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6-8-/2022-0926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26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500201000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腾冲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保山市机编[2016]20号)文件精神,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负责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腾冲辖区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保护利用规划并实施;
3.制定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等工作;
4.监督管理保护区开发利用;
5.组织开展保护区对外宣传、科普教育、科研科考、环境监测、社区发展等有关项目实施;
6.组织开展保护区与国内、外交流合作;
7.在管辖范围内行使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权;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内设一室两股(办公室、管理股、科技股),下设6个股所级派驻乡镇机构(自治管护站、大塘管护站、界头管护站、曲石管护站、大蒿坪管护站、整顶管护站)。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一年来,我局在各级党委、政府、林草局的关心支持下,在保山管护局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高黎贡山的重要批示作为工作的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各级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对自然保护管理提出的要求,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资源管护打基础,科研监测求突破,国家公园塑品牌,自然教育创特色,基层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努力维护高黎贡山的生物生态安全,切实筑牢西南生物生态安全第一道屏障,圆满完成了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成效如下:
1.以“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为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腾冲市委“基层党建设质量提升年”的部署和要求,按照“系统谋划、区域突破、全面提升”的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提质量、创特色,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擦亮腾冲机关党建“聚光亮灯”品牌,实现腾冲分局党建工作全面提质,为全力推进“三个率先发展”及“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严格落实 “三会一课”、支部主题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积分管理等制度,广泛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探索创新组织生活,让广大党员干部接受政治体检。突出加强政治忠诚教育,始终保持“赶考”的精神状态,推动党员干部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主动服务发展大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护林员、防火专业队员开展保山“3.29”专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学习、“除陋习,治顽疾,重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大讨论、党史学习教育、十九届五中全会学习、杨善洲精神专题学习研讨等活动,让全体干部职工从“3.29”专案中汲取了教训,增强了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党史学习教育中,通过读四本书、写四篇心得体会、上一堂党课、开展一次现场教学、重温一次入党誓词、为群众办一件实事、过一次政治生日等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了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汲取了理论营养,夯实了精神支柱,强化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5月19日—21日在腾冲与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联合主题党日活动中,基层一线职工与专家面对面交流,拓宽了视野,增长了知识,解答了疑惑,坚定了做好自然保护事业的信心。
2.严防死守,确保辖区资源安全
按照“资源管护打基础”的要求,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及资源保护宣传、资源保护管理、森林防火、野生动物肇事、疫源疫病监测、森林消防安全、林区综治维稳等工作,努力让保护区充分发挥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生物生态安全、建设美丽腾冲、促进腾冲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作用。
(1)全面抓实抓细森林防火工作。一是积极向腾冲市市委政府汇报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腾冲市市委政府于2021年3月13日召开了高黎贡山防灭火暨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会上市市委政府与高黎贡山沿线5个乡镇30个村(社区)代表签订了防火责任书;二是认真组织辖区“山情、林情、社情、水情”四情摸排,进一步全面充分掌握了辖区情况,为火情处置做足应急准备;三是重点防范,动态管理。分局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梳理重点人群(有非法入区、采药、打猎等违法陋习传统的人员),对重点人群实施“建档立卡”动态管理。通过摸排,建立了414名重点人员信息台账,明确了责任人,对其严加监管,做到了精准防控、动态管理,并于1—6月份对重点人群监管情况进行了1次全面抽查,更新了台账记录。四是为了降低人为活动,2021年3月22日—6月15日,2021年10月20日—2022年12月31日,在上级部门的统筹下,对高黎贡山保山段实行了封闭管理;五是在各级森防指及管护局的领导下组建了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腾冲分队,队伍规模50人,于2021年1月25日、4月25日分别举行了驻防开训仪式,并协调腾冲市森林消防中队、腾冲市应急队业务骨干对专业队进行了3期集中训练,完成了森林防灭火专业知识、机具使用、班组扑火战斗技法、扑火演练等内容集训;8月中旬,按照一专多能的建队目的,针对专业队员组织了为期3天的保护区资源巡护、监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综合业务培训。通过集训的专业队伍按照一专多能、全年驻防的建队方针,参与了分局森林防火工作的应急值守、巡查巡护及资源监测工作,积极支持保护区周边乡镇进行了火情处置3次,队伍的组建驻防为保护区及周边社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提供了专业队伍保障。