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6-8-/2021-1018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自然保护区及湿地保护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1-10-18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加强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确保高黎贡山保护区生物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区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保山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实行封闭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20日00:00至2022年12月31日24:00,对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全段实行封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保护区。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保护区各级管理机构要强化疫情防控、资源管护和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入山路口值守,做好入区人员劝返工作。
三、群众发现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保护区管护部门报告。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保护区的,将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责任。以上公告望社会公众予以谅解和支持。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