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6-8/20240124-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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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保山市政府门户网站(www.alkalih2o.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西3305办公室,电话:0875-2122861,邮箱bssly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林草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落实。2023年,市林草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284条,含政策类信息10条,行政执法信息89条,政府财政信息120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1条,行政审批公示信息16条,重大决策公开信息3条,涉及森林防火、疫源疫病防控、自然区保护及湿地保护管理、生态旅游、林业科技及林业产品等生态保护信息13条,其他部门信息21;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市林草局对照依申请公开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高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2023年,市林草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市林草局对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加强培训,强化局属各科室、各二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加强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依法进行公开审查,严格责任分工和审查程序,合力审核把关,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市林草局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抓实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运营新媒体微信公众号4个,不断完善微信公众号功能栏目设置。二是不定期公开本级本部门政策文件及专题栏目,充分发挥了政务新媒体的公开作用。三是加强新媒体平台日常管理,及时更新维护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有关信息,严格开办管理。四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把发布内容,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规范运行。2023年局属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信息1300余条,内容积极,紧扣林草工作实际,未出现网络舆情事故。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局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各科室责任分工,深入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口管理、各科室分别实施、局办公室组织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定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局属政务公开业务员参加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一对一培训2次,增强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能。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部分工作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力度仍需加强,部分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文件研究不透,把握不准,仍存在对必须公开、对内公开、对外公开、定期公开等内容界定模糊的问题,导致部分内容公开不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不够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仍需加强。三是对公开流程的认识存在偏差,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还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问题,市林草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深学习研究,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落实。一是加大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应公开”做到“全公开”。二是加强内容审核把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谨对待公开发布内容的准确性。三是加强学习研究,增强业务培训。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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