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6-8-/2022-0926008 发布机构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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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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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0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承担的主要职能:一是负责组织全市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二是负责全市林草引种及林草种质资源管理工作;三是负责全市园艺植物新品种(林业和草原部分)申报注册登记技术工作;四是组织实施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标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种苗生产供应。

积极做好种苗生产供应的统计和调度工作,加强育苗技术指导,提高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优苗的生产能力。

2.种质资源普查。

根据《第一次全国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总体方案》及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召开的全省种质资源普查培训会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积极组织县(市、区)收集汇总辖区范围内林草种质资源情况。

3.“双随机一公开”。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与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联合抽取67家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抽查结果:正常生产经营,未发现问题的17不涉及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建议变更营业执照范围的33无法联系的6未建立林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或不建全,无标签或无质量检验证书,存在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2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的9家。

4.林草良种推广。

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林草良种广泛应用于林业生产一是提供与林草良种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二是对正在实施的腾冲市林木良种补贴等项目进行督促指导及日常监管,个别项目已进入总结收尾阶段;三是积极组织腾冲市秃杉母树林、腾脆1号果梅无性系、云玉优良家系、热农1号芒果、R2E2芒果等品种的林草良种审(认)定申报工作。

5.雨季造林种苗质量检查。

促进林草种苗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林草种苗在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准确把握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及时抽调林草种子质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于2021719日至818日对县(市、区)雨季造林种苗质量认真进行抽查,此次抽查涉及5个项目造林小班(其中:隆阳区1个,腾冲市4个)16个树种(花椒、芒果、香樟、冷杉、澳洲坚果、湿加松、华山松、红豆杉、马蹄荷、红花油茶、秃杉、红花木莲、云南松、旱冬瓜、板栗、酸木瓜)28苗批,抽查结果:苗木合格率91.0%良种使用率42.8%

6.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摸底调查。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摸底调查的通知》要求,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组织五县(市、区)林草种子管理机构相关人员于2021913日至930日对全市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经调查,全市583家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林草种子(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信息一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1,571,748.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1,544.35元,占总收入的98.0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203.90元,占总收入的1.92%2021年度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446.39元,增长0.03%,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增加3,379.62元,主要社会保险缴存基数提高,缴纳金额增加。

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97.87元,主要单位运转成本提高,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3.项目经费减少3,131.10元,主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减少40,000.00元,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补助资金增加30,0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增加19,687.00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补助经费减13,022.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1,548,951.35元。其中:基本支出1,484,879.35元,占总支出的95.86%;项目支出64,072.00元,占总支出的4.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1年度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06,142.51元,减少6.41%,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增加3,379.62元,增长0.24%,主要社会保险缴存基数提高,缴纳金额增加。

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97.87元,增长0.32%,主要单位运转成本提高,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3.项目经费减少109,720.00元,下降63.13%其中2021年未下达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项目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120,000.002021年新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项目,项目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19,687.00;因财政收回未支用额度,2021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13,022.00元;2021年科技服务次数较多,“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3,615.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4,879.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22,705.08元,占基本支出的95.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174.27元,占基本支出的4.19%2021年度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577.49元,增长0.24%,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增加3,379.62元,增长0.24%,主要社会保险缴存基数提高,缴纳金额增加。

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97.87元,增长0.32%,主要单位运转成本提高,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07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9,720.00元,下降63.13%,主要原因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与上年对比减少120,000.00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补助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13,022.0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与上年对比减少120,000.00主要是2021年未下达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19,687.00主要是2021年新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202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主要用于在种质资源普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其中:差旅费7,837.00、培训费11,850.00

3.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补助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13,022.00元,主要是财政收回未支用额度。2021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在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其中:办公费6,055.00元,差旅费15,923.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5,000.00元。

4.“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上年对比增加3,615.00元,主要是2021年科技服务次数增加,差旅费增加3,615.00元。2021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科技人员在科技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其中:差旅费7,407.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8,951.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06,142.51元,下降6.41%,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增加3,379.62元,增长0.24%,主要社会保险缴存基数提高,缴纳金额增加。

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97.87元,增长0.32%,主要单位运转成本提高,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3.项目经费减少109,720.00元,下降63.13%,主要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减少120,0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增加19,687.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7,4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支付科技人员在科技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7,407.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70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136,702.5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89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79,266.21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35,633.0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9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补贴2,94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287,002.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9%。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缴纳各类社会保险等工资福利支出1,422,75.08元;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商品和服务支出62,174.2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00为完成林草种子管理事业发展目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项目支付差旅费、培训费19,687.00元,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补助经费项目支付差旅费、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费36,978.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19.00元,完成预算的43.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19.00元,完成预算的43.6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制度,尽量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511.00元,增长136.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11.00元,增长136.3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迎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到保山开展执法检查有关工作,接待人次较多,物价成本升高,发生接待费用2,140.00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619.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1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迎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到保山开展执法检查有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资产总额134,525.92元,其中:流动资产37,093.90元,固定资产97,432.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840.6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206.29元,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36,208.00元,固定资产减少27,655.92元,无形资产减少2,18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

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4,525.92

37,093.90

97,432.02

0.00

0.00

0.00

97,432.02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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