六是建立联防机制。2月4日,参加了由保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腾冲市外事办等11个单位(部门)与缅甸克钦邦第一特区板瓦地区稳定发展管理委员会主席的座谈,座谈会上就中缅边境森林火灾和资源管护联防联控达成了共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机制;各管护站与当地林业站、社区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对交界区域进行联合巡护、检查12次,有效消除了结合部的火灾隐患。七是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制度,队伍、经费、物资保障到位。分局、各管护站均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火情、疫情零报告制度。通过全局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高黎贡山保护区腾冲分局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辖区未发生任何火险火情,切实维护了辖区资源安全。
(2)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认真组织完成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直报、资料汇总整理等工作,指导培训监测人员30人,截至目前共收集6个监测点69条监测线路监测信息6000余条上报国家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每月组织管护站对监测对象美国白蛾和桤木叶甲、薇甘菊的13个样地进行监测1—2次,按时观察和准确记录调查数据,把监测数据和信息报市森防站;张贴、刷写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标语100余条;2—3月组织6个管护站在辖区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沙漠蝗、红火蚁、黄脊竹蝗、长林小蠹等调查;4—5月及9—10月分别开展春季、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经调查辖区无松材线虫病、沙漠蝗、红火蚁、黄脊竹蝗及其他林业有害生物。6月、9月配合中国林科院对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开展森林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试点野外调查工作2次,经调查在高黎贡山保护区腾冲辖区内外来入侵植物有紫茎泽兰及鬼针草2种,其主要分布在林缘、林中空地,路两边,入侵面积不大,对保护区生态系统无影响。在保护区周边除紫茎泽兰和鬼针草外还调查到了黄花棯、空心莲子草、霍香蓟、白花车轴草、牛膝菊等10余种。
(3)扎实开展中缅边境武装巡护和深度巡护,杜绝管护死角。腾冲分局严格按照《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巡护方案》,以创建“平安林区”建设为主,采取“加大日常巡护力度,重点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方法维护高黎贡山的资源安全。2021年共开展武装巡护2次和深度巡护18次,开展资源监测巡护18次,出动人员2000余人次,大约行程2500余公里,辐射到保护区的各个山头地块,通过密集的日常巡护管理及一系列的专项行动的实施,充分掌握了保护区不同区域的资源管护状况,严厉打击了在自然保护区内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了极大的宣传攻势,震慑了违法犯罪,切实有效保护了资源安全,2021年辖区未发生任何行政、刑事案件。
(4)坚决扛实政治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完成环保督查整改。2021年环保督查腾冲分局辖区涉及66号、67号图斑问题,分局针对问题经过认真研究,立即制定了整改方案、措施,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限全部完成了整改。
(5)摸清家底,有效施策。为进一步加强保护区的有效监管,摸清底数,根据保山管护局统筹安排,分局筹措资金250,000.00元启动了保护区内集体林及插花地的调查工作,聘请第三方(腾冲市弘森林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外业调查工作、内业整理、初稿撰写,初稿经过多次确认修改完善,目前正在组织对调查工作进行验收。调查工作将为保护区监管提供科学详实的数据支撑。
(6)主动履责,认真做好野生动物肇事理赔工作。为有效缓解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切实维护周边社区群众利益,分局主动承担保护区周边野生动物肇事的案件受理、现场勘查、核实工作。2021年截至11月份辖区周边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02起,造成经济损失142,584.63元,案件已全部踏勘核实上报,交保险公司进一步审核赔付中。
(7)积极预防,营造良好的林区治安环境。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各项活动。与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签订了《2021年度单位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与六个管护站签订了《高黎贡山腾冲分局202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切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护林员、周边区群众的知法、守法、用法意识。三是4—5月在辖区内开展了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召开了专项行动工作安排部署会、推进会,与职工签订了《腾冲市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责任书》50份,《无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承诺书》50份。
(8)持续巩固保护区历史遗留借山种植草果退出工作。腾冲分局保护区内借山种植草果面积2960.50亩,涉及299户。走廊带国有林内借山种植草果面积1483.54亩,涉及284户。分局下发了《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关于历史遗留借山种植草果逐步退出自然保护区的通知》,严格按照合同到期一户坚决退出一户的原则,进行逐步退出。2020年12月31日合同全部到期,农户签订了退出承诺。下一步分局将加强与腾冲市市委政府的汇报、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努力做好农户思想工作,强化监管措施,坚决维护退出机制,持续巩固退出成果。
(9)自治大竹坝历史遗留放牧问题得以解决。由于2008年,腾冲市政府招商引资引进世纪金源公司,开发腾冲市腾越镇大牛场,为使大牛场顺利征迁,确保世纪金源公司项目落地,腾冲市政府与明光矿业有限公司协商后,腾冲市政府将明光矿业有限公司原放养在大牛场内的水牛、黄牛迁至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自治大竹坝内。保护区放牧不仅违反了相关管理规定、且影响了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为确保保护区依法监管和有效保护,经过多次向腾冲市市委政府汇报,多方协调沟通,于2021年4月彻底坚决了大竹坝历史遗留问题。
