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6-8-/2020-0923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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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262801000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保办字〔2019〕35 号),工作主要职能为:
一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三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调整、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管理规定,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是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保山市管理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
六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指导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扩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意见并按程序报批。指导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监督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指导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七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是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九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规划编制,指导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指导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监督良种选育推广,规范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登记和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体系建设。
十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十一是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统计分析。
十二是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是职能转变。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监督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按照要求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生态建设任务圆满完成。一是完成营造林36.7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其中人工造林20.13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森林抚育10万亩,均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义务植树500万株,为年度任务的100%。全市育苗1645亩,可供各类苗木3208.7万株,有效保障了项目造林种苗供给。二是编制《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2019—2035年)。三是《青华湿地生态恢复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2.森林防火工作再创佳绩。2019年,全市仅隆阳区发生森林火灾2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1起,较大森林火灾1起),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83起;核查卫星热点2个,其中农事用火1个、查无火1个。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森林受害率均大幅低于省政府下达指标,善洲林场、高黎贡山、边境一线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火险区实现了零火灾,取得了较好成绩。落实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经费2885.83万元,查处野外违规用火769起,罚款27.72万元。
3.草原湿地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一是编制上报《腾冲市退化草原人工种草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腾冲市乡土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争取资金1290万元,计划2020年完成。二是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面积609.52万亩,补奖资金1918.65万元。三是指导县(市、区)开展一般湿地认定,推动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据省级反馈数据,2018年度全市湿地保护率已增至32.29%,其中自然湿地保护率为21.86%。四是开展湿地申报。腾冲北海湿地申报国家重要湿地被省林草局列为云南省第一批国家重要湿地申报重点推荐名录。昌宁右甸河省级湿地公园创建获省林草局批复。
4.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取得好成绩。2019年,全市发生林业有害生物15.23万亩,实际发生面积15.23万亩,测报准确率达98.77%,成灾面积1.19万亩,成灾率为0.64‰。无公害防治率100%,实际检疫种子6.97吨,苗木6329.44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均在省下达指标控制范围内。2019年度,全市开展草原病虫害防治6.70万亩(草原鼠害2.40万亩,病虫害3.00万亩,毒草害1.30万亩),防治率100%。
5.林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全市预计完成林草业总产值173亿元,为年初计划任务170亿元的102%,增长率近17%。其中,完成第一产业产值105亿元,增长率为15%;完成第二产业产值46亿元,增长率为20%;完成第三产业产值22亿元,增长率达14%,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为61:26:13。组织企业参加2019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第二届中国新疆林果产品博览会。配合省政府参事开展核桃专项调研,共谋共解核桃产业发展难题。
6.生态保护工作圆满完成。2019年,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67.29万亩,2019年以来保山市共投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103.97万元,其中:国家级4191.52万元,省级1912.45万元,补偿资金全部下拨到责任单位或使用单位。2019年,全市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面积725.97万亩,上级下达我市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10569.75万元。2019年新增生态护林员2210名,总数达4094名。
7.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做好全市重大民生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保障工作。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项191件、面积993.93公顷,为省下达保山市使用林地定额的310.60%。二是举办核桃、澳洲坚果、糯滇橄榄等林业产业技术培训26期1495人次。无偿印发林业实用技术手册6200册,营建或续建林业科技示范样板林1352亩。开展林草科研项目14项。三是开展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权责清单”的清理调整工作。四是做好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指导县市区并督促保险公司完成了2018年度野生动物肇事案件补偿工作,2018年度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523起,赔付金额233.44万元,受益农户1812户,主要肇事动物为毒蛇、黑熊、猕猴和野猪等。2019年受理案件773件,已结558件,赔付金额160.86万元,受益农户616户。
8.森林草原资源监管持续加强。一是严格执行限额采伐。2019年全市发证采伐蓄积量75.79万立方米,仅为年森林采伐限额253.31万立方米的29.92%。二是抓好木材运输管理。2019年,全市检查木材8097车次17.00万立方米,处罚7车次,没收木材109.10立方米,罚款2.37万元。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2019年(统计时段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查处盗伐滥伐林木、违法运输木材、违法使用林地等林业行政案件561起,查结507起,结案率90.37%。四是开展森林核查及整改工作;开展集中打击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市查处违法案件130起;开展违规建筑别墅摸排核查,初步核查未发现在林地、草原、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筑别墅;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发现在林地内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1处、硬化大墓1514宗、活人墓586宗,相关情况已报省林草局和市民政局;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查处案件390起。五是召开全市森林资源管理暨2019年森林核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培训班,全面启动了我市2019年森林核查等“三项重点工作”。
9.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和全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存在问题整改,做好草果退出、农地划入保护区等工作。2019年6月20日省林草局《准予在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展旅游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云林审批〔2019〕448号),至此北海公司批建不符问题彻底整改完毕。二是妥善解决了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借山造林历史遗留问题。5月6日至7日,副市长杜春强、市长杨军分别批示,同意市级财政按照林木评估价值的 40%给予腾冲市赎买资金 190 万元,10月11日,腾冲市政府筹措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474.82万元,现场将赎买资金兑付给借山造林群众及代表。二是完成高黎贡山保护区内林下草果地清退。三是2019年组织接待了大中专学生实习以及各种东(夏)令营、自然教育、旅游、考察、会议、调研等活动20余(场)次30000多人次,组织各种考察、接待活动20余次7000余人次,接待各种游客12万余人次,没有发生过任何旅游安全事故和旅游投诉案件。
10.行业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2019年,全市落实生态保护和建设资金3.74亿元,投入4个贫困县3.06亿元、占81.6%。全市获公益性项目使用林地26件,面积1591.84亩,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844.74万元。全年获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资金18220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07.2%。完成营造林36.73万亩,为年度任务36.6万亩的100.4%,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67.29万亩,获补偿资金5986.85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10%。实施天然商品林停止采伐保护面积725.97亩,获补助资金8639.11万元,为计划的100.5%。新增生态护林员2210名,总数达4094名。
11.行业作风不断改进。一是开展好扫黑除恶工作,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扫黑除恶线索梳理排查的通知》、《保山市林草系统涉黑涉恶线索大起底、大排查通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系统行业乱象排查治理百日攻坚方案》等文件,对2013年以来的行政许可、审批、信访等进行大排查,全面起底,排查行政许可事项121612件、林政案件5725件、信访案件187件、尚未调处的林权纠纷96件,净化了林草生态环境,提升了服务质量。二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权责清单”的清理调整工作。三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2019年,局党组召开3次专题会议、举办2期读书班,围绕10个专题分3个组开展研讨,党组成员围绕6个调研专题,梳理问题29条,提出对策措施35条,征求到意见建议68条,班子成员181条,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主题教育期间4次)。四是扎实抓好巡察“回头看”相关工作,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整改。五是积极配合完成市纪委“体验式监督”、林草行政执法调研等工作。六是组织开展好机构改革工作。3月6日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启动后,经充分酝酿、反复修改,我局“三定”方案顺利报批通过,及时办理了人员转隶、重新任职等工作。七是抓好党建工作。完成了局机关党委、各支部的组建及换届选举工作,扎实推进“互联网+党建”工作,实现“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安装全覆盖。八是统筹和抓好依法治市、综治维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信息公开、档案、保密、工青妇、老干、人才工作和机关内部管理等各项工作,为促进林业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
