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6-8-06_B/2018-022601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26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和发生趋势的调查,对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和防治工作实施有效管理,并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
3、负责全市森林植物检疫执法管理和检疫员管理,依法实施森林植物检疫,防范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入,并积极开展检疫技术研究和应用技术推广;
4、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外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类、分布、危害特点等信息和动态,并积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新技术、新方法、新药剂、新药械的开发和推广应用;
6、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监测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关于保山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请示〉的批复》(保市机编办〔2009〕27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64号)精神,设立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加挂保山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牌子)为市林业局下属的正科级参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2017年“四率”指标完成情况
(1)成灾率:成灾面积0.21409万亩,成灾率为0.12‰。
(2)测报准确率:2016年预测2017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0.51万亩,实际发生面积10.48万亩,测报准确率99.71%。
(3)无公害防治率:防治作业面积10.48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为10.3223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98.20%。
(4)种苗产地检疫率:应施产地检疫种子192.398吨,苗木1450.63亩,花卉10万株。实际检疫种子192.398吨,苗木1450.63亩,花卉10万株,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2、全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与防控
(1)本土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防治
全市共有森林面积1859.25万亩,2017年全市应施监测面积4503.1562万亩,实际监测面积4490.5213万亩,监测覆盖率99.72%,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2017年,全市发生本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0.48009万亩。按病虫种类分:病害1.0750万亩(松针锈病0.0300万亩、云南松锈病0.0400万亩、核桃白粉病0.13万亩、核桃干腐病0.0100万亩、核桃炭疽病0.1200万亩、油茶炭疽病0.1200万亩、油茶茶苞病0.0900万亩、核桃细菌性黑斑病0.5300万亩、栗类桑寄生0.0050万亩);虫害8.9059万亩(华山松球蚜0.0500万亩、棕色齿爪鳃金龟0.4000万亩、杞木叶甲0.1260万亩、华山松木蠹象1.1200万亩、茶材小蠹0.0600万亩、松针斑蛾0.0300万亩、细梢小卷蛾0.0500万亩、柳毛虫0.0178万亩、德昌松毛虫1.8896万亩、云南松毛虫2.0200万亩、三线雪舟蛾0.0200万亩、铁刀木粉蝶0.0700万亩、南华松叶蜂0.8000万亩、祥云新松叶蜂0.8200万亩、其它害虫1.4325万亩);有害植物0.1093万亩(主要发生薇甘菊0.1093万亩);鼠害0.3898万亩(主要发生赤腹松鼠0.3898万亩)。按危害程度分:轻度9.1890万亩、中度1.0049万亩、重度0.28619万亩。防治面积10.48009万亩,综合防治率100%,无公害防治面积10.3223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8.49%。
(2)外来有害生物的防控
①薇甘菊的防控
由于薇甘菊繁殖能力极强,目前在保山市范围内薇甘菊防控形势仍呈现出老发生点逐步拔出,发生面积、危害程度逐渐压缩与减轻,但新的疫点不断出现的局面。
2017年,全市共发生薇甘菊0.1093万亩,其中施甸县发生0.0361万亩,龙陵县发生0.0591万亩,腾冲市发生111.9万亩、隆阳区发生0.0030万亩。薇甘菊多采用人工拔除和无公害防治,防治面积0.1093万亩,防治率100%。
②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工作
松材线虫病预防一直是我市林检工作的重点,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3-4月份春季松材线虫病专题普查工作,设置监测点做好日常监测记录,同时悬挂诱捕器诱捕松材线虫病传播媒介松墨天牛,按时向省林检局报送松材线虫病普查报告;二是做好宣传,让群众了解松材线虫病的危害,自觉参与到防治工作中来。通过2017年春季、秋季的松材线虫病普查及森防部门多形式多举措的预防工作,目前在我市尚未发现松材线虫病。
(3)其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范
松树蜂、红火蚁、椰子织蛾、小圆胸小蠹等有害生物的普查也作为我市每年外来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一项内容,经过对全市各县区范围进行普查,并未发现危害。
3、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宣传年”活动
在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下,我市制定了《保山市“2017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宣传年”活动方案》,并以保山市林业局正式文件下发至各县(市、区)。同时,各县(市、区)也形成了活动方案,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林业局,全市各级林业部门积极动员,为活动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1)制作竖立了一批永久性宣传牌
全市共完成制作、竖立永久性宣传牌23块(其中:市林检局2块,隆阳区林检局4块,腾冲市林检局4块、施甸县林检局4块、昌宁县林检局4块,龙陵县林检局的4块)。分别竖立在市辖区和各县市区内公路沿线、主要交通要道口、主要林区道路入口等显要位置。
(2)粘贴宣挂标语、横幅、警示牌情况
全市共制作完成宣传标语1200条、布标横幅11条、警示牌100块。
(3)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图册、宣传单
全市各级林检部门利用集市、走访、召开宣传会议等形式共开展宣传活动共3期,发放宣传手册、图册、宣传单共82000份。其中,腾冲市、龙陵县利用街天、赶集日,到群众聚集处,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现场为农户解决病虫害防治方面的问题,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隆阳区举办了一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推进会议,各乡镇领导、林业站站长及工作人员一同参会,集中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施甸县、昌宁县利用走访调查工作,充分对村寨、学校等进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宣传,发放宣传材料。不同的宣传形式,共同营造了我市良好的宣传氛围。
(4)电视台宣传报道
全市利用电视媒体进行宣传报道1期。隆阳区电视台对隆阳区西邑乡松毛虫防治工作进行了现场专题采访,并以“隆阳区开展无公害防治松毛虫,确保林业生态安全”为题,在隆阳区电视台进行了报道。向百姓宣传了林业有害生物的成因、林业部门所采取的防治措施、防治工作现场以及采用生物农药无公害防治的优势,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5)利用门户网站、报刊等进行信息宣传
