰进行测定。旱季(11月-次年4月)对2个测流堰每隔2天进行水位测定。观测人员平常需对观测设施进行日常维护,清理枯枝落叶及冲刷土。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水流堰监测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水流堰监测项目实施1年已完成,项目资金已支付5.00万元(劳务费5.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了高黎贡山生态定位站2个测流堰,2个水量平衡场、6个径流场(含小地方杉木人工林1个)及2组树干茎流树冠截留设施的监测。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十三、2019年森林火灾保险联合工作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12.25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92.25分,结果为优秀。(附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聘用专业管护护林员130名,每月按时缴纳护林员工伤保险。2021年结转至2022年项目资金1.11万元,2022年支出0.68万元用于缴纳护林员工伤保险,执行率61.26%。2022年结转0.43万元,计划用于缴纳2023年护林员工伤保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高黎贡山隆阳分局积极筹措资金为130名护林员购买工伤保险,预防和处置因交通等多种原因导致意外事故发生而给护林员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问题,使广大护林员安心工作,认真完成各项任务,确保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护林员队伍稳定度达95.00%;
可持续影响指标:公益林管护任务完成率达92.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对项目持欢迎态度,满意度达93.00%。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快项目执行。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根据省、市、区护林员管理规定和保护区工作实际,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付的森林火灾保险联合工作经费用于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保障经费。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护林员队伍建设工作,着力解决因资源管护工作机动性强和工作时间不确定,给护林员的出行、人身安全带来隐患问题。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2019年森林火灾保险联合工作经费项目,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入森林火灾保险联合工作经费2021年结转至2022年1.11万元,2022年实施了0.6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68万元(办公费0.68万元),资金执行率61.26%。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设定了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一级指标,设定了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六个二级指标,实际完成值达到了年初目标值,自评等级为优秀。
该项目资金未实施完,是因为护林员工伤保险根据实际发生数按月缴纳,计划2023年完成项目。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十四、极危植物西藏白皮松引种育苗及适应性栽培项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款)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0.6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79.6分,结果为合格(附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40亩基地育苗,支付育苗差旅费0.35万元,结余结转资金11.05万元结转至下年保障项目后期实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实施方案,已完成带动就业人数达100人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达95%以上。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根据项目合同及实施方案,2023年完成项目实施。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推广项目和委托合同规定《极危植物西藏白皮松引种育苗及适应性栽培》,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付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项目经费13.42万元,2021年结转至2022年11.39万元,通过对极危种西藏白皮松苗木培育技术及区域性栽培试验,最终达到保护西藏白皮松种质资源,增加其种群数量,减少其濒危等级,同时为商业化种子生产奠定基础。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西藏白皮松引种育苗及适应性栽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入极危植物西藏白皮松引种育苗及适应性栽培项目经费13.42万元,2021年结转至2022年11.39万元,2022年实施了0.3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35万元(差旅费0.35万元),资金执行率3%。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设定了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一级指标,设定了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五个二级指标,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于2023年年底完成,基本上完成了年初目标值,自评等级合格。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三十五、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补助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4分,结果为优秀。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营房进行建设、完成2个管护哨卡建设以及购置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1批。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高黎贡山保护成效提升,周边社区得到受益。
生态效益指标: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保护完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地的保护得到社区公众的认可和参与。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补助经费项目81.91万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2年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营房进行建设、完成2个管护哨卡建设以及购置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1批。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补助经费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安排资金81.9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1.91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补助经费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营房进行建设、完成2个管护哨卡建设以及购置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1批。项目资金已支出81.9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1万元(维修(维护)费1.91万元);资本性支出80.00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70.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0.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营房进行建设以及购置森林消防车4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高黎贡山保护成效提升,周边社区得到受益。
生态效益指标: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保护完整。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地的保护得到社区公众的认可和参与。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十六、2021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9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5分,结果为优秀。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及资源监测,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林家铺监测站进行维修维护;开展兽类监测、鸟类监测、两栖爬行类监测、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三定”监测、外来入侵植物监测、动植物资源利用监测、植物物候观察、森林气象要素监测24次;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期60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周边区公众对保护工作满意度达95%。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1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65.40万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2年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林家铺监测站进行维修维护;开展兽类监测、鸟类监测、两栖爬行类监测、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三定”监测、外来入侵植物监测、动植物资源利用监测、植物物候观察、森林气象要素监测24次;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期60人。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1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1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1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资金65.4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5.40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2021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林家铺监测站进行维修维护;开展兽类监测、鸟类监测、两栖爬行类监测、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三定”监测、外来入侵植物监测、动植物资源利用监测、植物物候观察、森林气象要素监测24次;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期60人。项目资金已支出65.4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5.40万元(办公费6.37万元;差旅费5.45万元;维修(维护)费12.24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劳务费30.34万元;委托业务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林家铺监测站进行维修维护;开展兽类监测、鸟类监测、两栖爬行类监测、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三定”监测、外来入侵植物监测、动植物资源利用监测、植物物候观察、森林气象要素监测24次;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期60人。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周边区公众对保护工作满意度达95%。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十七、2021年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7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3分,结果为优秀。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自治管护站、整顶管护站进行维修维护;开展了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宣传教育7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高黎贡山知名度不断提高,公众得到受益。
生态效益指标: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完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8%。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1年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45.00万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2年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自治管护站、整顶管护站进行维修维护;开展了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宣传教育7次。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1年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1年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1年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资金4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5.00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2021年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对自治管护站、整顶管护站进行维修维护;开展了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宣传教育7次。项目资金已支出45.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5.00万元(办公费15.00万元;维修(维护)费25.00万元;培训费1.80万元;劳务费3.2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自治管护站、整顶管护站进行维修维护;开展了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宣传教育7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高黎贡山知名度不断提高,公众得到受益。