3.其他事业单位6个: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站、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1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0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7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76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说明:2019年机构改革,保山市林草局二级单位保山市农村能源站撤销,实有车辆暂存在保山市林草局机关,因此实有车辆数大于编制数。2020年已办理车辆落户手续车辆编制及实有车辆已落户我局二级单位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1504302.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08382.46元,占总收入的98.3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95920.00元,占总收入的1.68%。与上年对比增加2757524.59元,增长7.12%。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新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基本支出单位缴的养老保险、人员工资调高;同时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加大,财政拨入一些重大项目经费,如野生动物肇事补助经费调增到9000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1271200.00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7507313.69元。其中:基本支出24240660.39元,占总支出的64.63%;项目支出13266653.30元,占总支出的35.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19245.30元,下降0.01%,主要原因是多个项目为中央、省级项目资金,需要2年时间才能完成竣工决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240660.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64226.46元,增长21.35%,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新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基本支出单位缴的养老保险、人员工资调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266653.3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43223.58元,下降15.55%,主要原因:中央、省级项目资金,需要2年时间才能完成竣工决算,如: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300000.00元,2019年省级林业发展资金1870300.00元,2019年度省级森林防火经费4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39043.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5%。与上年对比减少147267.07元,下降0.41%,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特别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进行管控,开支大幅减少,二是项目多为两年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稍慢。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13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兑付市直机关单位综合考核奖励以及事业单位考核奖。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563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21789.00元以及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34524.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10447.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主要用于缴纳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3828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132306.5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947667.9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92193.20元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58792.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费471987.70元、事业单位医疗费562483.6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24320.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2011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0%。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40147.00元,天然林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131270.50元,退耕还林支出48697.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54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5463.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9916596.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8%。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与促销172397.00元,农村公益事业8000.00元,行政运行7707169.8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9800.00元,事业机构11401741.45元,技术推广与转化4800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53161.54元,自然保护区管理338835.36元,动植物保护1350000.00元,湿地保护2488055.48元,产业化管理85549.00元,防灾减灾4379904.65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1982.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1900.00元,支出决算为576376.49元,完成预算的67.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8816.54元,完成预算的60.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559.95元,完成预算的6.7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和《保山市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保办字〔2019〕79号)等有关规定,规范管控公务接待工作。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05043.40元,下降15.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1502.15元,增长1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6545.55元,下降74.3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部门加强了“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工作,一是因公出国(境)费0.00元,与上年增减无变化。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1502.15元,增长13.45%,因为我部门所属车辆都是10年以上的旧车,而我单位工作主要都是面向山区,山高坡陡,车辆损坏耗油量比较大。三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6545.55元,下降74.32%。这是由于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和《保山市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分级对等、归口负责、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原则,精心组织、规范服务。坚决杜绝公款请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使公务接待支出明显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8816.54元,占90.01%;公务接待费支出57559.95元,占9.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8816.5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2019年没有新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8816.5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巡护检查、林业和草原资源调查和管护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559.9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559.9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3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夏季植树造林检查、双增目标考核检查、森林防火检查、湿地保护等项目前期工作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没有国(境)外公务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1012.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2862.13元,下降11.91%,主要原因是2019年整个部门加强了 “三公”经费的开支管理工作,特别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进行管控,开支大幅减少。其中:行政单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7173.1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9350.88元,下降15.83%,主要原因分析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大幅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2339.56元、手续费505.50元、水费47468.17元、电费49586.64元、邮电费39666.61元、差旅费6658.00元、会议费7194.00元、培训费7340.00元、接待费1845.00元、劳务费94600.00元、委托业务费11000.00元、工会经费79202.8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20.76元、其他交通费用35724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00.0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693.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7.18元,增长0.27%,主要原因分析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与2018年相比数额持平,与预算金额基本一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3062.84元、水费82.00元、电费960.60元、邮电费2727.00元、物业管理费2500.00元、差旅费15397.00元、会议费1500.00元、劳务费4477.58元、工会经费14662.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24.22元、其他交通费用70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14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81.57元,增长4.90%,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部门加强了 “三公”经费的开支管理工作,特别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行管控,开支大幅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办公费19618.62元,2.维修(护)费7000.00元。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77.42元。4.工会经费18902.89元。5.公务接待费4898.26元。6.劳务费15870.32元。7.物业管理费378.49元。8.其他交通费用54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47595904.14元,其中,流动资产18682878.76元,固定资产19337107.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246394.01元,无形资产1898607.03元,其他资产1430917.00元为政府储备物资(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60130.6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222954.24元,固定资产减少918600.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增加1646435.35元,无形资产增加529499.84元,其他资产减少152357.00元,受托代理资产减少7688062.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7595904.14 | 18682878.76 | 19337107.34 | 13301996.62 | 273820.21 | 5761290.51 | 6246394.01 | 1898607.03 | 1430917.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1974.8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2905.8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69%;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3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7%;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606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84%;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1.项目名称:农村科技人才技术培训
2.项目基本情况