(10)守土尽责,全力抓好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工作。2021年3月28日至29日,省委书记阮成发率队到高黎贡山调研,并在腾冲主持召开了高黎贡山生态保护及边境安全会议。根据腾冲市编制的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实施方案,腾冲分局积极配合各级各部门对高黎贡山调研,每月认真对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存在的风险进行研判分析,并形成报告上报腾冲市国安办及腾冲市发改局农经办。分局组织力量深入到高黎贡山保护区周边乡镇及学校进行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讲座20余次。“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组织分局各站“进社区”“进学校”“进集市”“进机关”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4场次;11月底至12月初,在保护区周边的学校开展了以“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高黎贡山”为主题的生态宣讲进社区、进校园活动6场次,营造了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4月30日,暂停了与国内外非政府组织(NGO)的合作。
3.深入推进科研监测工作,为数字化保护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1)持续做好生物多样性监测。一是按项目实施计划持续开展鸟类监测、兽类监测、大树杜鹃物候监测、动植物资源利用市场调查、森林气象监测、白眉长臂猿三定监测等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并完成了数据的整理、分析及报告撰写。
(2)继续开展极小种群物种大树杜鹃的就地保护。一是持续开展8株大树杜鹃物候观察和样地监测管理。二是开展大树杜鹃回归种植试验。在对2017年在林家铺种植的80株大树杜鹃幼苗持续监测管理的基础上,腾冲市人民政府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在腾冲共建了大树杜鹃科普示范基地。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为契机,共建活动于2021年5月22日在高黎贡山植物园正式启动,并将林科院提供的300株大树杜鹃优质种苗进行种植,其中:100株种植在高黎贡山植物园,200株种植在林家铺。对每株树苗进行编号及二维码挂牌,持续监测。根据近期监测数据显示,目前成活291株,成活率达97%。
(3)对滇桐实施挂牌保护及回归种植。自2020年3月腾冲分局在高黎贡山南段芒棒镇首次发现珍稀濒危植物滇桐野生种群以来,截至目前在窜龙、坪田、上云、大田坡社区共调查到150株滇桐,并对这150株滇桐进行了挂牌保护,与57户农户签订共管协议,发放管护费15,000.00元,选取5株健康采种母树进行物候监测,成功繁育苗木126株,将繁育苗木在大蒿坪进行回归种植60株,通过一年多的调查研究,初步掌握了滇桐的种群数量、分布范围及与苗技术,初步掌握了濒危植物繁育技术。
(4)加强动植物标本建设。截至目前共采集、制作高黎贡山国家重点、特有、芳香植物标本85种555份。在大塘、界头、林家铺、大脑子、小田河等采集到腾冲拟髭蟾 、昭觉林蛙、腾冲掌突蟾、双团棘胸蛙、云南攀蜥、滇侧褶蛙、云南臭蛙、华西雨蛙、红瘰疣螈、贡山树蛙、绿点湍蛙、八线腹链蛇、腺角蟾 、斑腿树蛙、缅甸颈槽蛇等两栖爬行动物标本50种91份,收集了相关两爬动物标本信息,基本掌握了腾冲辖区两爬动物种类、分布,初步建立了两爬标本室,填补了保护区两爬标本空白,为保护、宣传提供详实数据。
4.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宣传,确保COP15圆满召开。一是组织分局股室、站以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濒危动植物、滇桐、白尾梢虹雉、科研监测、保护工作中的典型事迹、故事等向国家、省、市官方媒体报送稿件150余条。二是配合保山、腾冲各级部门提供COP15宣传素材,包括兽类、鸟类、蝴蝶、两爬等以及宣传视频等。完成了腾冲市绿水青山生态布展之“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图文材料提供。三是10月9日由科技股组织各管护站参加了由保山市林草局、保山管护局、保山学院资源环境学院主办的“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高黎贡山”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四是“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联合生态环境局组织农、林、水、教育等8家部门在腾冲市区集中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宣传活动,普及生物多样性知识,提高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五是在腾冲市2021年全国科普日暨“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安全与保护”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上分局为切实开展好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安全与保护工作,筑牢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安全屏障,结合“喜迎COP15·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科普宣传”主题,设置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展台1个,宣传展示牌11块,直观地向群众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宣传,共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册500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宣传单200份,受教育群众2000余人次。
(2)大力支持乡村振兴。一是选派党员1名,到界头镇中牌社区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协助组织中牌社区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做好社区发展,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对高黎贡山周边30个社区制定“一村一品”发展规划。三是挂钩芒棒镇窜龙社区,帮助社区发展集体经济,力争2021年村级集体经济过100,000.00元。
(3)积极推进自然教育活动,激发公众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力量。在分局投资100,000.00元建设了生态展室,投资150,000.00元完善了林家铺、大蒿坪自然教育基地的硬件设施,与腾冲市教体局编制了生态研学课程,展示高黎贡山物种多样性,宣传生态环保知识、传导生态文明理念。
(4)积极投入到“平安腾冲”“边疆少数民族示范县”“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创建工作中,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做好本单位、挂钩村、网格责任区、边境居民的动员、宣传、教育、整治等工作,与城市党建网格挂钩的腾越镇下绮罗社区罗生党支部形成合力,共建城市社区工作新格局。
