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6-8-06_B/2018-0226012 发布机构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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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种苗站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受保山市林业局的委托,负责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核发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行为;

2.组织林木种苗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技术交流,协助做好执法人员、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人员的资格认证(培训、考核);

3.编制上报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林木种苗生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以及林木种苗工程体系建设规划;

4.管理林木种质资源及林木新品种,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品种选育、审核、申报以及林木良种的繁殖、推广;

5.林木种苗采收、加工、调剂、储备及林木种苗产量预测调剂;

6.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林木良种基地建设、林木良种补贴等林木种苗工程的技术指导、审核以及验收;

7.履行有关林木种苗管理的各项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林木种苗管理站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为10人: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人,副科级领导职数2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四个意识”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明确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新征程的深刻内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推动保山林木种苗事业跨越发展。

1.积极做好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和收集保存:

2.完善林木种苗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各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建设,建立起机构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林木种苗行政管理体系。

3.完善执法体系:一是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众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强化依法治种、依法兴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林木种苗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二是加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加大推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实行标签制度的力度,争取实现我市种苗生产经营者全部依法持证进行生产经营;三是加强种苗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执法网络,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公正的执法队伍;四是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种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苗、乱引滥繁、虚假宣传、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

4.提高种苗质量:一是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继续加强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建立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林木种苗质量管理责任制,继续推行并完善林业重点工程造林使用良种壮苗的控制措施;二是建立健全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完成市级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的省级认证授权工作,同时完成县(市、区)及重点乡(镇)林业站设立检验员工作。初步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稳定的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队伍,提高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能力;三是完善市级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制度和县(市、区)林木种苗质量自查、自检制度,确保全市林木种苗受检率和合格率有较大幅度提高。继续大力开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工程造林使用的种苗,并将抽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加大处理力度。

5.加强林木种质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我市有着比较丰富的林木种质资源,然而在林木种质资源建设方面却大大落后于其他州(市)。因此今后的工作重点是加快林木种质资源建设工作,使华山松、红花木莲、楠木、香果、杉木、柏木、香樟、香椿等乡土树种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面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清查,查清野生乡土树种和珍稀树种的分布、数量、生长发育情况以及开发利用的可能性,并选择野生优良乡土树种的母树采种;查清引进树种的生长和推广情况,在资源普查的基础上,进行林木种质资源区划,以便进一步对其进行管理、开发、利用。

6.规范林木种子(苗)采购:全市的林木种子(苗)的采购,严格遵守《保山市林木种苗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标议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或零星采购等方式,把握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诚信的原则,分别通过育苗前招标或者是育苗后招标的方式完成全市的种苗采购,满足苗木的需求,达到“优质、高效、低价”的目的。

7.提高全市良种使用率:一是加大我市良种申报力度,全市围绕着主打产业的树种,主要从核桃、腾冲红花油茶、石斛、澳洲坚果、糯橄榄等产业来申报良种;二是引导全市定点采种(采穗)和定点育苗基地转型,引导一些有能力的两定基地(特别是定点育苗基地)转变为其他树种的两定基地。

8.推进申报良种审(认)定工作进程:加强林木良种审定、非主要林木品种登记等事项的选育方案、登记痕迹、基础数据调查、分析、申报等各项前期工作,推进申报良种审(认)定工作进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692,11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2,78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739,326.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92,112.00元,其中:本年收入952,786.00元,上年结转739,326.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2,786.00元(本级财力952,786.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92,112.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92,1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952,786.00元,项目支出739,326.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728,064.00元,主要用于统发在职人员工资;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5,593.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的支出;

3.“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78,949.00元,主要用于公务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

4.“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180.00元,主要用于独子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52,786.00元,项目支出739,326.00元)。

基本支出952,786.00元:工资福利支出728,064.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949.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00元。

项目支出739,326.00元:2130205森林培育600,000.00元;

2130299其它林业支出139,326.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林木种苗管理站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分析说明:出国交流学习机会少,不对此进行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八项规定,不增加公务接待费。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 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编制,不对购置费进行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无需预算运行维护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为0,金额0元。(若单位不存在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可注明: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5,593.00元比上年增加25,893.00元,增幅为21.63%,增加原图:工资变动引起缴费基数额增加;

(二)“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工资福利支出728,064.00元,增加93,664.00元,增幅为14.76%,增加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和岗位工资变动;

(三)“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商品和服务支出78,949.00元,增加27,949.00元,增幅为54.8%,增加原因:物价上涨、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及岗位工资变动。

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项目资金739,326.00元,比上年增加529,326.00元,增幅为252%,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中部分项目未开始,部分项目已开始未结束,故纳入2018年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53,2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4,700.00元,同比增(减)86.67%,占基本支出的5.58%,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及岗位工资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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