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6-8-/2019-0705009 发布机构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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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0022 号提案的函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协助提供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0022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已获悉。经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在产业扶贫工作中推广种植黄精等中药材具有重要的意义。基于我市地理位置的优越性、气候条件的独特性以及自然资源的多样性等特点,保山市具有较好的中药材产业发展潜质基础和条件。根据相关资料整理结果,保山市野生药材蕴藏量约为480多万公斤,其中动物药材的蕴藏量达0.25万公斤, 菌类10万公斤,矿物类0.5万公斤,植物类460万公斤。随着 草果、白术、黄柏、云木香、杜仲、石斛等中药材扩繁栽培试 验的相继成功,保山市中药材野生资源得到了进一步利用,并 在适宜区开展大面积人工推广种植。截止2018年底,全市中药 材种植面积达37万亩以上,年产量1.65万吨,农业产值近20亿元,其中:林下仿野生种植面积26万亩以上,年产量1.1万 吨,农业产值9.5亿元;人工集约化种植面积11万亩,产量0.5万吨 ,农业产值10.5亿元。种植种类有石斛 、草果、重 楼、红花、三七、葛根、金铁锁、续断、黄精、滇龙胆、红豆 杉、党参、茯苓 、天麻、银杏等。中药材产业的快速发展,为 巩固和扩大我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创新林业发展体 制机制,实现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关于加快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意见精神,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保山市中药(民族药)产业,2014年以来,保山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大力推进高 效林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关 于加快石斛产业发展的意见》以及《保山市加快中医药发展行 动计划(2014-2020)》等一系列指导性意见,鼓励发展林下中 药材产业。另外,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 发<保山市农业规模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等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保发〔2017〕3号)的有关扶持政策,保山市委、市政府对4个土地流转1万亩以上的中药材种植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的 中药材产业化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并提供一定的林业贷款贴息 政策支持,共建设中药材种植示范区4个,种植经营面积近5万亩,即:保山市森宝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药材种植示范 区、云南绿健农副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万亩中药材示范区、云南禾顺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万亩现代生态循环农业银杏采 叶林示范区、保山绿色畅通林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药材种植 示范区,这进一步加快了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

三是加快培育发展中药材市场经营主体。通过林草、农业、科技、医疗等部门的共同扶持,保山市中药材企业也得到了较快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培育发展以中草药为主原料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3户,中药材种植企业13户、专业 合作社218户,种植大户306户,主要布局在全市五县(市、 区)的48个中药材产业种植乡(镇)。

四是积极应对产业发展中存在问题。由于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起步晚、起点低,发展中存在许多问题,应引起各部门高度重视。一是盲目跟风现象突出。从2017年开始,全国585个 贫困县中,几乎所有的县都在发展种植黄芪、党参、桔梗、黄 芩、黄精、重楼、板蓝根、白芨、金银花,从而导致生产过剩, 产品价格下滑,甚至出现滞销情况,严重挫伤种植户信心;二 是缺乏科学规划和指导。我市中药材种植品种繁杂、优良品种 选育工作滞后,道地性不明性。三是资源优势得不到发挥。保 山市中药材种植基地小、散、广等特点较为突出,经营管理水 平低,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难以适应市场需求,经济效益不高, 中药材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四是中药材生产企业经济 实力整体较弱。企业技术研发、创新能力不足,优质品牌少, 辐射面狭窄,带动能力不强。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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