(5)稳妥抓好疫情防控。按照腾冲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是在分局、各管护站做好日常消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护林员、防灭火专业队员及家属全面做好自我防护,无特殊原因不外出,外出者严格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及报备等相关工作。二是在各入山路口安排专人进行卡点值守,管好辖区中缅边境民间通道,杜绝缅方居民非法入境。三是及时做好从高、中风险地区返腾人员的排查,抽调4名党员到网格社区配合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新冠疫苗接种、返腾人员排查等工作。四是抽调专业防灭火队员2人参与到全市强边固突击队中,投身到滇滩镇联族社区横山村、淡酒沟村驻村开展疫情防控包保工作。五是开展明光镇50公里国境线物理阻拦实地勘查航拍工作,全面配合腾冲市委、市政府抓好人防、物防、技防工作。
(6)配合省市开展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范围及管控分区区划,配合国家公园科学考察组开展了辖区地质、生态、植物植被等专项科学考察。
(7)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成了大蒿坪、曲石、整顶管护站点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共计投资500,000.00元。二是完成了曲石防灭火专业队过渡性营房建设,共计投资388,300.00元。三是完成了界头防灭火专业队过渡性营房建设,共计投资1,300,000.00元。四是完成干沟护林点建设及林家铺护林点建设,共计投资共800,000.00元。五是完成林家铺监测站维修维护,共投资200,000.00元。六是自治8号丫口管护哨所、茨竹河管护哨所建设正在推进,预算投资700,000.00元。
(8)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综合业务素质。2021年由腾冲分局共组织生物多样性监测、行政执法、应急救护知识、防火队开班、综合业务等培训7期,培训干部职工、护林员、专业防火队员共401人次;参加部门、县、市、省相关单位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共82人次。通过各类业务培训,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护林员、专业防火队员的业务能力,提升了整个管护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1,630,613.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79,059.17元,占总收入的72.0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51,554.00元,占总收入的27.98%。与上年20,047,445.49元对比增加1,583,167.68元,增长7.90%,主要是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资金增加4,947,984.49元,中央财政森林草原生态恢复资金增加620,900.00元,巡护步道维修资金增加192,413.00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增加225,000.00元,公益林项目资金增加953,744.00元;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减少4,748,162.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2,327,070.67元。其中:基本支出8,397,318.61元,占总支出的37.61%;项目支出13,929,752.06元,占总支出的62.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9,528,165.99元对比增加2,798,904.68元,增长14.33%,主要原因是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资金增加4,947,984.49元,中央财政森林草原生态恢复资金增加620,900.00元,巡护步道维修资金增加192,413.00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增加225,000.00元;死亡抚恤金增加322,435.60元,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减少4,748,162.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97,318.61元。与上年8,032,322.4元对比增加364,996.12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人员工资晋级及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44,576.37元,占基本支出的94.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2,742.24元,占基本支出的5.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29,752.06元。与上年11,495,843.50元对比增加2,433,908.56元,增长21.17%,主要原因是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资金增加4,947,984.49元,中央财政森林草原生态恢复资金增加620,900.00元,巡护步道维修资金增加192,413.00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增加225,000.00元;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减少4,748,162.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92,622.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42%。与上年11,334,358.99元对比增加5,058,263.68元,增长44.63%,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8,397,318.61元,与上年8,032,322.49元对比增加364,996.12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人员工资晋级及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2.项目支出7,995,304.06元。与上年3,302,036.50元对比增加4,693,267.56元,增长142.1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资金增加4,947,984.49元,中央财政森林草原生态恢复资金增加620,900.00元,巡护步道维修资金增加192,413.00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增加225,000.00元;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减少4,748,16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8,24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2,010.88元,退休公用经费13,800.00元,退休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支出322,435.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0,04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1,465.40元,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8,583.1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13,3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恢复资金项目经费620,900.00元,巡护步道维修项目经费192,413.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2,0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主要用于2021年职工住房补贴。
