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6-8/20230925-0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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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1.组织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的法律、法规。
2.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工作。
3.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4.承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执法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草原有害生物发生及防治。2022年全市草原有害生物发生面积26万亩,其中腾冲市8万亩、隆阳区5万亩、昌宁县4.4万亩、施甸县5.6万亩、龙陵县3万亩。按种类分:草原病虫害发生11.6万亩,毒害草发生14.4万亩,全市开展防治26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率100%。成灾面积0亩,成灾率0%,达到省级下达的任务指标(≤5.5%)。
2.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2022年市林检中心完成了《五年攻坚行动方案》编制,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五县市区也相应编制了县级行动方案,扎实推进攻坚行动。
(1)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执行情况。截止2022年12月,全市共组织70次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23人次,与相关部门联合行动执法169次,省级调研指导3次。检查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涉木单位326家,涉嫌松科植物调运违规案件12起,查处违法调运松木119.60立方米,行政处罚办结案12起。辖区内木材交易市场、重点建设工程、重点物流领域未检查出松科植物违法案件。全市各级举办执法培训5期,培训人数426人次,组织执法宣传活动16次,印发宣传材料17,948份,信息宣传6篇。
(2)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行动执行情况。9月印发了专项普查工作通知,开展技术培训3期,培训基层技术员200人次。普查工作已结束,截止2022年12月,各级开展普查发现辖区枯死松树182株,经采样镜检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
(3)枯死松木清理行动。2022年在省、市林草局的高度重视下,辖区枯死松木清理工作有序推进,枯死松树分布较多的隆阳区完成了采伐手续审批,有力组织蒲缥镇、瓦房乡、杨柳乡等枯死松木分布乡镇开展清理工作,截止2022年12月,清理工作正在实施。
3.实施高黎贡山外来有害生物紫茎泽兰防治示范项目。2022年1月市林检局编制《保山市高黎贡山周边紫茎泽兰防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报请林草局党组同意实施。在芒宽乡百花岭村建设了紫茎泽兰防治示范500亩、草种覆盖100亩、监测点10个。截止2022年12月,完成紫茎泽兰防治作业累计1,000亩,草种替代种植100亩,制作项目标识牌1块,监测牌10块,开展紫茎泽兰监测5次,防治效果明显、生态效益发挥明显,紫茎泽兰侵占区域地表植物多样性得到恢复,生态环境、村落环境得到改善,群众耕作积极性提高。
4.红火蚁等外来入侵生物的防控工作。2022年,全市林检系统开展了辖区内林地、草原红火蚁、加拿大一枝黄花、互花米草等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工作,截止2022年12月,在全市林地、草原范围内未发生,形成监测统计表格归档并上报省林草局。同时,配合相关责任主体部门,开展了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治技术指导工作,先后联合农业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2次,向青华海管理中心提供技术指导2次,支持药物2件。
5.全面开展薇甘菊的监测及防治。截止2022年12月,全市林地薇甘菊发生面积0.11万亩,未成灾。主要发生在龙陵县、腾冲市、施甸县,全市薇甘菊疫区县为腾冲、龙陵、施甸,各级均定期开展监测,抓准薇甘菊防治关键时期,采取人工拔除及生物制剂防治,确保当年发生、当年清除,逐年降低发生点数量。2022年开防治面积0.11万亩,防治率100%。
6.严格开展植物检疫。截止10月,全市展产地检疫种子81.8吨、苗木2,872.83亩、花卉23.19万株,产地检疫率100%;开展调运检疫苗木401.16万株、木材11.00万立方米、药材138吨、竹材21,096吨、加工废料3,852.03吨,调运检疫率100%;开展复检种子64吨、苗木100.56万株、木材2.06万立方米,以上均未发现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携带调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标本室、稽查办、会议室、档案室、实验室、测报室、检疫室、防治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812,150.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1,965.63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4.43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79,610.19元,增长75.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9,679.68元,增长80.78%;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减少30,069.49元,下降99.39%。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用于项目的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如生态保护项目较上年增加34,358.90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较上年增加218,694.36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较上年增加284,443.91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850,314.51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278.12元,占总支出的63.25%;项目支出680,036.39元,占总支出的36.7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94,731.52元,增长60.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4,623.76元,增长27.81%;项目支出增加440,107.76元,增长183.43%;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部分项目较上年支出有所增加,如生态保护项目较上年增加34,358.90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较上年增加218,694.36元,动植物保护项目较上年增加225,293.91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0,278.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6,735.41元,占基本支出的90.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542.71元,占基本支出的9.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0,036.3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42,179.45元。主要制定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组织体系,做好相关材料物资等准备,开展部分外业调查。
2.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61,211.49元。主要用于监测薇甘菊面积828,600亩,防治松材线虫病应施实施面积达5,922,500亩,使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率为0%,薇甘菊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让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安全得到保障。
3.重大林业和草原防治检疫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监测薇甘菊面积828,600亩,防治松材线虫病应施实施面积达5,922,500亩,使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率为0%,薇甘菊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让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安全得到保障。
4.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7,400.00元。主要用于监测薇甘菊面积828,600亩,防治松材线虫病应施实施面积达5,922,500亩,使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率为0%,薇甘菊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让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安全得到保障。
5.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18,694.36元。主要制定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组织体系,做好相关材料物资等准备,开展部分外业调查。
6.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244,952.00元。实施高黎贡山百花岭紫茎泽兰防治示范总面积500亩,开展无公害防治作业2次,无公害防治作业面积1000亩,制作科教短片1部,建立项目标识牌1块,监测牌10块,项目结束期防治示范区内无紫茎泽兰发生,恢复示范区内替代草种发芽率85%及以上。
7.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19,810.00元。完成目标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大于95%,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大于90%,使得业务技能合格率大于9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小于4‰。
8.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35,836.83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发放及五险一金缴纳,保障了临聘人员工资,并按时缴纳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1,965.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3%。与上年相比增加750,529.68元,增长70.7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单位实施了多个重大项目,如高黎贡山百花岭紫茎泽兰防治示范项目244,952.00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218,694.36元、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19,810.00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4,26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26,132.32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941.7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790.56元;就业补助17,329.83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7,329.83元;抚恤200,799.60元,其中:死亡抚恤200,799.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7,95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7,953.44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0,734.6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218.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60,873.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0%。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260,873.81元,其中:生态保护42,179.45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218,694.36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8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8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137,896.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0%。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1,137,896.63元,其中:行政运行774,387.76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63,508.87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780.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826.6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2.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5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780.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826.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内容,年度执行中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38.63元,增长8.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24.63元,增长2.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14.00元,增长205.3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项目实施需要,本年公务接待次数比上年增加3次,接待人数比上年增加12人,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二是因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624.63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巡视巡查任务、林地现地核查任务、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保护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517.71元,比上年增加10,277.07元,增长9.9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新增1名职工,增加了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399.95元、水费311.10元、电费576.00元、邮电费7,000.00元、物业管理费2,500.00元、公务接待费1,954.00元、福利费200.00元、工会经费16,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26.66元、其他交通费用50,2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资产总额1,436,396.32元,其中,流动资产188,562.32元,固定资产1,144,13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000.00元,其他资产97,7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8,531.5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59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186,26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386.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26.6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00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2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