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6-8-/2022-0926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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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201000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的主要职能是:承担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负责组织林业和草原重点科学技术研究、重点科技推广项目的实施。承担林业和草原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实用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科技合作与咨询业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技术培训推广
举办核桃、澳洲坚果、糯滇橄榄、珍贵用材林等林业产业技术培训21期1107人次(为任务数1,000人次的110.7%);无偿印发《云南余甘子》《保山泡核桃提质增效栽培技术》《澳洲坚果栽培技术》、等林业实用技术手册1.5万册(为任务数5000册的300%)。
2.技术示范推广
营建或续建林业科技示范样板林1,195亩(为全年任务数1,000亩的119.5%)。其中,泡核桃130亩(下麦庄300亩腾冲1,000亩)、澳洲坚果100亩(莫卡50亩团田50亩)、油茶120亩(腾冲80亩龙陵40亩)、余甘子395亩(蒲缥镇35亩丛岗村300亩施甸县60亩)。
3.科技项目申报实施
承担实施各类科技项目18项。其中,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项目1项,科技部“三区人才”和创新项目10项,省产业领军人才-黄佳聪项目1项,省创新人才-吴建花项目1项,省、市工会项目各1项,市财政科技培训项目1项,保山市林草局自立科技项目2项(病虫害调查、湿加松引种各1项),与中国林科院合作项目2项(余甘子新种质创制、行业标准编制)。
4.科技成果
制定保山市地方标准5项(腾冲红花油茶良种选育、苗木培育、丰产栽培、病虫害防治、果实采收)、出版专著《云南余甘子》1.15万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中国南方果树--余甘子桔斑族天牛生物学特性、中国果树--余甘子病虫害调查),完成申报发明专利3件(蚧壳虫生活史观测、余甘子二次果生产方法、油茶砧木)、国家级新品种7个、省级良种5个。
5.其它
杨晏平、吴建花入选保山市委联系专家,尹瑞萍、吴建花当选保山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
6.全面深化林草业改革工作
市林草局全面深化革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于7月5日、8月23日两次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学习了中央、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分解下达《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台账》、《保山市“十四五”期间重要改革分工方案》中涉及的林草改革事项,加大全面推行林长制等重大改革事项的督导指导工作力度,并认真进行研判,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委深改办以及相应的改革专项小组。对涉及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方面的改革事项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督察评估工作方案。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鼓励和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切实巩固和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成果,妥善解决林草业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遗留问题,积极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7.加快推进保山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截止2021年底,保山市累计发展核桃、澳洲坚果、油茶、余甘子、花椒等经济林产业680多万亩,发展草果、重楼、石斛、黄精等中药材36万亩以上。依托国家、省级林草业项目实施,完成核桃、油茶、石斛等产业提质增效3万多亩,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核桃提质增效2万亩、澳洲坚果示范样板林1万亩,举办核桃、澳洲坚果、糯滇橄榄、林下经济等林草产业技术培训7期520人次,营建或续建林业科技示范样板林1195亩。组织实施云南省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技术示范及推广项目2个,完成投资120万元,建成核桃一体化加工生产线2条,目前已投入生产。以龙陵县为主,主要完成石斛产业新植任务2,680亩,提质增效6,000亩、花卉种植120万盆、出圃石斛苗9,000万株,分别为年初计划任务数的103%、117%、60%、100%。2021年底,预计龙陵县石斛种植总面积累计达3.66万亩亩,石斛鲜条产量达7,500吨,实现总产值41.44亿元,其中:一产产值9.44亿元。印发实施《保山市林草产业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全市新增林草业省级龙头企业2户,择优推荐云南省昌宁县漭水镇联福(滇重楼)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云南省昌宁县鸡飞镇干塘(中药材)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第五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推荐云南腾冲驼峰古村落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腾冲市北海湿地生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申报2021年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基地,推荐上报13名企业(合作社)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云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十佳最美林草科技推广员”、“乡土专家”“生态护林员科技服务能手”;组织腾冲恒益东山森林康养基地、云南斛健庄园森林康养基地、康藤·南方丝绸古道帐篷营地(腾冲)3个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申请国家验收。申请第三批云南省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技术示范及推广项目4个,计划争取省级资金240万元;申请国家财政贴息资金259.85万元,涉及林业贷款12,970.95万元。依托青华海4A级景区创建,积极筹建保山市森林生态食品展示厅,预计10月份正式对外开放。办理完成人大政协提案建议中涉及林草产业的6件,其中:主办4件。配合省级开展林草产业调研及一体化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等3次。
8.加强林草业行业统计调度工作
目前,我市核桃、澳洲坚果、油茶等经济林果已逐步进入采收季节,同时也是野生菌、林下中药材等林下经济统计调度高峰期。为认真落实全国林业草原统计综合报表制度、保山市农业农村经济重点指标运行监测分析联席制度,根据应统尽统原则,各级林草部门进一步加强林草业产值统计调度工作,深入企业、市场调研,客观了解林草产品产量及市场销售情况,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强与统计、农业部门的沟通,及时上报相关统计数据,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全市木材采伐量达8.3万立方米、大径竹材278万根、人造板近25万立方米、各类经济林产品产量近21.4万吨,鲜草117万吨。根据部门行业统计,1-8月全市预计完成林草产业总产值101.8475亿元,为年初预计目标任务的51%,预计2021年全市完成林草业总产值190亿元,增幅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3,844,693.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44,693.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69,015.53元,下降6.0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因人员及工资调整,人员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支出4,105,523.72元。其中:基本支出3,298,382.37元,占总支出的80.34%;项目支出807,141.35元,占总支出的19.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6,104.82元,增长0.8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中央财政余甘子推广示范项目支出增加524,672.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98,382.3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2,690.63元,下降3.8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调动及人员工资调整,所以基本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61,542.37元,占基本支出的95.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6,840.00元,占基本支出的4.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7,141.3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8,795.45元,增长26.4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中央财政余甘子推广示范项目支出增加524,672.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云南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项目支出663.00元,主要用于科技人员到隆阳区、昌宁县、施甸县部分乡镇开展核桃、滇橄榄丰产栽培技术培训,结合培训开展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施肥等技术指导服务。
2.2021年三区科技人员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619.00元,主要用于科技人员到隆阳区、昌宁县、施甸县部分乡镇开展核桃、滇橄榄丰产栽培技术培训,结合培训开展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施肥等技术指导服务。
3.2020年三区科技人员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34,330.00元,开展工作情况:科技人员进驻受援单位及其周边村开展核桃、滇橄榄、澳洲坚果、板栗技术培训,同时到现场进行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果实采收、果实初级加工等技术指导服务。
4.云南省产业领军人才项目经费支出196,965.35元,开展工作情况:开展产业技术培训;开展技术服务企业及技术支撑保山市核桃等经济林产业提质增效工作。
5.省林科院余甘子良种推广经费项目支出14,8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开展高黎贡山余甘子良种选育及推广工作。目前通过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良种1个,审定良种1个,推广种植面积达30万亩。
6.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0,357.00元。开展工作情况:开展技术培训4期200人,续建科技示范样板林:泡核桃50亩,糯橄榄50亩,澳洲坚果50亩。
7.余甘子早实丰产栽培技术推广示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支出524,672.00元,工作开展情况:在保山市所属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腾冲市和昌宁县开展项目技术推广,编印发放《余甘子早实丰产栽培和低效园改造技术图册》,开展余甘子丰产栽培和改造技术培训。新建余甘子早实丰产示范园100亩,低效园改造示范园100亩。
