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6-8-06_B/2018-0226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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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局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保市机编 [2016]20号)文件精神,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加挂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的牌子)为保山市林业局下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管护局、管护分局、管护站三级垂直”的管理体制,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
3.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4.指导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的管理,指导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协调自然保护区的林政、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管理;
5.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6.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研工作;
7.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8.开展自然保护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区共管;
9.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国内、外交流合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内设办公室、计财科、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7个正科级机构,下设2个正科级派出机构(隆阳分局、腾冲分局),隆阳分局下设5个股所级派驻乡镇机构(芒宽管护站、百花岭管护站、赛格管护站、坝湾管护站、赧亢管护站),腾冲分局下设6个股所级派驻乡镇机构(自治管护站、大塘管护站、界头管护站、曲石管护站、大蒿坪管护站、整顶管护站)。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局机关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1人、现实有18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抓好资源管理工作,确保保护区资源安全
资源安全是我们保护区发展的基础,2018年要进一步严防森林火灾,加强日常巡护,开展特种巡护,严格执法,重点要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保护区及周边社区的安定、和谐。一是加强保护区野外巡护工作。加强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强化护林员队伍建设。加强保护区管护站点(哨卡)建设,优化和合理配置人员,加大日常巡护、稽查巡护、监测巡护和监管力度,巩固和完善已建设的武装巡护、联合巡护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保护区资源安全的活动。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公众的法律意识。二是妥善解决保护区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妥善解决辖区部分地段管理界线与保护区规划界线不符、借山造林、公益林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认真梳理资源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好保护区资源保护与周边社区资源开发利用的问题。
2.扎实推进保护区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实施
一是抓紧完成2014年、2015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报请上级部门组织对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极小种群保护项目、国家公园解说规划及科普宣教示范等项目进行验收,做好 2016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和保护区2016年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二是加强与省林业规划院的联系,做好保护区十年规划文本的编制修订,力争年内上报省厅审核报国家林业局批准。三是按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和市级主管部门项目工作申报工作要求,做好保护区(国家公园)相关建设项目的申报和项目储备工作。四是积极配合市永昌旅投公司做好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项目申报及审批相关的前期工作。五是与规划院对接做好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工作。六是做好保山高黎贡山生态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
3.继续开展保护区科研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好2018年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二是继续实施实施“保护高黎贡山行动”二期项目,加强项目管理,总结项目成果。
4.继续推进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
抓住国家和省重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建设与发展的机遇,将国家公园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支撑生态旅游发展的主要平台来建设,依托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利用现有规划成果,积极向各级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与各科研院所加强联系,利用高黎贡山丰富的资源优势,积极争取科研监测和社区发展项目资金,推进保护区(国家公园)精细化管理。完成高黎贡山国家公园整体科研报告及相关评价报告。配合市林业局协助市永昌旅游投资公司,进一步完善《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相应的各种环评资料报告上报审批,力争门禁系统建设尽快进入施工阶段。依托高黎贡山丰富的物种资源,神奇秀美的自然景观,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极配合保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做好“东方黄石公园”的规划设计。
5.继续扎实推进保护区发展
继续做好中缅联合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努力争取项目的实施,为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做贡献。集中精力组织实施好高黎贡山自然教育二期项目,努力打造高黎贡山特色公众教育,推进高黎贡山自然教育进程,为生态文明教育做贡献。继续争取白眉长臂猿、云猫、白尾梢虹雉、大树杜鹃等明星物种的保护项目,为科学保护这些物种做贡献。
6.继续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严格按照保山市委、市政府有关帮扶工作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做好腾冲市界头镇中牌社区的“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积极支持住村工作队员,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帮扶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 2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008,98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56,13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1,652,855.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900,331.00元,其中:本年收入4,356,131.00元,上年结转1,544,2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56,131.00元(本级财力4,294,581.00元,专项收入61,55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08,98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356,131.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96,131.00元,项目支出2,06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809.00(其中:2080502—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306,809.00元);农林水支出4,046,322元(其中:2130201—行政运行1,986,322.00元,主要用于保山管护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支出;2130210—林业自然保护区2,060,000.00元,主要用于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专项规划编制1,400,000.00元、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600,000.00元、高黎贡山标本展示馆布展项目补助6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296,131.00元(工资福利支出1,841,05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4,781.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00元);项目支出2,060,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00元,资本性支出6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66,182.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8,818.00元,同比下降14.7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分析说明:2017年、2018年年初均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因此年初预算经费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7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局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结合2017年本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对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本局公务接待预算经费。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96,182.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8,818.00元,同比下降23.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182.00元,减少28,818.00元,同比下降23.05%,变动原因分析说明: 保山管护局局机关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不存在购置公务用车的情况;本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结合2017年本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对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经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为0,金额0元,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2,296,131.00元,比上年增加231,931.00元,增幅11.23%,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1,841,050.00元,比上年增加160,150.00元,增幅为9.50%。增长原因是:工资调整,其中:基本工资增长139,292.00元,增幅为25.89%;津贴补贴减少28,192.00元,减幅为3.40%;奖金增长11,641.00元,增幅为25.98%;调整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长37,409.00元,增幅13.89%。
2.商品和服务支出454,781.00元,比上年增加71,781.00元,增幅18.74%。主要是2018年全市统一调整市本级公用经费及车辆经费定额标准。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幅0%。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1.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结合2018年工作计划、以及2017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形成年度上报项目。
2.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060,000.00元,与2017年600,000.00元相比,增加1,460,000.00元。增加原因: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增加了2个项目,分别为: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专项规划编制项目1,400,000.00元;高黎贡山标本展示馆布展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60,0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454,781.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1,781.00元,同比增加18.74%,占基本支出的19.81%,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全市统一调整市本级公用经费及车辆经费定额标,一是本局在职人员比上年没有增减,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职教工会费51,726.78元比上年增加了3,926.78元、公务交通补贴174,600.00元比上年增加了10,800.00元、公务用车租车费用8,730.00元比上年增加了530.00元;二是在职人员每人每年公务费核定标准由3,800元增加至6,650元,按本办18名在职人员计算,增加公务费51,300.00元;三是公务用车每车每年汽车燃料费核定标准由25,000.00元增加至35,000.00元,按本局1辆实有公务用车计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汽车燃料费为35,000.00元,比上年增加了10,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