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6-8-/2022-0926007 发布机构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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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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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森林资源监测管理、森林分类经营改革和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和保护、林业调查规划、林业项目检查验收、草原监测和统计、天然林停伐保护等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21年全市实施补偿的生态公益林面积为490.8552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56.6700万亩,省级公益林134.1852万亩。分县(市、区)情况是隆阳区154.3322万亩,施甸县55.8178万亩,腾冲市155.6085万亩,龙陵县36.9967万亩,昌宁县88.1000万亩。

截至10月,上级下达我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130.6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资金4191.38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1939.22万元。已完成补偿费兑现52.19万元(均为腾冲市完成,其它县(区)未兑现),管护费使用完成977.97万元(其中,市级管护费使用完成14.89万元、隆阳区166.78万元、昌宁县111.92万元、腾冲市684.38万元,施甸县、龙陵县未使用),共计完成1030.16万元。

2.天然林停伐保护:2021年全市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725.9663万亩,其中:隆阳区80.33万亩,施甸县51.35万亩,腾冲市270.52万亩,龙陵县173.9963万亩,昌宁县148.3万亩。按权属分:国有63.96万亩,集体和个人662.01万亩。项目涉及五县(市、区)68个乡(镇),25个国有单位,745个村(社区),214902户农户。

2021年,省级下达我市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11011.83万元,其中:隆阳区1273.29万元,施甸县804.48万元,腾冲市3899.97万元,龙陵县2719.62万元,昌宁县2314.47万元。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全市资金兑现情况:全市兑现天然林管护补助资金2704.51万元,其中隆阳区兑现资金97.23万元,腾冲市兑现资金2437.93万元,昌宁兑现资金169.35万元,施甸县和龙陵县未兑现资金。

3.生态护林员:2021年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共计4624人,其中,中央财政2345人,省级财政2279人。隆阳区2600人,分布于17个乡镇的228个行政村;施甸县880人,分布于13个乡镇的132个村;龙陵县674人,分布于10个乡镇的120个村(社区);昌宁县470人,分布于13个乡镇的115个村。

2021年全市生态护林员管护资金462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345万元,省级财政2279万元。按县(区)分为:隆阳区2600万元、施甸县880万元、龙陵县674万元、昌宁县470万元。目前,全市支出生态护林员项目资金1314.2万元。其中隆阳区支出管护补助650万元;施甸县支出护林员管护补助460.9万元;昌宁县支出护林员管护补助230.3万元;龙陵县2021年项目补助资金尚未使用。另外,龙陵县生态护林员年度合同聘用期为本年度3月至下一年3月,因此,龙陵县2021年生态护林员12月管护补助已在上年度合同期内发放完毕。

4.草原监督管理:全市草原总面积926.32万亩,可利用面积609.52万亩。(其中实施禁牧面积78.97万亩,草畜平衡面积530.55万亩),其中实施牧草良种补贴面积11.6万亩。可利用面积分别为隆阳区133.29万亩,施甸71.03万亩,腾冲150.76万亩,龙陵78.33万亩,昌宁县176.11万亩。2021年全市共下达草原资金1421.5万元,其中市级31万元,隆阳区347万元,施甸县51万元,龙陵县88万元,昌宁县64万元,腾冲市840.5万元。

5.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市统一思想,各县(市、区)及时调整资金使用用途,在保证护林员工资足额发放的前提下,减少设备购置等管护费用,解决了管护资金不足的困难。

6.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今年初,我站组织对2020年度林草资源管护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涉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保护、生态护林员三个重点项目,检查内容为资金使用管理、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护林员管理、资源档案建设等。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10月,配合计财科再次对2019-2021年各项目资金进行稽查。

7.搞好宣传培训,营造生态保护氛围

一是加大对林草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营造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保护意识,各县(市、区)通过立牌公告、印制宣传单、林区卡点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林草资源保护宣传工作。我站今年特别印发了《草原工作政策汇编》、草原普法宣传折页等宣传材料,发放到各县(市、区)进行草原宣传。二是市、县(区)两级林草局在防火期、高危火险期组织林政、防火、森防等部门的业务骨干对管护人员进行管护知识的培训。三是开展了六项工作、林火普查、第四轮石漠化监测、草原基况调查等业务培训,以及全市公益林、天然林、生态护林员、草原监测档案管理培训,规范林草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四是结合各项目工作会议,各级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实施分级培训,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讲解,大大提高了各级项目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8.有序推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

9.加强学习,掌握知识,科学防灾救灾

森林扑火工作不是一种简单的体力劳动,而是一门还涉及到多个学科、多种科学知识的综合性较强的事业。这要求扑火队员除了对体能、技能有要求以外,还必须掌握多种知识。如何采取最科学、最有效的扑火方法,如何准确判断火场蔓延趋势,如何判断风力风向,如何根据地理实际作出决策,如何在面对突发情况或有人受伤的情况下自救和救助他人等等,这些都是扑火队员必须学习掌握的。只有提高了森林扑火队员的综合素质,才能更好、更安全地扑火救灾。

