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6-8/20230925-00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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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云编〔2014〕85号)、《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保山市设置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的批复》(云编〔2015〕5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联发〔2016〕32号)和《关于保山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保市机编〔2016〕20号)精神,设立云南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下设3个科室,5个管护站。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国家、省有关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制定自然保护区的中期、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方案,做好保护区建设工作。
2.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好辖区内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组织自然保护区的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资源调查,开展森林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组织生态环境监测,建立资源档案。
3.做好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组织、指导、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按规定负责审核审批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4.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与管理工作;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在实验区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5.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管护区的工作;做好周边社区的综合服务工作,促进社区与保护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会同保护区周边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森林防火联防组织,做好森林防火和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6.完成市林业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力抓学习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全国自然保护地在线学习”“云岭先锋”、“小黑山微信公众号”“移动0A办公系统”“微信工作群”等平台,结合周一集中学习、月集中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等学习活动,不断创新学习教育方式,丰富学教活动内容。一是抓实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批示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宗旨意识更加牢固。二是抓实党支部学习教育。充分利用“云岭先锋”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党员学习教育,按照党支部达标创建要求,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022年,共组织召开党支部委员会10次、党员大会3次、单位主要领导和支部书记分别上专题党课4次,举行“主题党日”活动10次,到单位挂包村和党组织所在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次。
2.力抓监督管理,提升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能力。一是强化依法依规行政。深入学习贯彻《宪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动物防疫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国家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到敬法、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依规开展保护区各项工作。二是强化对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全面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按照“三重一大”和“一把手末尾表态”制度议事决策,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强化监督检查,更加注重对重点工作的跟踪问效。2022年,共开展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监督检查4次,开展公益林管理、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等监督检查7次,开展单位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3次。
3.力抓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一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建立了保护区与周边乡镇、村(社区)森林防火联防联控机制,签订了联防协议书,突出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火源管控,切实加大林草防火工作力度,重点时段设立森林防火堵卡站点5个,圆满完成2022年度森林防火目标任务,保护区内连续12年无火情和火灾发生。2022年度防火期内,共签订联防协议31份、职工防火责任状21份、护林员森林防火责任书20份;共投入森林防火经费23万元,建立应急扑火队6支83人,建立义务扑火小分队20支95人;召开会议宣传30余次,制作铁质永久性宣传固定标牌385块,刷写临时标语100余条,悬挂防火宣传布标220幅,张贴省、市、县《防火命令》及县《禁火令》等400余份,出动宣传车250余车次,利用摩托车载等各式广播宣传100余次、发放传单1100多份;二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保护优先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以绿孔雀、高黎贡白眉长臂猿、菲氏叶猴为重点的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工作,按要求持续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绿盾专项行动、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努力创建平安林区。经统计,共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区资源案件4起,处理违法行为人4人;经排查,发现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情报线索1条;目前保护区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未收到群众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无“保护伞”。三是持续抓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巩固整改。2021年省市县完成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后,今年集中开展割除草果萌芽1次,局部区域进行了多次割除,林下植被逐步自然恢复,整改成效得到不断巩固。四是公益林管护措施得到全面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公益林考核制度,与护林员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20份,切实加强了对护林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巡护和监测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公益林管护责任。
4.力抓督查整改,确保生物生态安全防范到位。一是持续抓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巩固整改。2021年省市县完成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后,今年集中开展割除草果萌芽1次,局部区域进行了多次割除,林下植被逐步自然恢复,整改成效得到不断巩固。二是全面加强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按照《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进入小黑山自然保护区的通告》,认真落实自然保护区监管责任,严格执行“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审批要求,切实加强对经批准进入保护区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活动监管等责任落实,确保资源安全。