在施甸县酒房乡酒房社区和梅子箐社区、施甸县太平镇龙洞村和蒋家村、腾冲市界头镇中牌村5个社区共开展5期培训,培训人次共302人,培训内容包括土壤管理、施肥管理、覆盖与间作方法、整形修剪、冬季清园、造伤促产、病虫害防治等。通过培训,广大贫困户核桃抚育技术水平和应用科技促进生产的能力得到了提高,依靠科技管理核桃树的意识和能力得到转变和提高。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制定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结束撰写总结报主管部门并编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农村科技人才技术培训项目经费32500.00元,到位资金325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项目资金实际执行325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项目方案完成项目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按用途使用,杜绝违规使用资金;三是加强跟踪,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林业技术推广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开展技术培训310人,指标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技术培训,80%的农户掌握了栽培技术。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2)进一步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应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部署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基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2)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1.项目名称:云南省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撰写并发表学术论文2篇,即:保山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现状及经营利用策略分析、新形势下保山市林木种苗与花卉产业发展思路。
(2)主持国家科技部三区科技人才项目和保山市“农村人才培训行动”项目2个,项目经费95000.00元,开展农村人才培训4期,共180人次。
(3)主要参与制定云南省地方标准制《红花木莲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DBZD077-2018),排名第2位,争取项目经费75000.00元。
(4)主要参与制定了《余甘子低产园改造技术规程》和《高黎贡山余甘子采收及采后处理技术规程》,并于2019年8月14日经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实施。
(5)参与林草产业调研,撰写上报调研报告15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制定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结束撰写总结并编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云南省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经费60000.00元,到位资金6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执行项目资金217.00元,执行率0.36%,结余结转资金59783.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按用途使用,杜绝违规使用资金;二是加强跟踪,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林业科技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认定良种4个,发表论文2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促进使用企业年平均增收5%。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此项目期限为2019—2023年,所以项目资金执行率低。同时因工作职能调整,工作重心由原来的自然科学研究向社会科学研究转移,实际完成指标与预期目标有一定的偏差,加之2019年度由于疫情影响,林产品价格下滑,群众的收入较往年减少。
目前工作主要是针对林草产业发展研究,切实做好服务工作,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扶持措施,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恢复生产,加快推进林草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改进措施:(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2)进一步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应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部署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基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待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2)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1.项目名称: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计划建成澳洲坚果丰产栽培试验示范林2块,160亩,为任务数的160%。通过开展包括水肥管理、土壤管理、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采收及果实田间处理技术在内的栽培技术,创新集成保山市澳洲坚果早实丰产栽培技术。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制定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结束撰写总结并编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21572.00元,到位资金21572.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执行项目资金21572.00元,执行率100%,年末没有结转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项目方案完成项目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按用途使用,杜绝违规使用资金;三是加强跟踪,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林业技术推广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建成澳洲坚果示范林160亩,超指标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良好比上年度增产150%,超指标完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农户对项目开展成果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应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部署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基础。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2)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1.项目名称:三区科技人才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科技人员进驻受援单位及其周边村开展核桃、滇橄榄、澳洲坚果、板栗技术培训3场,共165人,提供修剪和嫁接工具165套。到现场进行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果实采收、果实初级加工等技术指导服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制定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结束撰写总结并编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到位资金22556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执行资金134524.00元,执行率59.64%,结余结转资金91036.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项目方案及项目时间执行项目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按用途使用,杜绝违规使用资金;三是加强跟踪,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林业技术推广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开展技术培训165人;发放工具165套。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栽培技术掌握率94%。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农户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为该项目实施期限为2019年至2020年,所以项目资金执行率未达到100%。改进措施:(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2)进一步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应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部署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基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2)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1.项目名称: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9〕99号)和《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19〕19号)设立绩效目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市草原监测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完成草原监测任务72个,重点监测了我市草原生产力、植被状况、生态状况、利用状况等。涉及热性灌草丛、暖性灌草丛、山地草甸三大草原类。草原生态保护功能明显改善,牧民经济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较高;通过对钩挂贫困村的部分人员进行培训,对带动全村整体栽培水平提升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达到攻坚脱贫目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到位资金31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支出资金140147.00元,用于草原监测、草原统计、设备购置、普法宣传等,执行率45.21%。结余资金169853.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中央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开展草原监测统计技术培训2期共100人,完成草原监测任务72个,形成保山市草原监测报告1个,完成草原综合情况、草原执法监督情况、草产业发展情况、草产品经营主体详细情况、草原灾害发生和防止情况、年度报表和下半年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情况半年报表的草原统计任务7个。购置草原监测统计设备9000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高了牧草的产量和质量,促进了绿色草业的平稳快速发展,带动了就业,增加牧民经济收入,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助力脱贫攻坚;生态环境的改善,带动了旅游产业的发展,增加了旅游人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社会效益: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是生态建设与保护,协调人与自然和谐、持续、稳定发展的系统工程。可以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快各民族共同富裕,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分析:通过项目实施,使草原有了“休养生息”的机会,草原高度、密度、覆盖度、草裙种类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改善草原生态,促进牧草恢复性生长,稳步提高草原产量。随着项目时间的延长和合理利用草地资源,生物多样性指数将明显提高,草原将进入一个新的生态良性循环系统。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项目区群众的走访和调查了解,得到了高度评价。满意度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顺利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按上级下达的资金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和管理。
②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
③加强督查检查、注重效益评价。严把检查验收关,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再深入总结成绩的同时反思不足,举一反三、完善提高,实现项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的和谐统一。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④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强部门协作,为项目单位与林农做好政策及技术服务,为加快推进当地生态建设步伐、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⑤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中央林业生态恢复资金有关政策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相关责任,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⑥加强宣传工作。每个项目在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接受、支持项目建设。
⑦加强质量管理。每年度各项目都签订目标责任书和施工承包合同,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程实施范围、施工面积、施工作业方式、施工时间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作业设计施工,作业前进行现场培训。施工作业过程中派出现场质量监督员全程质量监督,每一道工序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2)存在的问题
