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6-8-/2022-0927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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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401000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0号)文件精神,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职能主要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3.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规划,完善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设置界标,协调自然保护区的林政、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管理;
4.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5.对保护区内湿地生态资源、水域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实施景观生态保护区的植树造林、护林防火、退耕还湿、退耕还草、退耕还林等项目工程;
6.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国内、外交流合作;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研、科考工作;
7.开展自然保护知识科普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区共管;
8.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开展参观、生态旅游等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抓实党员队伍建设。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6次、上党课4次、支委会12次,组织党员集中学习10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0次,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1次,召开组织生活会2次,2021年1月完成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了《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三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党风专题会议,管护局负责人与科站负责人签订责任书4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集中学习24次、观看警示教育片6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3次,讲廉政党课2次,召开组织生活会2次,工作岗位廉政风险排查1次,认真组织开展了“3·29”专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除陋习,治顽疾,重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大讨论活动,持续开展家风教育系列活动,制作廉政宣传栏6块、党风廉政建设警示牌10块。四是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腾冲北海湿地管护局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组织召开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签订4份意识形态设责任书。开展集中学习教育27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2次,分析研判研判4次。五是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梳理制定民生实事计划数4件,目前完成办结4件,完成率为100%,党员为民办事清单数33件,目前完成办结31件,完成率为94%。
2.加强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
(1)紧抓巡护工作不放松。修订完善《巡护制度》,聘用长期管护员3人,季节性防火巡护宣传员4人,强化日常巡护、宣传,开展巡护300余次;对破坏、干扰保护区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清理非法捕捞渔具地笼、粘网900余件,船只竹筏5条,及时制止将要违规违法行为40余起,修缮加固防护栏450米,更换毁坏围栏50余根;巡湖40次,湖滨清理恢复16公顷,维护警示标牌15块,修缮加固防护栏450米。
(2)紧抓森林防火不放松。认真贯彻森林草原防灭火分级管理原则,2020年12月3日及时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会暨联防会,对内签订的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对外与周边三乡镇四个社区及大河林场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联防协议,开展联防联控;同时与保护区管护员签订了承诺书,把防火工作及责任落到山头地块。强化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全年共召开森林草原防火会议9次,发放户主通知书50份,《云南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腾冲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火源管理的通知》共计200余份,张贴、喷刷临时性宣传标语110条,出动宣传车辆55辆次,人员103人次,在公路、林区道路两侧显眼位置悬挂森林草原防火五彩旗150面,宣传布标37条,张贴宣传画15张。严格执行五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进入高火险期后,设置检查站点8个,对进入林区单位、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同时到周边4个社区5所小学开展了2次防火督查,涉林单位4次消防安全生产检查,到周边社区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检查工作20余次。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期间的森林火灾防控,加强巡逻执法,推行集中限时上坟和禁止焚烧香烛冥纸制度,大力提倡清明节文明平安祭扫。2021年共投入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资金9万元,保护区未发生火警火灾。
(3)紧抓资源管护不放松。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制定《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2021年专项行动方案》,结合“绿盾行动”、自然保护地违规违法问题排查清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保护区涉林矿业权及高尔夫球场情况排查等专项行动开展工作,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和栖息地环境监管、保护区周边农家乐、餐馆经营监督管理,全面做细做实保护区野生动植物物资源保护管理、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为野生动植物创造安全的栖息生存环境,维护了北海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加强科研监测,从2013年开始与中科院南京地湖所合作,开展湿地水生态环境研究;委托云南林业科学研究院对保护区开展综合科学考察,并建立数据库,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持续与中央民族大学联合开展保护区科研监测;协助西南林业大学开展北海湖出入水情况现场测定和室内分析;开展湿地生态监测现状评估工作,为保护区的高效管理提供科学支撑;利用已安装的5台红外相机,做到实时监测,目前已经拍摄到白鹇、白腹锦鸡、麂子、豹猫等野生动物的图片、影像资料,弥补了保护区野生动物资源监测的空白。2019—2020年连续两年监测到白眼潜鸭、赤膀鸭,2021年首次发现赤嘴潜鸭、斑头雁以及全球极度濒危物种青头潜鸭。结合实际,做好保护地确界定标及优化整合工作,成果报告已通过保山市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4)紧抓保护区执法不放松。持续开展人类活动点排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经核查,目前保护区人类活动点总数有35处,面积29.61公顷,已有的设施大部分为历史遗留,为自然保护区建区前形成,不存在建设违建别墅的情况。利用科技加强执法,有效利用安装的15个高清摄像头,实时监测湿地野生动植物基本情况及非法破坏森林资源、管护设施、非法捕捞、猎捕野生动植物等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2021年无林业行政刑事案件发生。
(5)紧抓景区监管不放松。加强景区建设项目监管,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切实履行湿地保护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旅游景区经营管理行为,加强对北海景区旅游活动的监管。强化旅游安全管理,管护站督促北海公司完善、配置旅游服务设施,规范服务用语,全力做好景区公厕、旅游步道等工程。加强景区安全检查,做好景区乘船观光、涉林旅游安全应急保障工作,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3.加强环境治理,提升保护质量,巩固生态文明建设
(1)是积极开展清河行动。共开展“清河行动”4次,累计投入人工190人次,机械3台,车辆14辆次,清理垃圾8余吨,汇入保护区沟渠6条,拆除乱占、乱建违章违法建筑3处。
(2)开展保护区周边及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全年共组织对保护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20次,管护局干部职工到保护区周边社区开展6次大扫除活动,共清理主干道路4条、岔路10条、沟渠5条、垃圾堆放场地8处,清理垃圾累计约10余吨。
(3)强化湿地外来有害生物的清理控制。共清理15公顷。
(4)妥善解决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2021年我局将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扫尾工作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对康建昌、毕曾、毕子恒、毕贵武、康洪宝户未完全拆除的构筑物进行了彻底清理。对青海湖滨周边300亩集体土地进行流转,按每年每亩200元标准进行补偿,现已签订流转协议,为后续的绿化美化打好基础。
4.加强科普宣教,提升公众保护意识
一年来,我局牢固树立“宣传开路”的思想,扎实抓好宣传工作,成效明显。制定《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1年科普宣教方案》;夯实宣教平台,安装电子显示屏1套,建设宣教展厅一个,面积约200平方米。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世界环境日”等精心组织活动,共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2场次,出动宣传车辆27辆次,宣教人员70人次,悬挂宣传布标50幅,张贴海报50张、宣传画200张、宣传标语200条,发放湿地宣传折页4500份、宣传单33000余份、宣传册800本、环保袋4500个,进社区进学校2期,在北海景区入口设置宣传资料台1个。依托单位公众号、微信群、媒体积极推送生物多样性相关文章,公众号推文30期,向县级以上媒体推送文章20余篇,被省内外媒体宣传报道30余篇次;依托北海公司景区入口处建成一个科普馆、旅游观光栈道、科普长廊;2021年,腾冲北海湿地被列为腾冲市打造提升干部教育培训10条体验线路之一;多部门联动,积极做好COP15宣传工作。