8.云南核桃专用生物有机类肥料的开发与示范项目支出14,735.00元。开展工作情况:开展“云南核桃专用生物有机类肥料的开发与示范”科研事项,建立核桃专用肥示范基地并辐射带动群众扩大种植面积,开展技术培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9,023.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8%。与上年对比减少118,130.53元,下降2.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人员退休及调入,人员工资调整,所以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5,6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主要用于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支出663.00元、2021三区科技人才项目支出619.00元、2020三区科技人才项目支出34,33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6,291.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2%。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生活补助133,387.00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0,800.00元、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4,095.36元、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009.3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0,68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疗缴费70,0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缴费156,291.62元、公务员医疗缴费114,394.0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3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
12.农林水(类)支出3,030,123.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2%。主要用于事业机构支出2,485,094.96、林业技术推广与转化项目支出545,029.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000.00元,完成预算的6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预算的8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0.00元,完成预算的16.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贯彻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6,166.00元,下降37.45%。其中:因公出国(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000.00元,下降3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1,166.00元,下降36.8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贯彻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00元,占92.59%;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00元,占7.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示范工作及相关项目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示范工作及相关项目验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为事业单位,无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资产总额378,023.95元,其中,流动资产137,315.33元,固定资产240,708.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5,367.7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235.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00项,账面原值213,8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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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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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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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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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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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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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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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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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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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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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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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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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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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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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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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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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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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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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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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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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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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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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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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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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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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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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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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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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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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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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0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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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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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7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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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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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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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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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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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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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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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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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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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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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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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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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