针对近几年来我市春夏季气温回升快,风干物燥,大风天气增多,森林气象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采取一系列措施,顺利完成宣传、巡护任务。一是抓实宣传工作。结合防期特点和形势,组织队员采取摩托化机动和徒步行进的方式在市内、林区、乡镇等场所开展宣传巡护1350人次,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1360张,向市民发放森林草原防火手提袋5480余个、围裙3820余条、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单4350余份,出动摩托车流动宣传1590余人次,宣讲森林草原防火知识1690余人次,循环播放《云南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和《保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达70余小时。二是抓实巡护工作。针对防火期内重大节日多,涉林旅游、春耕生产、上坟祭祀人员进山频繁的特点,市专业防火队牢固树立预防大于扑救的森林防火理念,积极主动在全市重点林区、关键部位、公园景区、城市面山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巡护工作4560余人次。三是抓实火源管控。严控火源进山,在市森防指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配合隆阳区重点乡镇、善洲林场等重点防火区开展入山人员检查、登记1280余次,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监督和宣传940余次。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有效地减少了我市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达到了守护森林、共建绿色保山的目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6,329,563.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28,560.98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2.51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天然林保护补助减少200,000.00元、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经费减少200,000.00元、草原生态修复减少127,295.5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减少261,970.50元、防灾减灾减少38,612.2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7,095,070.48元。其中:基本支出3,384,360.60元,占总支出的47.70%;项目支出3,710,709.88元,占总支出的52.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天然林保护补助减少200,000.00元、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经费减少200,000.00元、草原生态修复减少127,295.5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减少261,970.50元、防灾减灾减少38,612.2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84,360.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080.42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了日常办公用品;本单位一名员工正常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09,891.10元,占基本支出的94.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4,469.50元,占基本支出的5.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10,709.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5,506.63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市级森林生态公益林管理经费28,750.00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291,700.00元,财政应返还额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90,582.50元、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83,694.00元。用于完成全市490.86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工作,全市提供了4094个护林员岗位,完成全市农户补偿金的兑付工作,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逐年提高。

2、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32,704.50元。2021年,我市草原监测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完成草原监测任务72个,重点监测了我市草原生产力、植被状况、生态状况、利用状况等。

3、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03,280.00元。开展草原监测统计技术培训1期共100人次,对县级以下部门开展检查、指导、考核,开展宣传、培训。

4、森林草原防灾减灾5,518.00元。通过每年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将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补助资金2,811,739.66元,2021年第一批、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41,387.72元。2021年全市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00%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00%以上目标,成立40人森林消防队伍,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参与巡山护林、宣传教育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

6、云岭产业人才培养经费200,000.00元,完成100亩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试验示范点的建立,开展技术培训50人(次)以上,推广带动全市林下经济产业发展2万亩以上。

7、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82,524.00元。开展技术业务培训2期,每年进行天然林责任制考核,对县级以下部门开展检查、指导、考核;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完成护林员上岗,检查考核,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

82020年第一批三区人才计划专项中央补助资金支出800.00元,其中:差旅费8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94,959.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8%。与上年对比减少229,667.31元,下降3.22%,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正常变动,职工退休1人,公用经费缩支节源,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3,414.40元比上年减少6,341.76,事业单位医疗177,002.96元比上年减少4,029.8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7,238.08元比上年减少668.48元,事业机构2,779,014.16元比上年减少78,152.1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三区人才差旅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0,01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4,24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18,50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节能环保项目推进、业务技术培训、差旅费、业务宣传等费用。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个人住房补贴。

 12.农林水(类)支出6,064,897.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7%。主要用于事业机构2,779,014.16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资源管理432,756.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853,127.38元;用于一般公共支出、项目管理、差旅、培训等费用。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5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的办公及差旅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2,296.00元,完成预算的23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076.00元,完成预算的257.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20.00元,完成预算的44.4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做预算时,仅对本级项目以及公用经费预算三公经费,并未对中央级、省级项目做出预算。其他项目均在文件下发时才进行经济分类;二是单位公务用车车辆服役年限长,使用频率高,维修成本高。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8,070.68元,增长70.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6,541.68元,增长68.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29.00元,增长221.2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上级检查督察次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76.00元,占97.59%;公务接待费支出2,220.00元,占2.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76.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076.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生态公益林、森林资源管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扶贫、草原监测统计、天然林停伐保护等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项目检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资产总额1,321,254.15元,其中,流动资产49,490.74元,固定资产1,134,495.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7,267.51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86,505.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2,613.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119,9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21,254.15 

49,490.74

1,134,495.90

0.00

0.00

0.00

1,134,495.90

0.00

0.00

137,267.51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其他收入为个税返还手续费收入1,002.51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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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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