生态效益指标: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完整。。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8%。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十八、高黎贡山腾冲分局护林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4分,结果为优秀。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整顶干沟护林点进行提升改造建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提升保护区机构能力建设,确保保护区生物及生态安全,成效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周边社区公众满意度达98%。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高黎贡山腾冲分局护林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30.00万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2年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整顶干沟护林点进行了提升改造建设。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高黎贡山腾冲分局护林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高黎贡山腾冲分局护林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高黎贡山腾冲分局护林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高黎贡山腾冲分局护林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安排资金3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高黎贡山腾冲分局护林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整顶干沟护林点提升改造。项目资金已支出30.00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30.00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30.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整顶干沟护林点提升改造建设。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提升保护区机构能力建设,确保保护区生物及生态安全,成效显著。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周边区公众对保护工作满意度达98%。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十九、2022年生态恢复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6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9分,绩效自评分为93分,结果为优秀。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购置专业扑火队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1批。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
生态效益指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群众满意度达98%。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2年生态恢复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35.00万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2年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购置专业扑火队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1批。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2年生态恢复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2年生态恢复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2年生态恢复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生态恢复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资金3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5.00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2022年生态恢复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购置专业扑火队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1批。项目资金已支出35.00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35.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5万元;物资储备33.0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购置专业扑火队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1批。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
生态效益指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明显。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群众满意度达98%。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十、腾冲市林草局拨森林防火专项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7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3分,结果为优秀。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辖区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宣传10次;制作、发放的森林防火宣传材料2000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森林防火宣传内容知晓率98%。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8%。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腾冲市林草局拨森林防火专项资金3.50万元,是为保护区管护工作开展森林防火提供经费保障。2022年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检查工作;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腾冲市林草局拨森林防火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腾冲市林草局拨森林防火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腾冲市林草局拨森林防火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腾冲市林草局拨森林防火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资金3.5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50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腾冲市林草局拨森林防火专项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检查。项目资金已支出3.5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0万元(办公费2.60万元;差旅费0.9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检查,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辖区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宣传10次;制作、发放的森林防火宣传材料2000份。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森林防火宣传内容知晓率98%。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8%。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十一、2021年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7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7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2分,结果为优秀。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42418公顷国家级公益林进行管护,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1)专业管护护林员130人;(2)森林防火工作检查指导15次。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为周边区群众提供130个就业机会,增加群众经济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窗口作用显现。
生态效益指标:资源得到保护,确保生物生态安全,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周边区公众对公益林管护工作满意度达98%。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26.42万元,是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2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区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安排资金26.4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6.42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腾冲分局国家级国家级公益林管护、监测、检查。项目资金已支出26.4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44万元(办公费4.55万元;差旅费9.29万元;培训费0.60万元);资本性支出47.09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11.98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42418公顷国家级公益林进行管护,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1)专业管护护林员130人;(2)森林防火工作检查指导15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为周边区群众提供130个就业机会,增加群众经济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窗口作用显现。
生态效益指标:资源得到保护,确保生物生态安全,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周边区公众对公益林管护工作满意度达98%。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十二、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7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7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9分,绩效自评分为93分,结果为优秀。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42418公顷国家级公益林进行管护,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专业管护护林员130人管护支出456.95万元;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培训演练1次(130人3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为周边区群众提供130个就业机会,增加群众经济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窗口作用显现。
生态效益指标:资源得到保护,确保生物生态安全,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周边区公众对公益林管护工作满意度达98%。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腾冲市财政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项目466.95万元,是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2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区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巡护管理,强化了资源管护;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资金466.9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66.95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项目已按项目实施计划完成。项目资金已支出466.9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66.95万元(差旅费0.04万元;培训费7.40万元;劳务费459.51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42418公顷国家级公益林进行管护,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专业管护护林员130人管护支出456.95万元;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培训演练1次(130人3天)。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为周边区群众提供130个就业机会,增加群众经济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窗口作用显现。
生态效益指标:资源得到保护,确保生物生态安全,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周边区公众对公益林管护工作满意度达95%。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十三、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云猫监测)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17.57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7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0.57分,结果为优秀。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高黎贡山腾冲分局辖区云猫监测,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购置野外监测红外相机60台,进行云猫野外监测调查6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8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成效显著。
