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6-8-/2021-0305007 发布机构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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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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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1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3.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规划,完善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设置界标,协调自然保护区的林政、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管理;

4.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5.对保护区内湿地生态资源、水域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实施景观生态保护区的植树造林、护林防火、退耕还湿、退耕还草、退耕还林等项目工程;

6.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国内、外交流合作;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研、科考工作;

7.开展自然保护知识科普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区共管;

8.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开展参观、生态旅游等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编﹝2014﹞85号)、《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保山市设置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的批复》(云编﹝2015﹞50号)、《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保市机编﹝2016﹞20号)和《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0号)的文件精神,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为保山市林业局下属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管护局内设综合科、资源管理科、科普宣教科、北海管护站、青海管护站5个副科级职能科站,核定事业编制14人、实有13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凝聚共识提高战斗力。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抓好干部职工理论教育、宗旨教育、作风教育,提高政治站位,遵守政治规矩,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推动保护区管理工作向前发展。

2.努力实现四个目标促保护管理措施落地见效。一是坚持抓实治山理水工作,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二是坚持合理开发利用,实现生态效益明显提升的目标。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实现群众矛盾有效化解的目标。四是坚持统筹协调,实现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目标。健全保护区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农业、林草、水务、环保、执法、市场监管、乡镇等各方力量,综合对水质、水域资源、林业植被、野生动植物、周边环境、餐饮服务等进行管护和治理,使各项管护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3.扎实推进重点工作,提升保护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区内湿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强化项目支撑,积极申报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全力抓好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保护成效。三是加强协调,进一步理顺保护区林地、林木产权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模式,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旅游开发企业对保护区范围内林地、林木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逐步解决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形成共管共赢的良好局面。四是开展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指导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及科学发展,承前启后,制定管理目标,加强能力建设,科学保护管理,合理利用北海湿地资源与环境资源,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0.5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0.9万元,下降52.6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安排3个项目资金总额239万元,今年只安排2个项目资金总额51.8万元。项目减少,预算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0.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8.7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56万元(本级财力180.5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0.9万元,下降52.6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安排3个项目资金总额239万元,今年只安排2个项目资金总额51.8万元。项目减少,预算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0.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14万元,增长9.47%,主要原因分析今年调入一个职工相关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7.2万元,下降78.3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安排3个项目资金总额239万元,今年只安排2个项目资金总额51.8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6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23万元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3.2101103共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67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医疗保险中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2130204事业机构支出:102.2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等。

5.2130212湿地保护支出5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反映天然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6.2130210自然保护区等管理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反映自然保护区勘界方面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6.6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增减都需要进行说明)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6.6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增减都需要进行说明)主要是单位提高管理,加强财务监控力度,节约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增减都需要进行说明)无增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腾冲北海湿地建设和保护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发〔2017〕24号) 、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云南湿地生态监测规划(2015—2025年)》

三、项目实施单位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腾冲北海湿地是2016年1月云南省政府公布的第一批省级重要湿地,位于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区东北部12.5km处,地理坐标为北纬25°06'42"~25°08'49",东经98°30'55"~98°35'02",该区为大盈江水系源头,位于龙川江西岸,笼苁山东南。保护区总面积1629公顷,湿地面积215.69公顷。

北海湿地具有火山堰塞湖沼泽湿地和高原湖泊蔓延沼泽化的典型特征,是我国较为典型和独特的湿地。在现有的“浮毯型”沼泽草甸植被景观中,其“浮毯”厚度和湖水深度为全国罕见,而且也是我国西部湿地自然保护区中唯一有国家I级保护植物莼菜的天然分布地,具有金雕、黑鹳、野菱、海菜花、金荞麦等国家I、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另外也是狭域分布种粗壮珍珠菜的天然分布地。共有湿地维管束植物159种,分属52科122属,其中湿生植物130种,湿地鸟类9目16科51种,国家I级保护3种,国家II级保护物种14种,CITES附录II的保护物种6种;两栖动物和爬行动物40种,鱼类13种。因此,北海湿地有着极其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及科研价值、旅游观光价值和重要的生态功能,保护价值尤其突出,其环境的保护与维持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五、项目实施内容

1.进一步稳定北海湿地植物群落结构和提高原生植物种群数量,适生生境的湿地植物群落在恢复区将得到进一步恢复,对维护北海湿地生态安全,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增强保护区的科研监测与保护管理能力,保证保护区资源安全;2.加强北海站能力建设,与保护区周边4个社区开展社区共管工作,提升管护能力;3. 做好自然保护区宣传教育及科普工作。牢固树立“宣传开路”的意识,采取各种形式,及时、广泛地向社会各界宣传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保护政策、保护湿地的重要意义,不断提升周边社区群众、社会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4.维持管护机构正常运转,确保管护机构每项工作实施有保障。

六、资金安排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1﹞17号)安排5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通过对管护站基础条件的改善,足额保证管护人员的工资,加强管护设施的修缮与维护,努力提高保护区的保护、管理水平,使管理、服务水平提高1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不低于80%;2.印制宣传资料一批,不断夯实可普宣教基础。 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主题宣传为契机组织开展5期集中宣传活动,采取在景区、周边集市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宣传自然保护、湿地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湿地功能、效益及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特别是湿地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作用;同时结合工作需要,深入到保护区周边学校,开展科普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5期。通过开展多形式宣传培训活动,不断提升社区群众和社会公众对湿地的保护意识,逐步形成人人爱护湿地、人人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3.通过购买红外相机,提升保护区资源监测质量;开展综合治理,加强环境整治工作。4.维持管护机构正常运转。

八、项目实施成效

腾冲北海湿地具有火山堰塞湖沼泽湿地和高原湖泊蔓延沼泽化的典型特征,是我国较为典型和独特的湿地。在现有的“浮毯型”沼泽草甸(当地称草排)植被景观中,其“浮毯”厚度和湖水深度为全国罕见,而且也是我国西部湿地自然保护区中唯一有国家I级保护植物莼菜的天然分布地,具有野菱、海菜花、金荞麦、黑鹳等国家I、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另外也是狭域分布种粗壮珍珠菜的天然分布地。因此,北海湿地有着极其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及科研价值、旅游观光价值和重要的生态功能,保护价值尤其突出,其环境的保护与维持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通过项目实施,通过对基础条件的改善,管护站的行动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提高保护区周边社区干部群众、市民、游客对保护北海湿地重要性的认识,群众满意度和支持率明显提升。充分发挥可普宣教作用,使社区群众和社会公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生态文明理念,逐步形成人人关心湿地、人人爱护湿地、人人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使腾冲北海湿地这张名片更美更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相关公开内容的,需保留标题并在表述内容的位置注明“无”。)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79万元,增长8.7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调入1人,共增加在职人员1人相关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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