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6-8-/2019-0730006 发布机构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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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政协保山市四届三次会议第0062 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云祥委员:

你在政协保山市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积极发展核桃林下产业的建议》(第0062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 下:

核桃产业是保山市的一项传统产业,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役、打造“绿色食品牌”的重点产业之一。截至 目前,我市核桃产业基地面积达460万亩,年产核桃干果13.8万吨,实现农业产值31.3亿元,建成百万亩核桃产业基地县3个,即:隆阳区、腾冲市、昌宁县。产业规模覆盖全市70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有841个村近25万户农户从产业发展中受益,其中:种植规模10万亩以上的乡(镇)有18个,种植规模5-10万亩的乡镇有26个。为科学合理利用核桃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优 势,增加广大种植户经济收入,自2007年贯彻实施《保山市人民 政府关于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意见》以来,我市就积极探索核桃+中药材、核桃+农作物、核桃+禽(畜)、核桃+蜂、核桃+休闲旅 游等发展模式,鼓励农户发展核桃林下产业,实现以短养长,以 长促短的林产业发展目标。据调查,我市460万亩核桃产业基地 中,除110万亩盛果期果园因郁闭成林,不适宜发展林下产业外, 其余350万亩核桃地几乎都在间种烤烟、包谷、蚕豆、碗豆、蔬 菜、茶叶、土豆、牧草、魔芋等农作物以及红花、黄精、白芨、 重楼、续断、茯苓、红豆杉等中药材。依托森林资源优势,全市 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森林旅游为重点的林下经济产业经营利 用面积已达666万亩,年产各类产品21万吨,实现农业产值35.93亿元,其中:林下种植经营利用面积206万亩,年产各类非木质 林产品13.24万吨,实现农业产值17亿元;林下养殖经营利用面 积397万亩,年产各类禽、畜、蜂及其制品近6.5万吨,实现农 业产值8.78亿元;林产品采集利用面积50万亩,森林蔬菜、野 生食用菌、林产化工等非木质林产品采集量达0.92万吨,实现农 业产值3.48亿元;森林景观经营利用面积13万亩,吸引森林生 态旅游人数达163.8万人,实现第三产业产值6.67亿元。林下经 济产业的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有效 保护森林资源,带动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了不砍树也能致富的目标,涌现出了隆阳区下麦庄、海棠村,昌宁县四角田、 龙陵县河头等林下经济发展典型,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发展理念。

(一)关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应切实提高站位,将核桃林下产业提到与核桃产业同等重要的高度加以发展的建议。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核桃产业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保山市茶叶、核桃、蚕桑3个产业领导小组的通知》(保办字[2007]115号)、《保山市人 民政府关于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意见》(保政发[2007]146号), 明确了发展目标及相关政策措施,为推动全市核桃产业快速发展 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国家和省相继出台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意见 后,2015年4月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高 效林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保政 办发[2015]35号),将林下经济列为我市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支 撑,到2017年,全市林下经济经营面积占商品林面积的30%左右, 林下经济综合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到2020年,全市林下经济 经营面积占商品林面积的50%左右,林下经济综合产值达到50亿 元以上。

(二)关于加强统筹规划。市县两级成立核桃林下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建产业发展办公室,明确林业、农业、国土等部门的职责;在开展深入、广泛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全市核桃林下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资金扶持、金融支持、技术支撑、考核激励等配套政策的建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保山市茶叶、核桃、蚕桑3个产业领导小组的通知》 (保办字[2007]115号),核桃产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在保 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落实工作人员3名,具体负责木本油料产业、 林下经济、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等林产业发展事宜,五县(区、市) 也分别成立了产业办、蜂产办、改产办、林权服务中心等,切实 加强了对辖区内林产业工作的指导。因核桃林下产业仅为林下产 业的一部分,不宜在单独成立核桃林下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为深 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精神,充分发挥 资源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保山市林下经济产业和中药(民族药) 产业,2014年以来,保山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大力推进高效 林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 石斛产业发展的意见》以及《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 (2014-2020)》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加快我市林下经济产 业的发展,要求建立协作机制,形成推动高效林业发展的合力, 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林业部门组织协调高效林业发展和相关 督促检查工作;发展改革部门主要大力支持林业产业发展项目建 设;科技、林业、农业、畜牧、旅游等部门要加强新技术、新品 种、新模式推广应用及政策、信息、市场等方面的服务,扶持发 展珍贵用材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观 赏苗木、生态旅游等重点项目;水利、交通运输、电力等部门要 支持发展林业产业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各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优先安排,为高效林业发展创造基础条件;扶 贫部门要将发展高效林业发展与产业扶贫开发有机结合起来;有 关部门要对发展高效林业的重要意义、技术模式和成功典型进行 全面、深入、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算对 比账、算效益账、算生态环境账,展示高效林业的综合效益与优 势,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激发广大群众参与高效林业的热情。为 对保山市林下经济产业进行科学指导,组织编制了《保山市林业 发展“十三五”规划》、《保山市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森林旅游为林下经济发展三 大重点,通过5年的发展,努力形成以林药、林菌、林菜、林草、 林禽、林畜、林蜂、野生动物驯养、森林康养九个模式为主的林 下经济生态产业,争取到2020年,全市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到600万亩以上,林下经济综合产值达到150亿元以上。