项目补助标准低,影响项目实施。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足。
(3)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提前下达制度,使县级有充分的时间编制作业设计及资金使用方案,确保年度内完成相关任务。二是提高项目补助标准,缓解地方财政在实施林业项目中的压力。三是建议制定资源监测指导性意见,建议上级在制定资源监测指导性意见时能结合林地变更统筹考虑。四是进一步理顺林业系统机构设置,上级主管部门应出台相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性意见,并充分考虑县级林业部门人员编制实际,形成一套上下衔接顺畅的项目执行体系。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1.项目名称:天保工程改革奖励补助
2.项目基本情况:天保工程改革奖励补助项目主要用于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改善生态状况,使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由稳步复苏进一步向和谐发展转变。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通过项目实施,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森林生态功能显著增强,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由稳步复苏进一步向和谐发展转变。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400000.00元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执行资金131270.50元,执行率32.82%,结余结转资金268729.5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收支由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时效指标为当年资金支出率32.82%,执行进度缓慢。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指标:职工收入水平增幅6%,社会效益指标:社会保险参保率96%,生态效益指标:减少水土流失效果明显,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为2019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两年实施,故执行力度较为缓慢。下一步将在2020年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各项绩效目标按质按量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目标,自评分为94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快资金执行力度,节约时间成本。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1.项目名称: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1)2019年退耕还林建设目标任务
2019年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17.30万亩,实际完成17.30万亩,合格面积17.30万亩,任务完成率、面积合格率均为100%。
①新一轮退耕还林。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16.60万亩,其中隆阳区6.60万亩、施甸县2.00万亩、龙陵县3.00万亩、昌宁县5.00万亩。经县级自查,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16.60万亩,合格面积16.60万亩,任务完成率100%,面积核实率100%,面积合格率100%。
②陡坡地生态治理。2019年陡坡地生态治理建设任务0.70万亩,其中隆阳区0.50万亩、昌宁县0.20万亩。经县级自查,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0.70万亩,合格面积0.70万亩,合格面积16.60万亩,任务完成率100%,面积核实率100%,面积合格率100%。
(2)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目标任务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档案建设、工程管理,确保职能部门认真开展事前的质量把关、事中的督促指导、事后的跟踪问效,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具体包括开展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编制、作业设计审查、业务培训、现地督查指导、检查验收等服务事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由财务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对2019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支付情况等资料进行收集汇总。通过对照绩效自评表,结合预算目标任务和资金支付账务明细,逐项分析研究,客观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好的事项进行总结提炼,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绩效评价报告,客观实际的反映了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到位48697.00元,到位率为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使用48697.00元,执行率为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了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财务制度和预算目标任务等要求开展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每一笔资金使用都有经办人、出纳、会计、单位领导签字审核确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效益得到最大化。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出新一轮退耕还林作业设计质量市级抽查报告,指定并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市级年度实施方案,通过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检查验收,重新制定新一轮退耕还林市级年度实施方案。出台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检查验收报告,配合省级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年检查验收,制定陡坡地生态治理作业设计质量市级抽查报告,配合国家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五年检查验收,按质按量完成退耕还林任务,任务完成率为100%。
质量指标:造林成活率在86%以上,任务完成率为100%。其中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16.60万亩,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0.70万亩,第5年保存率均在80%以上,均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时效指标:如期开展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检查验收工作。
成本指标: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1600元/亩,其中种苗造林费400元/亩,由县级林草局统一规划使用;现金补助1200元/亩,按照退耕农户花名册通过“一卡通”分3年兑付给农户,其中第一年500元/亩,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产业收入,2019年建设的退耕还林地成林后、经济林进入盛产期后,按80%的经济林面积、每亩价值4000.00元测算,13.84万亩经济林达产后,每年可为退耕农户增收55400.00元;按20%的用材林、每亩蓄积12立方米、1000元/立方米测算,3.46万亩用材林可为农户带来木材收入41500.00元。总共能够实现9.69亿元的收入。政策性收入,2019年实施的退耕还林任务按照1200元/亩现金补助测算,2019年实施的17.30万亩退耕还林可为农户增加政策性收入2.08亿元。
社会效益指标:提供就业岗位,2019年实施的17.30万亩退耕还林任务,按照每亩用工量2.5个测算,可为项目区农户提供43.25个工日的就业岗位,按照每个工日100.00元测算,增加劳务收入43250000.00元。
生态效益指标:增加林地面积,2019年17.30万亩退耕还林地块所种植的树种为用材林和木本油料树种,成林后能够增加林地面积17.30万亩。增加森林覆盖率,新增森林面积17.30万亩,将项目地区域森林覆盖率提高1.2个百分点。
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通过退耕还林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增加项目区林地面积、植被盖度,还可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产力、调整产业发展结构,解放农村劳动力,从事其他服务业建设,增加增收渠道,促进农户经济增收。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退耕农户满意度,经走访农户调查,退耕农户对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政策、技术人员服务态度、建设成效满意度在95%以上,大于90%的目标任务。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自评,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检查验收、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检查验收报告2项指标未开展。原因是市级开展了督促指导,且此项工作已纳入林业双增检查,在省级开展林业双增检查时,我站抽调项目管理人员全程参与、陪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并推广运用,故市级未开展专项检查、未出具验收报告。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根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难点,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推进退耕还林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建设、生态产业发展“双赢”局面。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指标自评得88分,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为保山高质量推进生态建设奠定了基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由于是第一次组织开展市级工作经费绩效评价,部分指标值不完善,故建议不要公开,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工作经费安排考虑的因素之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一是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2)问题
一是个别方案协调、沟通、汇报不够,精准对接度不高,实施进展相对缓慢;二是补助资金较少,退耕还林工作经费还存在缺口。
(3)建议
一是要加大对项目实施的深入调研;二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协调、沟通、汇报力度;三是退耕还林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资金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四是在开展项目预算申报、下达工作经费文件时,均未明确绩效目标定量评价分值。建议在今后下达工作经费文件时,一并下达绩效目标任务,并明确定量评价分值。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八:1.项目名称:“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奖励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主要用于“绿色食品牌”产业招商的项目开发包装、项目对接洽谈、项目推进落实以及对企业的后续服务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主动向外推介保山特色的“绿色食品牌”,实现招商引资,促进保山林产业发展。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200000.00元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9年执行172397.00元,年末结余结转27603.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收支由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引进总投资额5亿元以上企业数量1家,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指标:招商引资项目的实际到位资金较上年度增幅达到25%,完成预期目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对照绩效目标,自评分为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待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项目实施,主动向外推介保山特色的“绿色食品牌”,成功实现招商引资,引进总投资额5亿元以上企业数量1家。同时需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保山林产业健康稳步发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九:1.项目名称:清洁能源推广利用及示范样板建设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通知》(保财农〔2019〕25号)的文件要求,省级下达项目任务数(1)节柴改灶6000户(2)太阳能热水器7000台(3)全市农村能源项目申报、组织项目建设、项目管理、项目验收等工作(4)全市管理人员“农村能源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选拔、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业务知识及项目户的技术培训等设立绩效目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市进行太阳能项目的申报、宣传、推广、实施、检查验收及综合的示范;对于贫困村开展太阳能热利用示范样板建设;为进一步推广太阳能热利用的普及,减低价值消耗,做好巩固工作。 建设内容包括农村能源项目管理、宣传推广、检查验收、督促指导、技术培训、能力建设、考核。今年在进行项目计划安排下,根据实施方案分配到各县区;开展沼气病旧池的管理培训和调查统计以及太阳能热利用技术的宣传推广普及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到位8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执行支出800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采取报账制,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全程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节约烧柴支出1.9亿元。