5.力抓资源监测,全面掌握野生动植物资源状况。一是完成了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样地(线)的周期性监测工作,对布设的样地样线开展了周期性监测。二是认真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严格人员外出报备,按要求组织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和人员排查,认真组织开展“七个一”专项行动和爱国卫生行动,积极参与文明县城创建。按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制定了省级监测站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实施方案,分别在5个子保护区和茄子山水库设立10个监测点,今年以来共报告网络监测信息1000余条,共排查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30处,出动车辆40辆次,人员370人,目前未发现域内野生动物发生疫源疫病情况。三是开展有害生物调查和监测。对保护区内外来入侵有害生物进行全面调查,并设置有害生物测报点5个,架设监测基站5套、远程监控2套,对有害生物进行监测和防控。目前,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等规模性病虫害发生,无新增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6.力抓科普宣教,营造人人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一是抓好全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已收集高清图片70多幅,完成近5万多字的《隐藏在北纬24度上的龙陵小黑山保护区》复核报告文本,及ppt制作、汇报材料等前期工作,并通过了省林草局的审核。力争2023年完成全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二是抓好生物多样性公益宣传活动。管护局以世界生物多样日、世界植物日等节点为契机,联合县委宣传部、检察、林草、科协、森警等部门,在县城公共场所及保护区周边学乡镇联合开展以生物多样性保护、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等为主题的各类活动6场次场次,参加学生及群众2100余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种12000余份(册)。三是依托“龙陵小黑山保护区”微信公众号,联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调查规划院、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检察院、县林草局、县科协等6家单位创建“龙陵生物多样性之美”栏目,以“数字化百科图谱+文字”方式发布图片23组。开设《喜迎二十大·回眸生态龙陵》栏目编发专题视频21期;2022年上报视频新闻8期,被央视采用(转播)13条次。多角度展示龙陵生物多样性之美,讲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龙陵故事,营造好社会舆论氛围,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油添力。一年来,共制作发送野生动植物数字化图片59幅,撰写文字6万字。尤其是物种鉴别过程中,发现新纪录物种6种,并引起了央媒、省媒、市媒等媒介的广泛关注。尤其是由小黑山保护区和县融媒体中心联合推送的《温馨可爱!云南龙陵监测到三只黄喉貂同框嬉戏》等5条视频新闻被新华社客户端采用,点击量突破200万次。此项工作走在全市全列。四是撰写完成省委、市委、县委安排的生物多样性相关材料7篇,提供图片60多张。五是完成了《解开北纬24度上的生命密码》(小黑山生物多样性主题宣传片)。同时,题为《早安云南丨龙陵县小黑山保护区:藏在北纬24度上的生命密码》分别在云南省政府、云南发布、学习强国等多家官媒采用。
7.力抓项目实施,不断夯实保护区管护基础。一是认真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回头看”工作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完善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整合优化政策及标准“回头看”重点内容及要求,对各类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评估研判,认真开展了自然保护地相关问题排查工作,完成预案完善上报。二是积极配合第三方开展标桩定界外业勘测及评审相关完善工作。三是省级疫源疫病监测标准站建设项目、菲氏叶猴保护监测项目已进入验收阶段,2022年绿孔雀持续监测及人工促繁项目和2022年省级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顺利推进,要相关项目的支持下,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生态修复力度不断加大,保护区建设能力得到逐步提升。四是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及申报工作。目前已完成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2-2024年绿孔雀持续监测与人工促繁项目实施方案》《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中华桫椤栖息地恢复及繁育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的申报工作。
8.力抓林长制工作,多点发力推进巡林护林。在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并制定《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围绕“区块联动 多措并施”的工作思路,围绕筑牢屏障、高位推动、建章立制、营浓氛围、突出重点五个方面,在“林、长、宣、融”四点上发力,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一是筑牢屏障,在“林”上全面发力。把五个片区的5805公顷全部划为各级林长重点保护区域,突出生态资源保护、林草资源生态修复、林草资源灾害防控、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四个重点”,实现保护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全覆盖,制定规划期工作目标任务。二是高位推动,在“长”上重点发力。管护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局党支部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及局属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局属5个管护站也制定了相应的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保护区已建成局、站(片区)两级林长组织体系,设立两级林长10人,其中局级林长5人、站(片区)级林长5人;目前有专管员7名、护林员20名。整体上形成了“高位推进、分级负责、协同联动、整体推进”工作格局。三是营浓氛围,在“宣”上多点发力。管护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以“2022林长制宣传年”为契机,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林长制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生态多样性保护、林草法规知识等内容。联合多部门开展各类宣传活动5场次,参加学生及群众1900余人次,向市级以上媒介推送短视频5个,为林长制工作营浓了社会舆论氛围。四是突出重点,在“融”上协同发力。管护局把林长制工作融入保护区其他工作一同推进,做到“六融合”。与林区防火相融合。召开各类会议30余场次,共签订各种协议和责任状(书)72份,建立应急(义务)扑火队26支178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资源管理科、科普宣教科,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5个,分别是:
1.古城山管理站;
2.一碗水管理站;
3.大雪山管理站;
4.小黑山管理站;
5.江中山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368,612.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58,612.81元,占总收入的92.3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7.6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15,666.14元,增长12.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67,166.14元,增长18.30%;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51,500.00元,下降26.98%。主要原因一是是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省级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森林防灾减灾项目等投入增加;二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未拨付到位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372,894.81元。