为推动林业产业发展,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196号),对林下经济发展进 行贷款贴息扶持,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是对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 社和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安排的利息补助。 贴息条件为: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等以公司带基地、基地 连农户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和沙区 经济发展的种植业以及林果等林产品加工业贷款;农户和林业职 工个人从事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贷款。林业贷款贴息采取一年 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年贴息率为3%。对贴息年度(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按实际 贷款期限计算贴息。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加大金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着力解决融资难、成 本高问题,通过扶持种植业、养殖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带动建 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 一步加强金融扶持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保政办 发〔2017〕135号),扶持对象:全市范围内带动建档立卡贫困 户脱贫致富的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的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企业、合作社)。具体为:一是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 农产品加工的企业,吸纳一定数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用工,且每 个用工年度累计不低于6个月的,由于生产经营产生的银行贷款, 市财政给予贴息支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50—100人,给予2个点的贷款贴息;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101—150人,给予2.5个点的贷款贴息;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151人及以上的,给予3个点的贷款贴息。每户企业给予贴息的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万 元,企业已享受市级产业基金贴息和其他政策贴息补助的,不得 重复享受。二是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 产品加工的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银行贷款,市级财政给 予贴息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占合作社总户数比例30%—50%(不 含50%)的,给予2个点的贷款贴息;建档立卡贫困户占合作社 总户数比例50%及以上(含50%)的,给予3个点的贷款贴息。 每个合作社给予贴息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已享受其他政策贴息的,不得重复享受。

市委、市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 源牌”“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的决策部署,推进 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印发了《关于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走在全 省前列的实施意见》(保发[2019]7号),出台了优化提升绿色 食品产业系列优惠政策,建设绿色有机产业基地。 一是确定了打 造重点,加快打造茶叶、咖啡、肉牛、中药材、果品、蔬菜等重 点绿色产业;二是制定了发展目标;三是出台了具体支持政策。 在各县(区)行政区域内,对当年新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 点龙头企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20万元奖补;当年认定的省级示范家庭农(林)场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和1亿元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或合作社,分别给予300万 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 新纳规企业、企业新增投资、新上市企业,按照省、市现行政策 予以奖励。对评为云南省名品、名企的,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 再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一次性给 予20万元奖励; 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按照每个产品5万元给 予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按照每个产 品2万元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认证 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每个质量标准制修订项目奖补5万元。腾冲市按同等标准自行奖补。

(三)关于加大投入。筹措核桃林下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加强对核桃林下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科研、试验示范等的支持;整合林业、农业等部门的力量,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院校的合作,加强核桃林下产业研究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核桃林下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加强对核桃林下产业的研究、培育、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的建议。

近年来,全市林下经济发展主要依靠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业主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现行金融扶持政策多为贷款贴息。在资金扶持方面,2010年-2018年,全市累计从金融部门获得贷款支 持7.1亿元,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专项补助近1000万元,2016—2019年争取国家、省林业贴息资金补助2570万元,撬动 各级财政投入林业发展资金达2.13亿元,有效拉动近10亿元民 间(社会)资本注入林下经济产业,较好地激发了社员参与林下 经济产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有效解决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中存在的技术人才缺乏问题,保山市一是邀请西南林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中国林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等科研院所的知名专家对保山林草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二是安排技术人员到省内外科研院所进行专业学习和提升;三是依托林下经济产业经营企业、合作社,联合省内外、国内外的研究机构,围绕良种繁育、种质资源保护、规范化种(养)殖技术、采收加工、新产品研发等,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林业产业发展的相关课题和研究项目,强化技术攻关,解决制约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技术问题,为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四是于2019年5月成立保山市林木良种选育委员会(林 下经济组),主要由保山市林草系统、云南省热经所有关专家、 专业技术人员等9人组成,其工作职责是:有效探索林下资源开 发利用途径和方法,并进行有效的推广运用,为全市林下经济产 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提高产业建设质量,增强产业效益,助推 林农增收。7月5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召开了公益林林 下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培训,保山市林木良种选育委员会林下经济 组成员,五县(区、市)产业站负责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参 加培训学习。自2010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石斛、中药材、蜂类养 殖等各类技术培训近3万人次。

(四)关于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发展模式。建议各地根据产业基础、海拔气候、立地条件、核桃生长期、市场需求等情况,充分利用林下自然条件,借助核桃林地的生态环境,在林冠下选择适合林下生长的动植物和微生物(菌类)种类,进行科学合理的种植和养殖等生产与经营。积极发展“林+烟”“林+粮”“林+茶”“林+草”“林+药”“林+禽”“林+畜”“林+魔芋”“林+菌”等模式,围绕规模农业发展方向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 一县一优。打造一批示范户、示范村、示范乡和示范基地,发挥 辐射带动作用。引导龙头企业发挥技术、管理、品牌、销售等优 势,形成“龙头企业+农户+基地”、“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 作社+农户+基地”经营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与林农紧密联系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分享更多收益的建议。

