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6-8/20230907-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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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保山市委:
你们提出的《全面提升善洲林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建议》(第05020094号)收悉,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善洲林场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你们对善洲林场森林生态工作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对加强善洲林场今后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该提案主办单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草局会同协办单位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办理,经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本底资源调查,编制总体规划”方面
2016年,保山市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为进一步厘清施甸县善洲林场(以下简称善洲林场)森林资源家底,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充分发挥善洲林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近年来,善洲林场先后编制完成了《施甸县善洲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施甸县善洲林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施甸县善洲林场森林经营方案(2017-2025年)》《施甸县善洲林场旅游区总体规划》《施甸县善洲林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施甸县善洲林场生态本底调查报告》《2020年欠发达国有林场界定指标体系研究报告》等成果,这些成果将为林场科学管理、经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指导作用。
提案所提到的编制善洲林场发展总体规划,国有林场改革期间,善洲林场已于2017年编制完成了《施甸县善洲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期为2017-2027年。该规划经市、县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家评审通过后印发实施。规划以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林场高质量发展为主要目标,在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的基础上,通过科学营造林、森林抚育、林分结构调整等提高林地生产力和生态价值的技术措施,增加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和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和提供生态服务,理顺林场管理体制,搞活经营机制,促进国社合作林场科学发展,实现林场管护方式创新和监管体制创新,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职工生活水平得到稳步提高。
下一步,一是持续实行以森林经营为核心的经营管理制度,明确森林培育和管护的措施,按照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开展森林经营活动。二是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完成2022年保山市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对善洲林场种质资源进行普查,完善相关数据,充实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三是受项目和资金限制,同时经过这些年的经营期,林场实际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中长期发展规划上的经营措施、目标、年度计划与实际不符或难以落实,需结合实际对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修编。四是建议施甸县人民政府将善洲林场发展纳入县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部门“十四五”规划中,有计划、有步骤的逐年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等问题。
二、关于“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方面