宣传活动开展期间,全市共向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网报送刊登信息27篇,中国森防信息网采用信息25篇,在保山日报刊登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执法专题报道1期。
4、扎实做好植物检疫,完成好新版检疫系统的正式运行工作
今年年初,市林检局到各县(市、区)对新版的检疫系统进行了统一培训,并开始试运行,熟悉了操作流程和规范。目前,应施产地检疫种子192.398吨,苗木1450.63亩,实际检疫种子192.398吨,苗木1450.63亩,产地检疫率100%。调运检疫的种子2吨,苗木1382.3023万株,木材14.3417万立方,花卉0.6177万株,药材200.532吨,调运检疫率100%。复检苗木1258.509万株,木材1.672万立方,未发现有林业检疫性和危险性有害生物。
5、强化执法工作,威慑和打击违法行力
今年4月25日,以市林业局正式文件印发了开展2017年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一是加强复检、实行复检工作月报告制度,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周报告制度;二是强化产地检疫,把产地检疫合格证作为办理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的依据;三是省际间调运应施检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严格执行《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制度;四是加强与森林公安、林政稽查、木材检疫站、检疫执法大队等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截止2017年10月30日,执法行动已经全面结束,本次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全市共组织78次专项行动,出动人员383人次,与相关部门联合检查45次,与相关区域联合检查1次。检查生产经营涉木单位197个、检查木质包装箱、线缆盘815个,检查苗木花卉基地155个,共检查种苗花卉92.6638万株,检查竹木材74907.6立方米。办理检疫案件5起,其中隆阳区3起,昌宁县2起,龙陵县0起,施甸县0起,腾冲市0起。办结案率100%,涉案金额42.6万元,处罚罚款0.58万元。
6、强抓项目实施工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局(保林联发[2016]60号)文件精神,为提高产业建设质量,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核桃、石斛病虫害的监测与防治工作,我局在全市五县区分别设置核桃病虫害防治固定监测点5个,石斛病虫害防治固定监测点5个,进行监测与调查。同时,在扶贫挂钩村设置的核桃病虫监测点,进行了核桃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培训100人次。在施甸县姚关镇开展1期石斛病虫害防治培训,培训100人次。直至目前,完成了监测点的选点和监测标志牌的制作,监测工作已全面完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核定事业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3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65,98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4,473.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131,515.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5,988.00元,其中:本年收入734,473.00元,上年结转131,515.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4,473.00元(本级财力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5,988.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65.9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734,473.00元,项目支出 131,515.00 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102,108.00元(其中: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00,308.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农林水支出632,365.00元(其中:21302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34,473.0000元(工资福利支出601,993.00元、商品服务支出132,480.000元),项目支出131,515.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3,246.00元,比上年预算增32,246.00元,同比增长153.5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分析说明:我站因公出国(境)的机会少,所以未安排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8,246.00元,比上年预算增17,246.00元,同比增长1,724.60 %。变动原因分析说明:我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重,上级来检查指导工作的次数增多,相应比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用。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3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15,000元,同比增长75.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增 15,000.00元,同比增长 75.0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本年全市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增多,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量较大,需要定期到林区和各县市区开展有害生物的疫情监测、防治等工作,增加了公务用车次数,我局工作地主要是林区,现有1辆执法用车,车辆已使用了10年,耗损相当严重,维修次数也相应增加,从而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为0,金额0元,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若单位不存在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可注明: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工资福利支出 601,993.00元,比上年增39193元,增幅为6.96%。增长原因是:工资调整;基本工资增长38800.00元,增幅为21.01%;津贴补贴减少12940元,减幅为4.75%;奖金增长3,225.00元,增幅为20.94%;调整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长10,108.00元,增幅11.21%。
(二)商品服务支出132,480.00元,比上年增加22,480.00元,增幅20.44%。增加原因是2018年公用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项目资金131,515.00元(上年结转),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新增加项目,上年结转项目资金131,515.00元,纳入2018年预算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132,480.00元,比上年预算增22,480.00元,同比增20.44%,占基本支出的18.04%,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