其中:基本支出3,397,398.86元,占总支出的63.23%;项目支出1,975,495.95元,占总支出的36.7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21,804.57元,下降10.3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6,841.37元,下降3.32%;项目支出减少504,963.20元,下降20.36%;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1月调出1人,基本支出同比减少;二是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管护站建设项目、保护区神态修复及造林项目等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97,398.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15,151.00元,占基本支出的94.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2,247.86元,占基本支出的5.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75,495.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支出339,984.00元,完成保护区8.71万亩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资源林政管理,有害生物防治,管护人员及护林员培训,各类项目的检查、督查和验收等。项目的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
2.省级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支出643,420.89元,完成保护区8.71万亩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生物多样性监测及人才培养等工作,全面提升了小黑山保护区管护及科研监测能力。项目的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支出379,282.00元,完成保护区5.107万亩公益林面积资源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完成20名公益林护林员管护劳务费支出;有效保护保区公益林资源的安全。项目的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
4.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支出307,682.10元,完成保护区8.71万亩及国境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设备购置。项目的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
5.菲氏叶猴监测项目支出57,130.00元,完成古城山保护区野生动物菲氏叶猴资源调查及设备物资购置工作。项目的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
6.绿孔雀持续监测与人工促繁项目支出42,956.96元,主要用于开展绿孔雀野外监测,掌握其栖息生境、种(居)群数量状况,结合改善栖息地环境,实施救护及人工促繁等工作实现该种群的扩大。项目的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
7.疫源疫病监测项目支出20,000.00元,完成保护区8.71万亩及19.71公里国境线陆生野生单动疫源疫病物测,不断完善龙陵小黑山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确保一些重要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能及时发现报告,疫情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项目的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
8.森林防火经费项目支出185,040.00元,完成保护区8.71万亩森林面积森林防火宣传、巡护、检查督查及森林防火材料物资采购,全面提升保护区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力地保护保护区森林资源和周边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项目的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8,612.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29%。与上年相比增加323,227.14元,增长6.97%,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2022年度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省级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5,697.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65,697.71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9,977.9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3,735.3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984.3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0,455.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0,455.34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3,665.8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6,789.5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83,404.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3%。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支出983,404.89元,其中:自然保护地支出339,984.00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643,420.89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4,1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4,126.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4,126.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3,314,092.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3%。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26,520.00元,其中:事业运行支出26,520.00元;林业和草原支出3,287,572.87,其中:事业机构支出2,709,763.81元、动植物保护支出427,769.06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50,04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836.00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83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2.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7.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636.00元,增长18.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636.00元,增长5.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000.00元,增长5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护组织及自然保护机构对保护区科学考察次数增加;二是我单位项目实施结束验收及林长制工作各级检查督查等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护区建设和保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菲氏叶猴监测、森林防火等项目检查验收及林长制工作各级检查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资产总额7,930,555.25元,其中,流动资产1,249,302.20元,固定资产6,563,435.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80.00元,其他资产115,838.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1,965.8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899.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8平方米,账面原值42,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0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245.0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6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