国有林场改革后,国家、省级层面支持鼓励国有(国社合作)林场开展特许经营盘活森林资源。国家林草局《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国有林场可以合理利用经营管理的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开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和自然教育等活动,引导支持社会资本与国有林场合作利用森林资源。2017年,保山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有效的盘活了国有(国社合作)林场森林资源,增强了林场发展活力。施甸县善洲林场为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林场开展多种经营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现行事业单位管理制度一定程度制约着林场依靠自身发展多种经营创收。目前,施甸县善洲林场产业较单一,特色优势产业主要是“林药”产业。2022年,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单位在施甸县善洲林场建设了林下中药材科技示范基地,项目总投资207.2万元,资金来源于云南农业大学科研基金和保山嵘润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投资配套资金。2022年11月,朱有勇院士团队进驻善洲林场大亮山营林区石盆水实施项目,成立施甸县善洲林场院士科技服务工作站,提供技术支撑,现已完成100亩中药材种苗种植工作,其中:种植三七50亩,黄精42亩,西洋参8亩,中药材长势较好,项目试验成功后,将进行推广,带动周边群众共同增收致富。
下一步,一是认真落实云南省关于做好欠发达国有林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要求,重点以林苗、林菌、林药等产业推动林场绿色发展,积极储备适合林场发展及带动乡村振兴效果明显的产业,做好项目入库工作。二是推动国有(国社合作)林场与种苗产业的融合发展,建成施甸县善洲林场市级重点保障性苗圃基地,做大做强种苗产业。这既是国有(国社合作)林场绿色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林草行业面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形势下苗木产能急剧下降的应对之策。通过建成市级重点保障性苗圃基地,逐步建立乡土树种生产供应保障长效机制,进而实现创收。三是依托林场丰富的森林资源,积极引进有意向性的企业或与家庭小作坊,共同合作开展森林产品、农特产品加工销售。四是积极探索电商模式,通过抖音、快手直播等形式,宣传周边乡(镇)农特产品,提升知名度。依托善洲林场教育基地游客服务中心,为周边农户提供农产品线上线下代买代卖服务,出售核桃、茶叶、蜂蜜、腌辣食品、中草药等农特产品。五是鼓励支持保山市林草产业协会开展技术交流、培训,大力发展乡土特色树种培育、销售、有序竞争、开拓市场、统一质量标准、科技支撑等措施发展壮大保山市乡土树种产业市场,为推动乡村振兴,绿美保山做出积极贡献。
三、关于“积极探索‘红色旅游+N’的发展模式”方面
近年来,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主要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形式实现干部教育培训和红色旅游的协同发展。一是依托红色资源开展红色培训。2022年共接待学习团队共361批次14329人次,举办学制3天及其以上培训班83个班,培训学员4572人。2023年1-4月共接待培训和参观团队共计115批次4792人次,举办学制3天及以上培训班31个班,培训学员1210人。积极发掘拓展培训内容,除开展好基地红色培训外,还构建了“杨善洲精神+”的培训模式,拓展优势互补的干部教育培训环线,即:以基地为中心,与保山市委党校、腾冲市委党校、松山教育培训中心等单位合作开展环线教学,拓展教学线路及内容,形成独具特色的红色培训、红色旅游环线,着力打造滇西干部教育环线品牌。二是依托培训资源打造景区名片。不断提升景区景观质量和游览环境,着力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完善硬件设施,全面提高景区服务质量,满足游客需求。投资3700多万元建成达4星级标准酒店一个,餐厅1个,能同时满足300人左右住宿、用餐及其它生活需求;投资121万元实施了“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提升了景区智慧化水平;投资1100万元建设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运动设施配套功能进一步完善;投资1670万元的“施甸县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了景区硬件条件,为学员及游客提供了更好条件。三是依托资源特色做活红色旅游。结合学院实际推进景区管理运营服务社会化,公开招标资质合格、服务管理规范的劳务公司负责景区的日常管理服务,景区管理公司开办超市,代售周边乡镇、村的农特产品,满足游客购物需求的同时,也带动了周边区域产业发展。
关于指导林场申报设立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精神,自然保护区是自然保护地的一种类型,是指保护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的区域。根据文件精神,每个自然保护地作为独立的登记单元,要清晰界定区域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边界,明确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种类、面积和权属性质。善洲林场大亮山林区权属为集体,因户与户界线不清等原因,至今未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前不具备确权条件。同时,文件规定,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原则上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若划为自然保护区,也将划入生态红线范围,将导致国有(国社合作)林场的经营和管理受限,辟如:开展森林生态旅游和发展林下经济,《国有林场管理办法》鼓励支持,但若纳入生态红线范围,则无法进行用地审批,致使一些森林旅游、林下经济项目无法开展,不利于国有(国社合作)林场的经营和发展。目前,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后,保护地有关法律法规正在修订中,根据省林草局指导意见,今后,不再设立省级以下自然保护区。
