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6-8-/2022-0926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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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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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主要对高黎贡山保护区内的动植物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审定自然保护区管理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各项建设与管理,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协助各类机构、有关部门在自然保护区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监督和管理;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开展自然保护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区共管;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国内、外交流合作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主责抓党建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性教育的必修课、常修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折不扣将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原文学习了《论中国共产党历史》《隆阳区党史学习教育应知应会知识点汇编》等指定学习教材,并撰写心得体会49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瓦窑镇赵锡光故居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奋斗精神”学习体验活动。推动党员、干部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得。三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区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筑牢底线思维。年内共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6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1份,开展局长对副局长,副局长对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部门人员廉政谈话提醒3  

2.党建引领抓业务。一是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局共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55次,实行局、站、组、护林员四级网格化管理,签订防灭火责任书675份。与腾冲、龙陵和泸水召开联防会议,签订联防协议7份。制作永久性警示牌,粘贴临时标语,重要入山路口插放五彩旗,利用广播、微信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在林缘、路口设置森林防火哨卡,加强“防火码”的使用,对周边林区的火警火情进行瞭望监测。认真登记进山人员、收缴火种。加强“五种人”的监管,落实管控责任及其监护人;加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共成立6个检查组,开展了6轮防灭火检查工作,督促各管护站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局机关、5个管护站、25个防火检查站始终坚持24小时值班,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哨卡登记管理,严格实行森林防灭火工作零报告制度和归口上报制度。二是资源管护工作。2021年以来,组织开展野外巡护监测2517次,参加8473人次。共发现违法行为12起,口头宣传、警告、劝退11起,立案1起并移交森林警察大队联合隆阳区森林警察大队开展武装巡护,联手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并与龙陵小黑山古城山站,腾冲分局整顶站,泸水分局上江站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捕猎、运输、贩卖、食用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加强管护区草果地退出管理工作,隆阳分局共涉及保护区总规线内274户,1781.825,截20211220已全部退出;进一步优化警犬的训养和管理,加大警犬参与野外巡护的频率开展两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别对辖区范围内火险隐患点、汛期洪涝灾害点、雷击火易发点、滑坡塌方、交通安全出行等进行排查,并及时进行整改排隐患;积极开展保护地优化整合和非洲猪瘟边界核实工作。三是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完成既定的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监测到高黎贡白眉长共计26只。管护区内共布设红外相机143台,2021年以来共拍摄到李氏小飞鼠贡山羚牛云猫、亚洲黑熊、斑羚、赤麂等40多个物种。一度被植物学界专家认为已在野外灭绝百年的“矮马先蒿”在我局管护区内发现四是对外宣传工作有条不紊。先后在保山日报发表资源管护工作人物故事7篇;与隆阳区融媒体中心合作报道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先后在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社、云南电视台、新浪网、云南日报、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刊播7期;大力开展社区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板33块,文化衫300件,订制各种宣传小礼品8700份,在潞江芒宽两乡镇5所小学开展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安全保护宣展活动9场次;开展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自然科学科普讲座、学科教育实践活动8场次。五是加强国家公益林项目管理工作。2021年,共聘用生态公益林护林员130名。根据项目方案既定目标开展公益林管护工作,并严格按照《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护林员管理办法》对护林员进行管理。六是加强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项目管理。2021124日,第一批专业队如期驻防在芒宽站,现能正常开展日常生活、整队训练、火灾扑救和野外巡护等工作4辆森林消防车按市级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在公务用车平台上统一管理和调度使用;第二批专业队20211221日在坝湾整队集中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模式  

3.其他工作进一步巩固。一是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管护站均认真履职,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定期整理上报疫情防控材料,必须接种的2针剂新冠疫苗除2名孕产妇外均已完成。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考察提拔副局长1名,遴选1人、调入1人。年内共有468/次参加了林业行政执法培训、自然教育培训、2021年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培训。三是哨卡建设已完成新光、赛林、跑马山3个拟建哨卡林地占用的审批及工程招投标工作;完成象脖子哨卡、王家岩哨卡、蕨叶坪3个监测站附属工程的预算和方案制作。四是认真开展野生动物疫病疫源的监测工作,截至目前,管护责任区内发生野生动物疫病疫源0”起。五是配合各级完成创建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前期调查工作。六是认真完成代管国有林、保护区内集体林、农地调查和基础设施调查规划工作。七是成立慰问小组分别在2021年春节、重阳节对22名离退休老干部、3名遗属家属、2名残疾干部职工开展慰问;组织青年干部同志参加12期“云岭青年大学习”网上学习。八是积极配合网格责任区兰城街道岱官社区开展创卫创文工作;积极参加市创文办联合交警大队组织的“不文明行为劝导”集中志愿服务行动。九是加强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保密宣传活动;对人事档案再次进行规范整理,加强了干部职工档案信息完整性。十是认真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扫黑除恶工作、乡村振兴工作、志愿者服务工作、信访维稳、非洲猪瘟防疫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9,043,328.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27,209.51元,占总收入的74.7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16,119.42元,占总收入的25.29%与上年12,950,971.21对比增加6,092,357.72元,增长47.0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基本支出减少170,785.20元,其中: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6,351.20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0,426.4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5,178.76元,住房补贴增加18,998.00元,高龄护理费减少34,800.00元,死亡抚恤减少186,939.60元。项目支出增加6,102,302.90元。其中: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增967,257.44元,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经费增加5,135,045.46元,省级森林防火经费增加59,9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9,873,560.62元。其中:基本支出7,229,687.55元,占总支出的36.38%;项目支出12,643,873.07元,占总支出的63.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2,485,576.96元对比增加7,387,983.66元,增长59.17%,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158,733.66元,项目支出增加7,546,717.3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29,687.55元。与上年7,388,421.21元对比减少158,733.66元,减少2.15%,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利支出增加269,622.44元。分别是:基本工资增加122,484.00元,津贴补贴增加167,220.00元,绩效工资减少113,27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6,351.2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9,842.4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5,178.7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61,823.04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04,933.60元。分别是:办公费减少3,563.00元,手续费减少264.60元,水费增加2,681.50元,电费增加1,500.00元,差旅费减少57,167.27元,维修(护)费减少2,0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0,416.00元,劳务费减少124,741.20元,工会经费增加53,325.92元,福利费增加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0,1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7,057.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8,063.15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249,495.60元。分别是:离休费增加8,205.00元,抚恤金减少186,939.60元,生活补助减少34,215.00元,医疗费补助减少196.00元,奖励金增加24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6,590.00元。四是资本性支出增加26,073.10元。分别是:办公设备购置较上年增加26,073.1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09,184.45元,占基本支出的94.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0,503.10元,占基本支出的5.82%。(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43,873.07元。与上年5,097,155.75元对比增加7,546,717.32元,增长148.06%,主要原因  