社会效益:可吸收二氧化碳8万吨。
生态效益:太阳能属节能、安全、环保、方便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热水器不消耗常规燃料,对环境不产生污染,是理想和清洁的可再生能源,通过太阳能项目的实施,让农户享受到支农惠农强农的好政策,特别易地搬迁和建档立卡户,项目区薪柴消耗量进一步降低,推进绿色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目标要求。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农户生活水平,农户满意度较好。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广泛宣传,加强领导,努力形成农村能源建设合力。宣传农村能源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中的作用。②精心实施,规范运作,扎实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能源推广工作的质量。 ③多措并举,积极争取项目。对建设、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灶的群众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④从严规范项目管理。切实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把项目建设职业准入关、招标采购关、标准执行关,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七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持证上岗制、建设管理制、合同管理制、审计决算制、工程竣工验收制)和财务管理专人专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等制度,基本形成了源头预防、监督有力、责任可追的工作机制。⑤加强检查验收,确保项目质量。严格工程质量,确保项目规范、有序建设。严把项目验收关,在项目竣工后,由区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初步验收,验收通过后,再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同时,对项目工程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的问题
项目补助标准低,影响项目实施。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1.项目名称:项目前期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主要用于项目申报前期准备工作,保证申报的项目顺利实施,改善生存环境质量,建设生态保山,促进森林防火基础建设,提升数字林业、木本油料产业、林业站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保障种苗工程项目和防火基础设施项目申报等。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确立绩效目标,保障重点项目申报及实施。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200000.00元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执行200000.00元,无结转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的收支由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时效指标:当年资金支出率100%,数量指标:申报项目数量15个,召开项目规划会议5次,质量指标:100%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组织55人次开展项目前期调研。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对照绩效目标,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待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该项目实施后,开展了多次项目前期调研工作,保障了我局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改善了生存环境质量,建设生态保山,促进森林防火基础建设,提升数字林业、木本油料产业、林业站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保障种苗工程项目和防火基础设施项目申报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十一:1.项目名称:2019年度南亚东南亚贸易洽谈会森林生态产品展示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通过贸易洽谈会森林生态产品展示活动,展示“森林保山”“生态保山”品牌。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贸易洽谈会森林生态产品展示活动,主动向外推介“森林保山”“生态保山”品牌效应,促进保山林业产业发展。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199800.00元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9年执行199800.00元,无结转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的收支由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搭建保山展位333㎡,时效指标:当年资金支出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展会,向公众推荐保山森林生态产品,提升知名度。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对照绩效目标,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待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贸易洽谈会森林生态产品展示,进一步提升“森林保山”“生态保山”品牌效应。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二:1.项目名称:青华海单位成立开办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编制9人办公所需要的软件(电脑、打印机、一体机、保险柜等)、硬件(办公桌、办公椅等)。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有效解决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目前存在的办公设备不足、无法办公等问题,亟需购买一批办公软件、硬件,保证正常办公,我单位向保山市财政局写了请示,详细列出单位开办需要的办公软件、硬件。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① 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全部按时到位。项目资金于2019年7月全部到位,156595.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全部按照各级财务规定使用和管理。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金执行156595.00元,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全部按照各级财务规定使用和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办公设备购置已完成,单位职工实现正常办公。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办公环境有效改善,单位职工实现正常办公。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单位职工满意度明显提高。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完成,单位正常开展工作,履行职责。下一步将关注财政收回额度的时间,加强财务制度的学习。
6.绩效自评结果
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应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部署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基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三:1.项目名称:省市领军人才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取得种质资源阶段性综合评价成果1个,优良无性系阶段性评价成果及其配套早实丰产栽培技术成果3个。申报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件,申请省级以上植物良种新品种3个。在全省范围大力推广种植自主知识产权滇橄榄系列良种。以推广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螺旋状交替环剥促进泡核桃早实丰产方法”、“三段式核桃烘烤技术”、“自走式机械往复泡核桃收获机”在内的创新成果为主,开展产业技术培训10期600人次。服务企业实现经济效益1000万元以上。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4. 制定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结束撰写总结并编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5.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省、市领军人才项目经费651758.73元,到位资金651758.73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执行项目资金272730.99元,执行率41.84%,结余结转379054.74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按用途使用,杜绝违规使用资金;三是加强跟踪,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林业技术推广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取得种质资源阶段性综合评价成果1个,优良无性系阶段性评价成果及早实丰产栽培技术成果3个。申报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件,申请省级以上植物良种新品种3个。在全省范围大力推广种植自主知识产权滇橄榄系列良种。以推广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螺旋状交替环剥促进泡核桃早实丰产方法”、“三段式核桃烘烤技术”、“自走式机械往复泡核桃收获机”在内的创新成果为主,开展产业技术培训10期600人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企业实现经济效益10000000.00元以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此项目实施期限为5年,所以资金执行率未达100%。
改进措施:(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2)进一步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应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部署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基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良好。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2)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四:1.项目名称: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由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组织实施,项目资金600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6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前期经反复研究并制定了保山市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2019年预算安排资金6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支出资金480000.00元,执行率80.00%,结余结转12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培育60.00万株清香木合格苗的种子采收、种子处理及播种。
质量指标:种子采收、种子处理及播种符合行业技术标准。
时效指标:及时完成种子采收、种子处理及播种。
成本指标:项目资金得到合理利用和控制,未超出经批复的项目资金。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降低良种苗木培育成本,促进良种繁育进程。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良种繁育技术。
生态效益指标:提高苗木质量,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可持续影响指标:有利于促进种苗行业培育技术标准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8%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2019年项目实施内容已按时按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严格按照经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进度执行,能在有效建设期内按时按质地完成培育任务,使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执行结果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完成项目的施工进度。
问题和建议:因林业项目实施对象多为生命性且具有一个很长的过程,不能简单地用数量指标来衡量,应突出项目的效益指标管理。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五:1.项目名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全面完成全市467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工作,全市提供护林员岗位。完成全市农户补偿金的兑付工作,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逐年提高。主要用于专业管护人员劳务费、资源监测、森林防火费、护林员巡护装备、责任单位考核检查费、培训、防火通道新修及维修、管护站点新建及维修、公益林宣传牌制作、信息系统建设、改善点房生活设施、管护单位设备购置等方面。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一是要严格执行资金拨付预算制。二是领导重视预算绩效管理,精心组织,逐步推开。三是财政部门适时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1821200.00元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9年执行1303161.54元,执行率71.56%,结转结余518038.46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的收支由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开展公益林技术业务培训4期,参训人数400人,调研报告林下经济监测报告一份,印发宣传材料1000册;质量指标:公益林监测报告合格率100%、资源档案建设完整率和规范率达98%,公益林责任制检查考核,全省第二名。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指标:管护467万亩公益林,林农获得补偿资金22239000.00元、管护费33981700.00元、增产粮食256万㎏/年;生态效益指标:增加林分蓄积,涵养水源效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9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尽快明确技术培训时间及内容,开展培训,加快资金执行进度。