经多年实践探索,全市林下经济发展形成9种模式。林粮模 式:一般在林下套种小麦、玉米、豌豆、花生、土豆、红薯、魔 芋和豆类等小杂粮。此模式适宜于初植密度较低或未成林经济林 地;林菜模式:根据林间光照强弱和各种蔬菜的不同需光特性, 一般在林下套种青菜、白菜、苤菜、辣椒、萝卜等蔬菜,林下培 育香椿、椿头、刺五加等木本蔬菜。此模式适宜于初植密度较低、 未成林经济林地及疏林地;林烟模式:在未成林经济林内套种烤 烟,如核桃+烤烟、澳洲坚果+烤烟等;林茶模式:桤木+茶、核 桃+茶等;林禽模式:主要是在林下养殖鸡、鸭、鹅等,在坡度35度以下林地均适宜发展,必须设置围栏;林畜模式:也可以称 为林-草-畜模式,即在林地内种植牧草或保留自然生长的杂草, 在林下放养或圈养牛、羊。圈养模式适宜在经济林内种植牧草、 青饲料,采收后喂养牲畜;放养模式适宜于在林区,需大面积林 地,禁止在未成林造林地内放养;林药模式:在林下种植红花、 黄精、白芨、重楼、续断、茯苓、红豆杉、草果等中药材。此模 式适宜于初植密度较低、未成林经济林地及疏林地,草果需在水 湿条件较好的洼子两侧;林菌模式:采取封山育林和人工促繁(通 过森林抚育调整郁闭度、人工接种)方式,培育野生菌;林蜂模 式:在林内养殖胡峰、蜜蜂,胡峰适宜在人为活动较少的林地内。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农业 规模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等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发〔2017〕3号)的有关扶持政策,建成林下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4个,面 积24000多亩,即:保山市森宝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药材种 植示范区、云南绿健农副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万亩中药材示范 区、云南禾顺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万亩现代生态循环农业银杏 采叶林示范区、保山绿色畅通林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药材种植 示范区。另外,结合石斛、胡峰、林下中药材、森林康养、野生 菌保育促繁等工作实际及特点,五县(区、市)也分别开展了林 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如:龙陵县开展了“全国石斛知名品 牌创建示范区”、“龙陵石斛小镇”建设以及集技术培训、技术 推广、良种繁育于一体的标准化石斛、胡蜂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昌宁县也重点开展了以森林旅游业为 主的森林小镇建设、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建设以及野生菌保育促 繁科研示范基地等等。全市建成以县命名的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 基地1个(龙陵县),以公司、合作社命名的国家级林下经济示 范基地3个,经营利用总面积达180多万亩,即:隆阳区上麦庄 泡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云南群田高原 特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高黎贡山生态 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腾冲恒益东山康养 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保山康藤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成功入选全 国首批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

为加快林下经济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充分发挥其在产业发展中的带动和促进作用,保山市林业局制定实施了《保山市市级林业龙头企业评选认定及管理办法》和《保山市林农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认定和管理办法》,认定林农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160户,同时被认定为省级示范社129户,国家级示范社11户;认定市级林业龙头企业64户,同时被认定为省级林业龙 头企业48户、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2户。在所认定的龙头企业和 示范社中,有60%的企业和合作社经营范围与林下经济产业建设 有关。截至目前,我市共发展林下经济产业林农专业合作社418户,其中:以从事石斛、草果、中药材种植、采收、加工、收购、 销售为主的林农专业合作社达299户;以从事野生食用菌、野生 蔬菜、蜂类养殖、三有动物驯养繁殖及利用等为主的林农专业合 作社达119户,共覆盖我市五县(市、区)50多个乡镇,入社社 员达2.5万户农户,带动农户2万户以上,实现农产品销售收入7亿元以上,林下经济已为我市广大山区农民脱贫增收有力支撑。

下步,保山市将通过落实以下措施,进一步发展壮大核桃林下经济产业,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核桃林下经济产业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正确引导农户科学发展核桃林下经济产业,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完善政策扶持措施,鼓励社会资本推进林下经济建设,助推林农增收;三是切实加强林下经济产业基础性研究及技术推广、培训工作力度,补齐短板;四是加强林业实用技术培训,搞好林业科技推广跟踪指导、技术服务,组织开展“创建一个示范基地、培养一名技术人员、推广 一项林业技术、带富一批贫困群众”活动;五是重点打造核桃林下经济典型,通过媒体宣传、召开现场会的方式,以示范为引领, 带动社会和广大林农积极参与林下经济发展。 感谢您对保山核桃林下经济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帮助。

联系人及电话:林波0875—2120076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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