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6-8-/2019-0730007 发布机构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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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协保山市四届三次会议第 0085 号提案答复的函

致公党保山市委:

你们在保山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代表提案《关于禁止以任何方式狩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及捕捉任何候鸟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情况我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和国家、省林草局的要求,认真履行保护管理职责,规范管理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森林保山”做了积极 努力。

(一)管理机构不断加强和完善,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1、完善管理机构:一是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保护管理机 构从无到有,从兼职到专门部门,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市、县 区已成立了野保办,建立起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构架。多数乡镇 林业站加挂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重点监 测区域加挂监测站牌子,配备专人开展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参 加国家、省林草局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三是随着保护管理执法体系建立和完善,各级森林公安、林政 稽查依法行政,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野 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2、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利用“爱鸟周”、 “世界湿地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城镇街子天等,开展野 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野生动植物 保护重大意义。

3、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繁育和经营利用行为:按照《云南 省林业厅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管理办法》,我市各级 保护管理部门,搞好服务,依法做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先 照后证”程序办理,禁止以“野味”招牌命名餐馆、饭店,取得 经营人工驯养野生动物的餐馆、饭店,办证前已承诺不摆放活体 等。目前,我市共办理国家、省、市批准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许可380多户,种类涉及梅花鹿、中华竹鼠、豪猪、双团棘胸蛙、果 子狸、蛇类、小麂、野猪等兽类20多种;鸟类经营30多种;养 殖数量9万多头、只(条),覆盖全市56个乡镇,产值上亿元。

(二)保山市候鸟迁徙现状及保护情况

云南省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鸟类,我市处于云南省候鸟迁徙路线的西线,即从青藏高原沿云岭余脉向南顺高黎贡山沿江两岸向南迁徙,沿途江河湖泊和沼泽农田有多处候鸟聚集地,每年10月至翌年4月是我市迁徙候鸟活动频繁期。隆阳区汉庄镇 大海子、清华海及北庙水库、腾冲北海湿地等属于候鸟较为集中 的区域。就加强候鸟迁徙线路保护做了以下工作:

长期以来,我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省林草局的要求,一是充分认识维护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并结合实际,严格加强春季鸟类巡护值守和执法检查工作,抓好辖区内春季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护值守和执法检查工作,确保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二是组织力量,发挥森林公安主力军作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以及餐馆饭店、花鸟市场、宠物商店、网上交易平台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较为集中场所的检查执法工作。三是加强野外巡护,有效遏制破坏鸟类迁飞通道、停歇地和乱捕乱猎、非法经营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打击高压态势。

近年来,我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配合森林公安机关开展“南方二号行动”、“绿色行动”、“猎鹰行动”、“春雷行动”、“绿盾行 动”、“飞鹰行动”、“三清行动”和“守护神1号、2号、3号和4号行动”等一系列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 犯罪专项行动,其中“守护神”4号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共 出动森林公安民警2365人(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3778人(次), 林政案件立案401起,查处353起,刑事案件立案32起,破32起。共没收酸枝木321件,共计3.7348立方米;收缴木材36.3662立方米,木材处理款1.9953万元;收缴野生动物秧鸡活体2只; 没收木炭3.8吨、木材61.102立方米,收木材变价款771522元; 没收野生动植物制品0.327公斤,收缴珍贵红豆杉制品65件0.144立方米;收缴清香木(活立木)4株。共收缴罚款3023810.83余 元。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震慑了违法犯罪。有效遏制违法犯罪 案件的发生。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还组织实施了由森林武 警、森林公安参与的武装巡护,现场查处教育违法人员,重点对 腾冲中缅边境一带进行了专项清理活动,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 分子的嚣张气焰。

每年秋冬季到我市越冬的候鸟,有的来自西伯利亚,飞行几千公里甚至上万公里到此停歇。据观鸟摄影爱好者不完全统计,每年我市冬季迁徙候鸟种类逾百种、数量超过万只,2016年1月14日全省同步调查时,仅大海子水库多达3000只左右,种类以 骨顶鸡居多,其次为赤麻鸭、赤颈鸭、赤膀鸭、灰雁、翘鼻麻鸭、 斑嘴鸭、绿头鸭、黑水鸡、凤头鸊鷉、黑颈鸊鷉、小鸊鷉、普通 鸬鹚、苍鹭、池鹭等。林草部门按照“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的要求,严密监测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动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 和市政府关于加强禽流感防控的各项要求,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 源疫病监测工作。特别是在候鸟迁徙通道、江河湖泊、水库、自 然保护区边境一线,采取建立监测站(点),加强巡护和防范,发 现不明死因或非正常情况,及时报告,配合防疫部门采样送检。 充分利用2月2日“世界湿地日”和4月“爱鸟周”和野生动物 宣传月,组织保护宣传活动,以提高广大民众的保护意识。

(三)开展了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进一步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多年来,我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促进公平,构建和谐社会,认真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在省林草局支持和地方政府关心下,我市自2012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从原 来的根据实际情况补偿,转变为商业保险赔偿,大幅度提高了野 生动物肇事损失补偿率。通过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赔偿工 作的开展,进一步缓解了广大民众对野生动物的敌对情绪,提高 了保护意识,减少或消除了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伤害行为,野生动 物种群数量大幅提升,构建了良好保护野生动物的生态和社会环 境。

二、对策措施

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全力组织开展好保山市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切实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资源安全。

(一)加强部门联动,开展排查打击专项行动。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动,强化组织,借当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之势,切实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严厉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加大摸底排查力度,大力营造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氛围。加强商(市)场、网络交易平台交易环节监管、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管、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对发现的未使用专用标识、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活动,给予严厉打击;对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及捕猎工具经销店进行全面排查,明确取消菜谱中野生动物菜品含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广告字样,并结合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部门联动, 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进行举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快 查快处,坚决打击各类市场违法行为;配合森林公安局进一步开 展排查和惩处非法猎捕候鸟、破坏鸟类栖息地、干扰鸟类生息繁 衍活动,加大收缴、清除鸟网、铁夹、捕鸟笼等非法猎捕工具行 为,加大巡护力度,集中清理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场所,继 续开展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 动。

(二)强化责任,完善措施。加强监测巡护、清理排查候鸟迁徙地、繁衍栖息地,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收缴捕鸟枪支、弹药、网具、铁夹和捕鸟笼等猎捕工具;加大对宾馆、酒楼饭店、集贸市场和花鸟市场以及养殖场所的查处力度,禁止以“野味”招牌命名餐馆、饭店或摆放活体招揽顾 客。对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重点打击, 保持对违法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形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深入社区、学校普及法律知识,开展自然教育,增强群众爱鸟护 鸟、拒捕拒食野生动物的自觉性。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爱 鸟周”等节假日组织保护宣传活动,科学普及鸟类和禽流感等疫 源疫病知识宣,运用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加强宣传,不断提高提高广大民众的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 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们对保山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高度关注、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刘勇;联系电话:2120954)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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