6.绩效自评结果:对照绩效目标,自评分为92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待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全面完成全市468.47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工作,全市提供了4094个护林员岗位,涉及劳务工资29890000.00元,完成全市农户补偿金的兑付工作,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逐年提高;通过对钩挂贫困村梅子箐的部分人员进行培训,对带动全村整体栽培水平提升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达到攻坚脱贫目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六:1.项目名称:龙陵小黑山保护区建设和保护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龙陵小黑山保护区能力建设和保护2个专题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建立健全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及机构,全面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
通过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等方面开展绩效评价。分析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资金338835.36元,项目资金于2019年3月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完成投资338835.36元,完成保护区动植物资源保护8.71万亩。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效益明显。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云南省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完成保护区动植物资源保护8.71万亩,项目完成投资338835.36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经济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能力建设、提高了保护区的森林旅游价值、增加了森林的社会文明进步效益值和森林的就业效益值。
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自然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资金338835.36元使用情况,在保山市林业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项目的实施结果在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要加大对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的投入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自评工作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2)问题
一是项目资金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保护区建设和保护工作需要;二是地方政府安排保护区建设项目经费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成效不高;三是保护区野生动物肇事频繁及偷捕、盗猎野生动物案件时有发生,导致保护区资源保护难度不断加大。
(3)建议
一是加对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七:1.项目名称: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
2.项目基本情况:该保险主要用于发挥保障民生的作用,有效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人民群众生产活动的矛盾,降低野生动物损害对农户造成的损失,改善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问题,助力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该保险主要用于发挥保障民生的作用,有效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人民群众生产活动的矛盾,降低野生动物损害对农户造成的损失,改善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问题,助力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2827300.00元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9年执行1350000.00元,结转结余14773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承保的保险公司资金使用都严格按照相关的资金使用规定执行,实行专款专用,建立财务会计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项目完成进度100%,时效指标:当年资金支出率47.75%。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案件赔付率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该保险主为三年制合同,故资金执行稍慢。下一步将在2020年加快执行力度。
6.绩效自评结果:对照绩效目标,自评分为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待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加强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才能使项目在有限的资金中顺利进行和保证质量。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群众报案不及时,导致现场痕迹缺失,理赔工作困难;查勘组织理赔案件上报不及时,案件往往到年末集中上报,导致案件不能及时处理,工作量集中,案件细节无法详细斟酌,导致理赔出现偏差;二是少数理赔案件不真实,出现一案多报或重报,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三是政府补偿转变为商业保险后,改变十多年来由于市县政府财力困难,补偿费过低影响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积极性的实际。近几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物野外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其活动范围和肇事规模不断扩大,野生动物肇事案件数不断增多,人伤案件增加,保费逐年提升。建议: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同时,我局将认真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积极为受损群众排忧解难,按照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案件的上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野生动物肇事案件的接报案及受理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八:1.项目名称:北海湿地省保护和恢复
2.项目基本情况:管护及巡护北海湿地保护区、维护管护设施、社区共建宣传、湿地保护培训、维持管护机构正常运转。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坚决做到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及时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价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到位资金3218347.19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执行2969902.45元,执行率92.28%,年末结余结转248444.74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要严格执行资金拨付预算制。二是领导重视预算绩效管理,精心组织,逐步推开。三是财政部门适时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巡护管护北海情况报告4个;社区共建培训4次;社区共建培训200人次;湿地宣传5次。
质量指标:培训合格率90%,巡护完成率100%
成本指标:巡护管护成本106667.10元;社区共建成本81000.00元,管护机构能力建设20000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保护湿地及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部分项目按合同支付进度款,故尚未全面结束项目。
6.绩效自评结果
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逐步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2)问题
一是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深化,主动性、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单位业务人员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清楚。
(3)建议
一是要加大对项目实施,深入调研。二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申报荐的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三是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九:1.项目名称:青华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方案涉及科研监测、保护设施建设、科普宣教体系建设、生态恢复工程建设、人员培训、土著物种保育、临时聘用管护人员、公园建设技术支撑等8个方面的内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有效解决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目前存在的科研监测数据缺乏,管理人员不足、人员培训不够、技术支撑较弱等问题,亟待加快湿地公园标桩定界、标识牌等宣教体系建设、生态湿地修复工程、外来物种清除改造、珍稀土著物种保育等项目建设,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云财农〔2019〕108号)文件精神及《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内容,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2019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5371667.00元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执行700868.03元,执行率13.05%,结余结转4670798.97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科研监测:水文与水环境监测2次;陆生植物和水生植物监测各1次;野生动物监测:鸟类、底栖动物、昆虫各1次;浮游生物监测2次;
外来入侵物种监测1次。设备购置:监测设备购置已完成。制作及安装宣传标识牌已全部完成。设计制作湿地知识宣传教育的手册20000册。开展湿地宣传教育活动3期,参与受众220人次。合理利用区的生态植被恢复改造建设全部完成。东湖及泊岸外来湿地植物的清除、本土湿地植物补植工作已完成50%。珍稀土著物种莼菜的保育工作已完成。人员培训开展1次。聘用临时管护人员已完成,4名管护人员已全部就位。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湿地公园内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野生动植物物种数和种群数量都明显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科普宣传、公众意识教育完成率100%,群众对湿地的认知度、满意度明显提高。
④成本指标完成情况。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⑤时效指标:100%按项目进度完成各项内容。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①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②进一步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良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应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部署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基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2)问题
一是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深化,主动性、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单位业务人员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清楚。
(3)建议
