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6-8-/2023-0423012 发布机构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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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补助经费项目  

()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4分,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营房进行建设、完成2个管护哨卡建设以及购置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1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高黎贡山保护成效提升,周边社区得到受益。  

生态效益指标: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保护完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地的保护得到社区公众的认可和参与。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2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补助经费项目81.91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2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营房进行建设、完成2个管护哨卡建设以及购置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1。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补助经费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安排资金81.9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1.91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补助经费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营房进行建设、完成2个管护哨卡建设以及购置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1批。项目资金已支出81.9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1.91万元(维修(维护)费1.91万元);资本性支出80.00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70.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0.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营房进行建设以及购置森林消防车4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高黎贡山保护成效提升,周边社区得到受益。  

生态效益指标: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保护完整。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地的保护得到社区公众的认可和参与。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2021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  

()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9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5分,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及资源监测,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林家铺监测站进行维修维护;开展兽类监测、鸟类监测、两栖爬行类监测、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三定”监测、外来入侵植物监测、动植物资源利用监测、植物物候观察、森林气象要素监测24次;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60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周边区公众对保护工作满意度95%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2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1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65.40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2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林家铺监测站进行维修维护;开展兽类监测、鸟类监测、两栖爬行类监测、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三定”监测、外来入侵植物监测、动植物资源利用监测、植物物候观察、森林气象要素监测24次;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60人。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1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1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2021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资金65.4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5.40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2021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林家铺监测站进行维修维护;开展兽类监测、鸟类监测、两栖爬行类监测、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三定”监测、外来入侵植物监测、动植物资源利用监测、植物物候观察、森林气象要素监测24次;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60人。项目资金已支出65.4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5.40万元(办公费6.37万元;差旅费5.45万元;维修(维护)费12.24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劳务费30.34万元;委托业务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林家铺监测站进行维修维护;开展兽类监测、鸟类监测、两栖爬行类监测、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三定”监测、外来入侵植物监测、动植物资源利用监测、植物物候观察、森林气象要素监测24次;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60人。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周边区公众对保护工作满意度95%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三、2021年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  

()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7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3分,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自治管护站、整顶管护站进行维修维护;开展了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宣传教育7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高黎贡山知名度不断提高,公众得到受益。  

生态效益指标: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完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98%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2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1年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45.00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2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自治管护站、整顶管护站进行维修维护;开展了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宣传教育7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1年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1年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2021年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资金4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5.00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2021年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对自治管护站、整顶管护站进行维修维护;开展了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宣传教育7。项目资金已支出45.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5.00万元(办公费15.00万元;维修(维护)费25.00万元;培训费1.80万元;劳务费3.2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自治管护站、整顶管护站进行维修维护;开展了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宣传教育7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高黎贡山知名度不断提高,公众得到受益。  

生态效益指标: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完整。。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98%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四、高黎贡山腾冲分局护林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  

()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18分,绩效自评分为94分,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整顶干沟护林点进行提升改造建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提升保护区机构能力建设,确保保护区生物及生态安全,成效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周边社区公众满意度98%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2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高黎贡山腾冲分局护林点建设补助经费30.00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2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整顶干沟护林点进行了提升改造建设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高黎贡山腾冲分局护林点建设补助经费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高黎贡山腾冲分局护林点建设补助经费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高黎贡山腾冲分局护林点建设补助经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高黎贡山腾冲分局护林点建设补助经费目安排资金3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高黎贡山腾冲分局护林点建设补助经费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整顶干沟护林点提升改造。项目资金已支出30.00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30.00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30.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整顶干沟护林点提升改造建设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提升保护区机构能力建设,确保保护区生物及生态安全,成效显著。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周边区公众对保护工作满意度98%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五、2022年生态恢复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6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9分,绩效自评分为93分,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购置专业扑火队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1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  

生态效益指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群众满意度98%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2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2年生态恢复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35.00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2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购置专业扑火队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1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2年生态恢复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2年生态恢复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2022年生态恢复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生态恢复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资金3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5.00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2022年生态恢复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购置专业扑火队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1批。项目资金已支出35.00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35.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5万元;物资储备33.0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购置专业扑火队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1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  

生态效益指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明显。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群众满意度98%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腾冲市林草局拨森林防火专项资金项目  

()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7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3分,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辖区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宣传10;制作、发放的森林防火宣传材料20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森林防火宣传内容知晓率98%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98%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腾冲市林草局拨森林防火专项资金3.50元,是为保护区管护工作开展森林防火提供经费保障。2022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检查工作;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腾冲市林草局拨森林防火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腾冲市林草局拨森林防火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腾冲市林草局拨森林防火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腾冲市林草局拨森林防火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资金3.5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50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腾冲市林草局拨森林防火专项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检查。项目资金已支出3.5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3.50万元(办公费2.60万元;差旅费0.9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检查,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辖区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宣传10;制作、发放的森林防火宣传材料2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森林防火宣传内容知晓率98%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98%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七、2021年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项目  

()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7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7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2分,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42418公顷国家级公益林进行管护,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1)专业管护护林员1302)森林防火工作检查指导15次。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为周边区群众提供130个就业机会,增加群众经济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窗口作用显现。  

生态效益指标:资源得到保护,确保生物生态安全,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周边区公众对公益林管护工作满意度98%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26.42元,是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2组织开展了保护区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安排资金26.4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6.42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腾冲分局国家级国家级公益林管护、监测、检查。项目资金已支出26.4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44万元(办公费4.55万元;差旅费9.29万元;培训费0.60万元);资本性支出47.09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11.98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42418公顷国家级公益林进行管护,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1)专业管护护林员1302)森林防火工作检查指导15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为周边区群众提供130个就业机会,增加群众经济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窗口作用显现。  