可持续影响指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成效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涉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云猫监测)补助资金20.00万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2年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购置野外监测红外相机1批60台,野外云猫监测6次。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云猫监测)补助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云猫监测)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云猫监测)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云猫监测)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资金2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00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云猫监测)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云猫监测6次,购置野外监测红外相机1批60台。项目资金已支出17.5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7.57万元(办公费0.30万元,差旅费0.11万元,专用材料费14.70万元,劳务费2.32万元,其他交通费0.14万元)。资金执行率87.85%。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高黎贡山腾冲分局辖区云猫监测,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购置野外监测红外相机60台,进行云猫野外监测调查6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85%;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可持续影响指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成效显著。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涉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8%。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十四、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专项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3.67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27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70.67分,结果为合格。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完成文创产品制作1000套;野外监测驻点4个;铁丝网围栏100米;绳索廊道3道;宣传和科普讲座2期;科普宣传片制作1个。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营造保护生物的社会氛围。
生态效益指标: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可持续影响指标:进一步完善野生灵长类动物监测与保护工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周边社区及群众满意度达98%。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专项资金250.00万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2年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文创产品制作1000套;野外监测驻点4个;铁丝网围栏100米;绳索廊道3道;宣传和科普讲座2期;科普宣传片制作1个。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资金25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50.00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文创产品制作1000套;野外监测驻点4个;铁丝网围栏100米;绳索廊道3道;宣传和科普讲座2期;科普宣传片制作1个。项目资金已支出45.8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88万元(差旅费0.74万元;劳务费5.69万元;委托业务费11.45万元);资本性支出25.9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96万元)。资金执行率18.34%。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正常有序实施,剩余资金结转2023年实施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完成文创产品制作1000套;野外监测驻点4个;铁丝网围栏100米;绳索廊道3道;宣传和科普讲座2期;科普宣传片制作1个。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营造保护生物的社会氛围。
生态效益指标: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可持续影响指标:进一步完善野生灵长类动物监测与保护工作。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周边社区及群众满意度达98%。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十五、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4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9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1分,结果为优秀。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腾冲分局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开展林草防火部门应急演练及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次;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检查督查24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未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
社会效益指标:森林防火宣传覆盖率达9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98%。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13.00万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供经费保障。2022年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开展林草防火部门应急演练及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次;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检查督查24次。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安排资金13.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3.00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开展林草防火部门应急演练及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次;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检查督查24次。项目资金已支出13.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00万元(办公费3.11万元;差旅费6.89万元;其他交通费3.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腾冲分局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开展林草防火部门应急演练及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次;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检查督查24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未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
社会效益指标:森林防火宣传覆盖率达95%。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98%。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十六、腾冲市财政局拨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7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7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2分,结果为优秀。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林地防火任务管护数42418公顷;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期50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下降,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98%。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腾冲市财政局拨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8.00万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2年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林地防火任务管护数42418公顷;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期50人。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腾冲市财政局拨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腾冲市财政局拨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腾冲市财政局拨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腾冲市财政局拨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安排资金8.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00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腾冲市财政局拨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对林地防火任务管护数42418公顷;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期50人。项目资金已支出8.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00万元(培训费8.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林地防火任务管护数42418公顷;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期50人。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下降,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98%。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十七、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7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3分,结果为优秀。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建设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完成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队伍建设1支50人;专业队队员全年的工资及其他待遇支出316.70万元。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生态效益指标: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周边林农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满意度达98%。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二)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经费项目386.33万元,是为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2022年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完成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队伍建设1支50人;专业队队员全年的工资及其他待遇支出316.70万元。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经费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经费项目安排资金386.3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86.33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经费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队伍建设1支50人。项目资金已支出386.3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60.31万元(办公费3.28万元;水费0.11万元;电费2.59万元;差旅费12.99万元;维修(维护)费13.98万元;专用燃料费0.29万元;劳务费316.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8万元;其他交通费0.39万元);资本性支出26.02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26.02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建设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完成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队伍建设1支50人;专业队队员全年的工资及其他待遇支出316.70万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生态效益指标: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周边林农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满意度达98%。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