一是要加大对项目实施,深入调研。二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申报荐的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三是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质量。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1.项目名称:林业技术推广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推广应用获得云南省专利二等奖的自主知识产权国家发明专利技术《螺旋状交替环剥促进泡核桃早实丰产方法》、获得保山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糯橄榄良种选育及早实丰产栽培技术》,开展技术培训10期1000人,续建科技示范样板林:泡核桃300亩,糯橄榄200亩,澳洲坚果200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制定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结束撰写总结并编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实际到位资金85549.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9年项目资金实际执行85549.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按项目方案完成项目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按用途使用,杜绝违规使用资金;三是加强跟踪,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林业技术推广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续建澳洲坚果样板林250亩、泡核桃样板林375亩、糯橄榄样板林250亩;开展技术培训1495人次,超指标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 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2)进一步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应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部署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基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良好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2)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一:1.项目名称: 森林防火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州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全市森林面积126.46 万公顷,森林覆盖率 66.32%,森林蓄积量 1.1858 亿m³,根据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和森林资源分布状况,保山市五县(市、区)划为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为做好201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省人民政府与我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保证年度森林火灾次数不超过85次;森林受害面积不超1263.0公顷,受害率控制在1‰ 以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全力遏制扑火伤亡发生,力争实现零伤亡。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4390133.77元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9年执行4268556.39元,年末结转结余121577.38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森林防火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1起,较大森林火灾1起),比上年同期减少4起,下降66%,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83起;森林受害面积70.89公顷,森林受害率0.056‰,低于控制指标0.944个千分点;当日扑灭率100%,火案查处率100%,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森林受害率均大幅低于省政府责任状下达指标,善洲林场、高黎贡山、边境一线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火险区实现了零火灾。2019年,保山市人民政府在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被国家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评为“2016年-2018年全国森林防火先进单位”。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保护国家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未出现人员伤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8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对照绩效目标,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待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问题:一是气候条件恶劣,防火期降雨量极度偏少,易造成单点爆发,预防难、扑救难,防火任务和面临的形势十分艰巨严峻。二是全市少数地方对森林防火常态化发展形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防范不强、措施不力,没有采取超常规措施应对超常高火险天气,森林防火的管护责任、防范制度、经费保障、装备配备、队伍建设等方面亟待于加强。三是由于全市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林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生产方式落后,生产用火多,同时由于森林旅游业的发展,进入林区旅游人员急剧增多,火源管理十分困难。四是由于各级财政困难,森林防火投入与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和艰巨的森林防火任务还有差距,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科技含量低,特别是防火隔离带设置密度较低、防火通道网络化建设差、预警监测和通讯保障手段落后,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组织扑救困难,极易蔓延成灾。五是应急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物资储备能力与扑大火、防大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森警转隶后,基层专业扑火力量明显不足,扑火装备水平不高,缺少必要的培训演练,战斗力不强。六是基层护林员工资相对过于偏低,人员聘请难,队伍老龄化严重;这些困难和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森林防火工作的健康发展。建议:机构改革之后,森林防火指挥部改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在原有森林防火的基础上增加草原防灭火的职能,但是目前无草原防火方面任何经费支撑,防控难度大。建议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加强地方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大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综合防控能力建设;加大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提升防大灾救大灾能力建设。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二十二:1.项目名称: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项目由三个项目合并而成,项目资金规模125105.09元,分别为《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农[2019]26号)下达市级农业切块项目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79673.00元(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农[2019]26号)下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共100000.00元,因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市财政局收回20327.00元(《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调减预算指标的通知》(保财农[2019]190号))、《保山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农[2019]35号)下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60000.00元(已使用45426.26元,结转结余14573.74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补助经费5.83元(以前年度主管单位下拨本单位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补助结余)。
项目实施主体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实施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主要用于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以及松材线虫、薇甘菊等危险性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与云南省林业厅签订的《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2016年-2020年)中的绩效目标和责任要求,保山市林草检疫局分别与五县(市、区)林草检疫局签订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其中对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绩效和防控目标要求如下:
(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2)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
(3)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
(4)林业有害生物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5)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6)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疫情;一旦发现疫情,从确定疫情之日起一年内实现根除;
(7)加强薇甘菊防控工作,全面控制薇甘菊扩散危害,拔除林地薇甘菊疫点。
通过细化工作要求,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林草检疫局各项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林草检疫局日常工作成效突出
一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各级监测点布设更加完善合理,重点监测对象得到有效监测预警;二是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措施到位,薇甘菊等外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三是检疫执法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工作得到上级肯定,在2019年双增目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中,获得全省优秀,与德宏州并列第一。
(2)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019年林业有害生物宣传工作,全面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多角度进行宣传,全市共设置宣传展板25块,防治警示牌64块、宣传横幅180张、利用乡镇赶集开展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图册5000份,向涉木企业、单位和个人发放植物检疫相关宣传资料1000份。共在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网发布宣传信息72条,报市林业局办公室宣传信息4条,局机关活动办宣传信息1条。
(3)重大林草有害生物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加强
通过项目资金落实,各级林草检疫部门加强了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控物资贮备,制定了重大林草有害生物应急处置方案,并对相关人员开展了实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了全市突发或暴发性林草有生物应急除治能力。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到位139678.83元,到位率为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已支出125105.09元,结余结转14573.74元。
2019年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经费项目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用于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的监测设备、防治药剂、药械购置;组织实施病虫害防治及技术指导;监测、防治、检疫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调研及下乡差旅费补助;测报工作公益岗位人员补助及社会保障支出等方面支出,共使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项目经费125105.09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照规定召开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药剂药械、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经自查,2019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成灾率:成灾面积1.20万亩,成灾率为0.64‰。
测报准确率:2018年预测2019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5.42万亩,实际发生面积15.2298万亩,测报准确率99.21%。
无公害防治率:防治作业面积15.30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为15.30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
种苗产地检疫率:应施产地检疫种子6.97吨,苗木6329.44亩。实际检疫种子6.97吨,苗木6329.44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2019年的防治工作,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得到相关领导重视和社会关注,为下一步工作的深化开展打好了基础。
二是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开展,是维持森林健康发展、维护林业产业不断扩大的重要一环,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效益及意义。持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维护森林健康,为林业发展保驾护航。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绩效目标,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