下一步,一是依托善洲林场4A级景区、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名片,结合《善洲林场旅游区总体规划》,将丰富的生态资源、当地民族文化、红色文化、饮食文化与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进行有机融合,科学规划生态旅游产业。二是市文旅局做好旅游线路拓展工作,与省内外旅行社、社会培训机构充分合作,开展团队文化建设、红色管理文化研究、中小学生夏令营、冬令营等教育实践活动。三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统筹好干部教育培训与景区发展相关工作,不断拓展“杨善洲精神+”的培训线路,主动融入、服务保山高质量发展大局。
四、关于“实施欠发达国有林场项目”方面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是在国有贫困林场全面实现脱贫后对国有(国社合作)林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改善必要的基础设施,促进职工工资增长,以及助力周边乡村振兴的支持项目。2022年,共下达我市中央财政欠发达国有(国社合作)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297万元,其中:善洲林场下达资金106万元,腾冲市苏江国有林场下达资金98万元,昌宁县江边国有林场下达资金93万元。善洲林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补助资金106万元,主要是用于建设善洲林场市级重点保障性苗圃。目前,项目建设地点已落实,林场已编制完成《施甸县善洲林场2022年度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送审稿)》,正按程序报批。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维修管护用房220平方,平整苗圃用地15亩,架设苗圃用水管道500米,新建15亩半自动喷灌系统、800米围栏,遮阴设施设备及一个50立方米前池,200米排水沟渠、架设20米输电线路,培育香樟、厚朴、红花木莲、玉兰等品种苗木10万株。市级保障性苗圃建设,重点围绕保山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增加特色乡土树种苗木资源贮备,培育材质优良、观赏性强、经济价值高、发展前景好的独具保山特色的乡土树种优质苗木。2023年6月,省林草局组织开展2024年欠发达国有林场项目申报工作,保山市已将“施甸县善洲林场智慧林草项目”申报入库,项目总投资990万元。
下一步,一是积极向上争取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补助资金,每年至少申报1个欠发达国有林场项目,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改善必要的基础设施。二是积极推动欠发达国有林场与种苗产业融合发展,落实好《保山市特色乡土树种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按照“1+5+N”乡土树种绿化苗木供应保障格局,促进保山林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助推“绿美保山”建设。三是紧紧围绕绿美保山行动目标,以适应全市国土全域绿化、美化需求为导向,以发展材质优良、观赏性强、经济价值高、生态效益突出、发展前景好的特色乡土树种优质苗木为重点,推动欠发达国有林场绿色发展。四是抓好欠发达国有林场项目管理工作,结合林场实际开展科研结合,探索有关森林经营模式,林下种植等何时发展产业,确保项目落地实施,取得实效。
五、关于“切实解决与农户合同到期问题”方面
施甸县善洲林场经营总面积6.8311万亩,其中:国有权属1.1971万亩,集体权属5.634万亩。集体权属由大亮山国社联营林场和黄泥沟国户联营林场两部分组成,共涉及姚关镇、旧城乡、酒房乡3个乡(镇)11个村的80个村民小组。林场与集体、农户联营合同分2次签订,分别签订于1984年、1988年,联营时间均为40年。善洲林场5.634万亩集体林,2024年到期0.52万亩,剩余的5.114万亩2028年全部到期。善洲林场是“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和“云南省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政治地位、生态区位极高,市林草局高度重视善洲林场联营合同到期的问题,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2023年7月27日,市林草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到施甸与分管副县长、县林草局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讨对策。
下一步,一是及时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善洲林场与联营小组及联营农户座谈,了解其真实意向,掌握动态,做到有的放矢。二是超前谋划,协助施甸县委县政府共同研究初步解决方案,通过政府一次性赎买将集体权属变为国有或对善洲林场林木资产进行评估,对部分评估价值按双方约定比例进行分红,亦或采取承租的方式将联营变为租赁等,形成初步意见,逐级上报。三是将调研结果及初步意见及时向市委政府及省林草局作专题汇报,明确解决方式后,积极协助施甸县委县政府开展好相关工作。
保山市国有(国社合作)林场经营总面积254.93万亩,其中集体权属占58.61万亩,占比23%,国社合作林场联营合同到期问题,将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保山市国社合作林场管理面临的棘手问题。2020年,龙陵县已出现联营合同到期后农户不愿再与林场联营的情况,国社合作林场生态建设成果将面临严峻挑战。国社合作林场集体林联营合同到期续签涉及情况较为复杂,既有历史遗留的老问题,也有发展产生的新问题。借此机会,也请市政协、九三学社多给予关心支持、出谋划策、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国社合作林场经营机制的巩固和稳定,提升生态建设成果,造福于民。
感谢你们对保山林草事业及施甸县善洲林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帮助。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 鹏 0875-2168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