5.加强北海湖断面水质变化分析研究,提升北海湖水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2021 年6月16日,成立了由杨艳龙市长任组长、段胜辉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杨金凯同志任副组长,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北海湖水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北海湿地管护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积极向上级对口部门请示汇报,委托专业机构对北海湖水质进行全面分析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56.5万元用于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同时,由段胜辉副市长牵头,研究确定项目主体,加快推进腾冲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环湖截污项目(二期)建设工作,确保顺利开工建设。二是及时聘请专家团队开展水质分析研究。管护局于5月22日邀请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专家到北海进行了现地考察,6月7日,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提交了《腾冲北海湖水体溶解氧影响因素研究方案》。6月17日,北海湿地管护局委托西南林业大学(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组建了由西南林业大学(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中科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云南大学和昆明市水务局等研究机构相关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目前已开展三次外业调查,预计12月提交研究监测成果。三多措并举提升水质。采取应急措施增氧扩面,在水面设置曝气装置3台向水体曝气,增加水体溶解氧,同时,人工拔除了2016年前人为固定零星草甸的竹竿,使草甸自然移动增加不同部位的水体接触空气,为这些水体不断补充溶解氧;对草排、莼菜进行保护性控制,扩大亮水面积,目前共出动人员420人次,打捞船只110艘次,移动草排50亩,扩大亮水面积200亩;对大薸、凤眼莲、粉绿狐尾藻等外来入侵水生植物进行清理,清理15次35吨;开展多点位监测北海湖溶解氧,为科学整改提供数据支撑。根据生态环境厅驻保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测定结果,北海湖断面监测溶解氧由最低值1.81毫克/升(劣Ⅴ类)上升为为7.67毫克/升(Ⅰ类),前期整改工作成效明显,下一步将根据专家建议巩固优化水质提升成果。
6.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按照中共腾冲市委办公室 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通知》(腾办发〔2021〕33号)要求,管护局严格落实“四摘四不摘”工作要求,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为重要工作任务,抓落实到底,向挂钩社区派驻驻村工作队员一名。管护局与社区、驻村工作队员密切配合,深入持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活动,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群众感党恩、跟党走,摒弃“等、靠、要”思想,发扬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精神,提高群众对政策的认识和帮扶政策的认可,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激发群众的奋斗热情。2021年管护局组织干部职工多次深入农户家中了解情况,遍访脱贫户12次。管护局始终密切关注挂钩村的脱贫成效,并结合乡村两级实际,严格按照省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落实帮扶举措,守住返贫底线,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7.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论述精神,把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强大动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疫情“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阻击战的安排和部署,坚持把扎实开展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作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和检查督促力度,通过例会、微信平台及时宣传、发布相关疫情防控政策、防控手册,做到科学防范,腾冲市抽调管护局主要领导参与全市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局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1年纳入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与2020年相比,无变动。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955,376.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0,200.81元,占总收入的80.8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65,175.96元,占总收入的19.12%。与上年对比减少40,127,67.91元,下降57.59%,主要原因是项目及资金减少,包括财政拨款项目: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勘界项目专项经费90,000.00元、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减少1,470,000.00元;非财政拨款项目: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减少2,100,000.00元、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工作经费减少6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790,814.71元。其中:基本支出1,938,920.47元,占总支出的51.15%;项目支出1,851,894.24元,占总支出的48.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60,244.77元,下降36.3%,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25,281.99元,增长13.15%,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招录一名人员,导致2021年工资、津贴、保险费用增加基本支出225,281.99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2,385,526.76元,下降56.3%,主要是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减少1,470,000.00元,2018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减少620,000.00元,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工作经费减少6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8,920.4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5,281.99元,增长13.15%。主要原因为2021新招录一人,相关的人员工资和保险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41,590.31元,占基本支出的94.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330.16元,占基本支出的5.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构、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1,894.2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85,526.76元,下降56.3%。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减少1,470,000.00元,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8套、购置科研监测设备一批、清理和控制外来物种123公顷、设置拦污栅6处,为科学规范开展保护管理奠定基础。2018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减少620,000.00元,管护员聘用5人、资源调查报告1份,加强保护区管理,提升了管护能力。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工作经费减少600,000.00元,聘请专业机构调研、考察北海湿地保护区,对北海湿地保护区给出科学规范的管理依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8,200.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53%。与上年对比减少1,811,943.87元,下降42.9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为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减少1,47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48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4,481.9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2,27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事业单位医疗98,3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3,970.8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5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3,566.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3,460,495.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9%。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3,460,495.91元,其中事业机构1,608,601.67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18,000.00元,湿地保护1,743,894.24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9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4,052.00元,增长427.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相比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相比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052.00元,增长427.43%,主要原因为2021年疫情缓和,科学院及相关机构资源调研次数增加,接待次数同比大幅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1年上下级工作对接交流增加,科学院及相关机构资源调研且物价涨幅较大,因此国内接待费支出有所增长。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1年没有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腾冲北海湿地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资产总额8,894,615.87元,其中,流动资产434,791.42元,固定资产7,169,202.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90,621.98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56,490.7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34,133.68元,固定资产增加4,109,852.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减少5,608,929.66元,无形资产增加1,276,720.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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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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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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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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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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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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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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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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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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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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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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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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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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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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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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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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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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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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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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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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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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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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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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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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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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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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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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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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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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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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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94,6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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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79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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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9,2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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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8,0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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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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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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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1,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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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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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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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0,6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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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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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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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826.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26.2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826.2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