一是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多方争取资金,向省、市各级财政及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确保防治经费充裕有保障;三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2)存在问题和建议
①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个别县市区只有1-2人在岗;
②资金投入不够。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主要包括:监测、防治、检疫、执法等业务工作,各项工作资金需求较大,资金不足,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成效难以突显。
③建议:一是因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时间较长,并且防治工作具有季节性和突发性特点,建议项目资金能够在年初及时下拨,尽量避免跨年度实施,以配合当年防治工作,也避免造成资金财政回收。二是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三:1.项目名称:种苗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2019年种苗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由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组织实施,项目资金5198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51982.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前期经反复研究并制定了种苗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2019年预算安排资金51982.00元,实际到位资金51982.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2019年预算支出资金51982.00元,实际支出资金51982.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2次种苗质量抽查,1次种质资源调查。
质量指标:种苗质量抽查和种质资源调查符合行业技术标准。
时效指标:及时完成种苗质量抽查和种质资源调查。
成本指标:项目资金得到合理利用和控制,未超出经批复的项目资金。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提高种苗生产质量,增加种苗生产企业经济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有利于种苗生产经营市场健康发展。
生态效益指标:提高苗木质量,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可持续影响指标:种苗行业发展态势良好。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8%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种苗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已按时按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严格按照经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进度执行,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种苗行业发展态势良好,种苗生产经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执行结果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完成项目的施工进度。
问题和建议:因林业项目实施对象多为生命性且具有一个很长的过程,不能简单地用数量指标来衡量,应突出项目的效益指标管理。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四:1.项目名称: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
2.项目基本情况: 市社保局拨入就业中心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坚决做到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及时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价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32550.00元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32550.00元全部已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专款专用。
(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5人,保障在岗待遇缴足五险一金。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保持就业形势稳定。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公益岗位人员满意度明显提高。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对照绩效目标,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待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加强规范管理。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二十五:1.项目名称:专家服务团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市委组织部拨入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专家服务团补助经费,能及时推广普及林业先进栽培管理技术,是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同时也通过下乡锻炼,开展培训研究,锻炼队伍,提升专业化水平。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66546.00元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执行41719.95元,年末结余结转24826.05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办好林业实用技术培训班100%,时效指标:资金支出进度62.69%。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积极推广实用林业技术。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林农满意度明显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组建专家服务团后,协调沟通不够,导致培训时间和内容无法明确。下一步将在2020年,健全专家服务团联系机制,尽快明确技术培训时间及内容,加快资金执行进度。
6.绩效自评结果:对照绩效目标,自评分为94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待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加强规范管理。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一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二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三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四是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五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六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七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八是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九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规划编制,指导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指导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监督良种选育推广,规范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十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十一是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十二是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十三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单位构成:纳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行政单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其他事业单位6个: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站、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本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1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0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7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76人。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设立管理部门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设立,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40808382.46元,支出35539043.72元,其中:基本支出24119346.19元,项目支出11419697.53元,财政拨款项目结余7539293.05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于2019年1月重新制定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制度汇编》,其中进一步明确了《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办公设备管理制度》等。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同时,各二级单位对照局机关制度,也重新修编了各项管理制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支出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及其成效,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完善内部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2)自评指标体系:我部门通过设立一、二、三级指标,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实现预算项目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运用率及项目实施效果。具体为:一级指标:1.产出指标、2.效益指标、3.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1.数量指标、2.时效指标、3.生态效益指标、4.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设立结合各个项目实际情况,做出各种目标细化,纳入因素,包括一是绩效目标合理性、明确性,二是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等,三是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四是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3)自评组织过程:前期准备时,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我部门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办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组织实施中,我局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该项工作,项目自评绩效和单位整体绩效由规财科统一填报,其他局、室、科、配合提供材料和依据。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2019年度,经过机构改革,部门整合重组,重新修订职责职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凸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机构运转正常。
(1)投入情况分析: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
(2)过程情况分析:部门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实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3)产出情况分析:2019年部门预算,部门根据新修订的职能职责、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预期目标为编制依据,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工作成效明显。
(4)效果情况分析:2019年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资金及绩效目标要求,结合工作职能职责,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支出,保障了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存在问题: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预算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目标管理,提高预算准确率;二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积累经验,不断优化实施方案;三是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预算偏差率减少。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通过绩效自评,部门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项目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个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
6.主要经验及做法:一、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6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