12.农林水(类)支出8,870,933.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2%。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自然保护区等管理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947,984.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8%。主要用于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1支50人)参与巡山护林、宣传教育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等项目支出(含专业队营房建设、人员工资及保险费、公用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97,715.71元,完成预算的142.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80,264.71元,完成预算的145.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451.00元,完成预算的58.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的车辆运行费支出增加430,264.71元,是2021年组建成立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新增购置森林消防车4辆;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对上级和下级、相关部门的接待、保护区相互交流减少,未使用预算资金12,549.0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116,844.37元,增长397.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比较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19,547.37元,增长42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03.00元,下降13.4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的车辆运行费支出增加1,119,547.37元,是因为2020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新增购置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森林消防车4辆,更换购置商务车2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703.00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对上级和下级、相关部门的接待、保护区相互交流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0,264.71元,占98.75%;公务接待费支出17,451.00元,占1.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相应没有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0,264.7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36,278.68元,购置车辆6辆。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第一批专业队组建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58号)及《保山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2021年第1次会议纪要》(2021年1月21日),新增购置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森林消防车4辆;根据《保山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2021年第3次会议纪要》(2021年8月20日),更换购置商务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3,986.0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辖区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工作巡查、开展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45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45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护区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管护站点建设,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工作等工作检查、验收项目、社区群众及国内外保护区交流合作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资产总额14,869,492.58元,其中,流动资产607,849.77元,固定资产13,984,435.81元(原值22,305,227.41元,累计折旧8,320,791.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77,200.00元,无形资产7.00元(原值9,368.00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9,36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59,913.5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52,294.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4869492.58
|
607,849.77
|
13984435.81
|
11588139.37
|
1069402.36
|
0.00
|
1326894.08
|
0.00
|
277,200.00
|
7.00
|
0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5,97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8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45,089.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5,97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5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