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6-8-06_B/2018-022601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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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能源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全县农村能源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全市以沼气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建设工作进行安排和督导,抓好全市沼气工程的质量和监督。并做好技术组织培训和管理工作。
3、负责农村能源试验、示范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搞好农村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推广工作。
4、及时向上级编报农村能源统计报表及工作情况。
5、完成林业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为8人,在职5人,退休3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四个意识”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明确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新征程的深刻内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推动保山市农村能源事业跨越发展。
贯彻国务院建设节约型社会,对节柴炉灶和太阳能的推广,以确保农村能源项目的检验和环境的保护。每年进行太阳能项目的申报、宣传、推广、实施、检查验收及综合的示范;对于贫困村开展太阳能热利用示范样板建设;为进一步推广太阳能热利用的普及,减低价值消耗,做好巩固工作。 建设内容包括农村能源项目管理、宣传推广、检查验收、督促指导、技术培训、能力建设、考核。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67,53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7,28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80,252.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67,532.00元,其中:本年收入487,280.00元,上年结转80,252.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7,280.00元(本级财力487,28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67,532.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7,532.00元,其中,基本支出487,280.00元,项目支出80,252.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171,228.00元,主要用于统发在职人员工资;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8,913.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的支出;
3.“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63,791.00元,主要用于公务费、工会经费、差旅费、福利费等;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87,280.00元,项目支出80,252.00元)。
基本支出487,280.00元:工资福利支出413,577.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591.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12.00元。
项目支出80,252.00元:2130299森林植被恢复费20,000.00元;2130299其它林业支出60,252.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63,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分析说明:出国交流学习机会少,不对此进行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8,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八项规定,不增加公务接待费。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35,000.00元,同比增长1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 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5,000.00,项目支出20,000.00,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项目增加,公务用车使用频繁。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为0,金额0元。(若单位不存在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可注明: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913.00元比上年减少17,087.00元,减幅为19.87%,减少原因:工资变动、人员增减引起缴费基数额变化;
(二)“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工资福利支出344,664.00元,减少203,836.00元,减幅为37.16%,减少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和岗位工资变动;
(三)“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商品和服务支出63,791.00元,增加7,691.00元,增幅为13.71%,增加原因:物价上涨、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及岗位工资变动。
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项目资金80,252.00元,比上年减少18,248.00元,减幅为18.53%,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中部分项目未结束,故纳入2018年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工会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等运行经费63,791.00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及岗位工资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