1.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增加967,257.44元。  

2.2021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增加59,900.00元。  

3.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队补助经费增加5,135,045.46元。  

4.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经费增加111,690.06元。  

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增加1,668,600.00元。  

6.隆阳区检察院拨入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暨科普宣教经费经费增加35,000.00元。  

7.森林防火、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项目减少150,000.00元。  

8.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经费减少25,600.00元。  

9.水流堰监测项目减少10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9,372,650.71元,其中:办公费390,716.96元,水费3,886.00元,电费14,190.90元,邮电费16,305.80元,差旅费451,285.00元,维修(护)费409,837.80元,培训费230,483.00元,专用材料费390,624.00元,专用燃料费590.00元,劳务费7,032,911.89元,委托业务费202,12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523.36元,其他交通费用90,64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526.00元。资本性支出3,271,222.36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1,882,317.92元,办公设备购置304,627.00元,专用设备购置139,720.00元,物资储备2,7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941,857.44元。项目用于开展工作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自然保护区进行保护和管理,开展森林防火、野外巡护、科研监测、社区宣传、科普宣教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90,569.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92%与上年8,710,661.21元对比增加5,979,908.30元,增长68.65%,主要原因是:  

2021年调增基本工资标准,调增社保缴费基数,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69,622.44元。分别是:基本工资增加122,484.00元,津贴补贴增加167,220.00元,绩效工资减少113,27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6,351.2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9,842.4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5,178.7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61,823.04元。  

项目支出增加5,461,911.96元。其中: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增加967,257.44元,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经费增111,690.06元,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经费增加5,135,045.46元,省级森林防火经费增加59,900.00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减少636,381.00元,森林防火、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项目减少150,000.00元,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经费减少25,6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3,253.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离休人员工资。相关支出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63,253.96,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1,12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2,132.96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2,22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38,112.0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116.00元。相关支出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12,228.04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0,0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3,955.9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98,272.1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67,25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元,资本性支出966,757.44相关支出情况:自然生态保护支出967,257.44,其中:生态保护支出967,257.44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5,3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相关支出情况: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5,348.00,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职工住房补贴)55,348.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7,382,436.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390,714.4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9,229.0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00元,资本性支出292,253.10元。相关支出情况:林业和草原支出7,382,436.61元,其中:事业机构支出5,938,867.55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支出1,333,669.06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09,9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910,045.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2%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207,380.54元,资本性支出1,702,664.92元。相关支出情况:自然灾害防治支出4,910,045.46。其中: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4,910,045.46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0,000.00,支出决算为816,633.90元,完成预算的371.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97,983.90元,完成预算的398.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650.00元,完成预算的93.2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费:2021年支出18,650.00元,年初预算数20,000.00元,减少1,350.00,减幅6.75%主要原因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减少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支出797,983.90元,年初预算数为200,000.00元,增加597,983.90元,增幅298.99%主要原因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新购森林防火专用车辆4辆,隆阳分局新购森林防火专用车辆2辆,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632,310.54  

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支出0.00元,年初预算数0.00元。因2021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708,399.90元,增长654.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比较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97,983.90元,增长697.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416.00元,增长126.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新购森林防火专用车辆4辆,隆阳分局新购森林防火专用车辆2辆,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632,310.5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7,983.90元,占97.72%;公务接待费支出18,650.00元,占2.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7,983.9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32,310.54元,购置车辆6辆。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购防灭火专用车辆4辆,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购森林防火专用车辆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5,673.3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自然保护区进行保护和管理,开展森林防火、野外巡护、科研监测、社区宣传、科普宣教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6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6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科研院所、学者、其他自然保护区来访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无变动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资产总额9,678,459.35元,其中,流动资产991,999.91元,固定资产净值7,719,565.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45,965.73元,无形资产净值320,928.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27,341.97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2,362,719.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15,276.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678459.35       

      

991999.91       

      

7719565.71       

3873656.35      

      

883216.78       

      

0.00       

      

2962692.58       

      

0.00       

645965.73       

      

320928.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7,86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2,36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55,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7,86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5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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