生态效益指标:资源得到保护,确保生物生态安全,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周边区公众对公益林管护工作满意度98%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八、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项目  

()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7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7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9分,绩效自评分为93分,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42418公顷国家级公益林进行管护,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专业管护护林员130人管护支出456.95;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培训演练1次(1303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为周边区群众提供130个就业机会,增加群众经济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窗口作用显现。  

生态效益指标:资源得到保护,确保生物生态安全,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周边区公众对公益林管护工作满意度98%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2腾冲市财政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项目466.95元,是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2组织开展了保护区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巡护管理,强化了资源管;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资金466.9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66.95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项目已按项目实施计划完成。项目资金已支出466.9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66.95万元(差旅费0.04万元;培训费7.40万元;劳务费459.51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42418公顷国家级公益林进行管护,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专业管护护林员130人管护支出456.95;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培训演练1次(1303天)。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为周边区群众提供130个就业机会,增加群众经济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窗口作用显现。  

生态效益指标:资源得到保护,确保生物生态安全,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周边区公众对公益林管护工作满意度95%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九、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云猫监测)补助资金项目  

()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17.57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7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0.57分,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高黎贡山腾冲分局辖区云猫监测,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购置野外监测红外相机60台,进行云猫野外监测调6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8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成效显著。  

可持续影响指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成效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涉及服务对象满意度95%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2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云猫监测)补助资金20.00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2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购置野外监测红外相机160台,野外云猫监测6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云猫监测)补助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云猫监测)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云猫监测)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云猫监测)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资金2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00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云猫监测)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云猫监测6次,购置野外监测红外相机160。项目资金已支出17.5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7.57万元(办公费0.30万元,差旅费0.11万元,专用材料费14.70万元,劳务费2.32万元,其他交通费0.14万元)。资金执行率87.85%。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高黎贡山腾冲分局辖区云猫监测,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购置野外监测红外相机60台,进行云猫野外监测调查6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85%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可持续影响指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成效显著。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涉及服务对象满意度98%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十、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专项资金项目  

()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3.67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27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绩效自评分为70.67分,结果为合格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完成文创产品制作1000套;野外监测驻点4个;铁丝网围栏100米;绳索廊道3道;宣传和科普讲座2期;科普宣传片制作1个。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营造保护生物的社会氛围。  

生态效益指标: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可持续影响指标:进一步完善野生灵长类动物监测与保护工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周边社区及群众满意度98%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2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专项资金250.00,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2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文创产品制作1000套;野外监测驻点4个;铁丝网围栏100米;绳索廊道3道;宣传和科普讲座2期;科普宣传片制作1个。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资金25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50.00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文创产品制作1000套;野外监测驻点4个;铁丝网围栏100米;绳索廊道3道;宣传和科普讲座2期;科普宣传片制作1。项目资金已支出45.8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88万元(差旅费0.74万元;劳务费5.69万元;委托业务费11.45万元);资本性支出25.9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96万元)。资金执行率18.34%。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正常有序实施,剩余资金结转2023年实施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完成文创产品制作1000套;野外监测驻点4个;铁丝网围栏100米;绳索廊道3道;宣传和科普讲座2期;科普宣传片制作1个。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营造保护生物的社会氛围。  

生态效益指标: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可持续影响指标:进一步完善野生灵长类动物监测与保护工作。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周边社区及群众满意度98%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十一、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4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9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1分,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腾冲分局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开展林草防火部门应急演练及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次;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检查督查24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未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  

社会效益指标:森林防火宣传覆盖率达9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98%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2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13.00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供经费保障2022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开展林草防火部门应急演练及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次;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检查督查24次。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安排资金13.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3.00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开展林草防火部门应急演练及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次;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检查督查24次。项目资金已支出13.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00万元(办公费3.11万元;差旅费6.89万元;其他交通费3.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腾冲分局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开展林草防火部门应急演练及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次;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检查督查24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未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  

社会效益指标:森林防火宣传覆盖率达95%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98%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十二、腾冲市财政局拨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7分;效益指标20分,自评17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2分,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林地防火任务管护数42418公顷;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50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下降,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98%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腾冲市财政局拨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8.00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2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林地防火任务管护数42418公顷;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50人。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腾冲市财政局拨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腾冲市财政局拨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腾冲市财政局拨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腾冲市财政局拨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安排资金8.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00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腾冲市财政局拨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对林地防火任务管护数42418公顷;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50人。项目资金已支出8.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00万元(培训费8.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林地防火任务管护数42418公顷;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50人。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下降,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98%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十三、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经费项目  

()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7分;效益指20分,自评1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3分,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建设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完成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队伍建设150人;专业队队员全年的工资及其他待遇支出316.70万元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生态效益指标: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周边林农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满意度98%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佐证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022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经费项目386.33元,是为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2022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完成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队伍建设150人;专业队队员全年的工资及其他待遇支出316.70万元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经费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经费项目安排资金386.3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86.33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2年度安排,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经费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队伍建设150。项目资金已支出386.3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360.31万元(办公费3.28万元;水费0.11万元;电费2.59万元;差旅费12.99万元;维修(维护)费13.98万元;专用燃料费0.29万元;劳务费316.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8万元;其他交通费0.39万元);资本性支出26.02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26.02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建设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完成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队伍建设150人;专业队队员全年的工资及其他待遇支出316.70万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生态效益指标: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周边林农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满意度98%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  

                        20234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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