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6-8-/2022-0422006 发布机构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自然保护区及湿地保护管理 发布日期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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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草局开展湿地保护法规知识培训

根据2022年度全市林草行政执法培训计划,4月15日,保山市林草局邀请云南省林草局湿地管理处杨芳副处长,以视频培训会的形式,为全市林草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一次湿地保护法规知识专题授课。全市五县(市、区)林草局、市林草局各有关科室和局属相关单位领导和执法人员140余人参加了培训。

杨芳副处长以“读通学懂 做合格的湿地守护者”为题,从《湿地保护法》的立法背景与过程、特点与意义、主要内容以及《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计划四个方面出发,为大家开展了一堂图文并茂的专题授课。在介绍《湿地保护法》立法背景与过程的基础上,杨芳副处长分别讲解了《湿地保护法》“突出了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对湿地的定义更加科学”、“制度设计系统全面”、“加重了处罚力度也更加注重湿地的生态价值”四个方面的特点,并对《湿地保护法》的重要意义进行了讲解:制定湿地保护法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立法成果,是强化湿地保护修复的法治保障,是坚持人民至上、回应社会期待的必然要求,是履行湿地公约的重要行动。最后,杨芳副处长从湿地的定义、湿地的管理体制、加强湿地基础管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完善湿地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强化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规范引导湿地的合理利用、科学推进湿地修复工作、完善湿地保护支持措施10个方面出发,对《湿地保护法》7章65条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并对下一步《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修订计划进行简要介绍。

通过本次培训,参训人员对《湿地保护法》的出台背景与过程、特点和意义、主要内容有了全面的了解,在“读通学懂”上更进了一步,为下一步认真贯彻执行《湿地保护法》、依法保护湿地、“做合格的湿地守护者”奠定了基础(市林草局草原和湿地管理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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