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6-8-/2023-0413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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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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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保市机编〔201620号)文件精神,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加挂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管护局、管护分局、管护站三级垂直”的管理体制,负责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保护利用规划并实施;

3.制定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管护局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等工作;

监督管理保护区开发利用;

组织开展保护区对外宣传、科普教育、科研科考、环境监测、社区发展等有关项目实施;

⒍组织开展保护区与国内、外交流合作;

⒎在管辖范围内行使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计财科、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

2.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

)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资源管护工作。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切实加强生物生态安全保护风险防范工作。持续开展综合巡护武装巡护,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和普法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

2.积极配合推动国家公园申建。根据国家、省林草局工作部署,各项工作必须为国家公园的创建服务,努力做好配合,主动融入改革大局。下一步将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的相关规划要求,按照10个专题方案积极配合推进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

3.进一步抓好科研监测工作。加强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监测,加大高黎贡山珍稀、濒危动植物和高黎贡山特有种的调查力度。继续做好高黎贡山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项保护工作高黎贡山森林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防范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科研监测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4.加强科普宣教。继续加大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力度,开展生物生态保护宣传。宣传要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提高广大公众对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的认识及参与度。探索自然教育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公众走进自然、体验自然,共享生态保护成果的基础条件和能力。争取项目共促社区发展,全力推动挂联社区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社区建设与保护事业双赢。

5.加强人才培养。一是创造有力条件,提供学习平台。鼓励在职干部职工、护林员、防灭火专业队员积极参加能力提升培训,支持基层工作人员、护林员开展林业技术钻研,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开展在职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二是打破交流壁垒。争取政策支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派下去、引回来”的工作模式,打破系统间交流壁垒,系统内及时进行轮岗交流,形成“能上能下”的人才交流机制。将想进步、有能力的干部职工、护林员、防灭火专业队员送到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上级单位跟班学习锻炼,培育一支总量大、素质高的本土人才队伍。三是在职称评定、荣誉申报、项目实施上向基层倾斜。兼顾基层人员因岗位、工种等原因项目参与度低、难出成绩的特点,破除论资排辈的观念,集中在基层一线选拔一批优秀干部参与单位的重大项目建设。

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对照中央和省、市委、市林草局机关党委工作要求,着力找准差距,强化责任,精心谋划抓落实,加大党员的学习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立足创新抓特色;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强化廉政建设,以“大抓项目年”为抓手,力争在资源管护、科研监测、推动国家公园创建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各项政策的落实,继续加强与挂钩社区的共建、共联;抓实保密、档案、创文创卫等各项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推动高黎贡山保护事业不断开拓前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3人。在职实有1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4人。

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1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7,575,34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908,10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10,035,488元,其他收入1,631,756.9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35,826,220.76元,同比增长112.84%。主要原因分析: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33,113,736元,主要是:1.在编人员每年一次晋级、202210月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转隶到我局8人造成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险缴费等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94,936元;2.根据部门职责和2023年部门重点工作计划,2023年计划实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项目、高黎贡白眉长臂猿重点栖息地恢复试点项目、高黎贡山及滇西区域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类园建设项目、高黎贡山腾冲分局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建设项目、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保山片区)专项经费等项目,造成项目拨款收入同比增加30,518,800元。

2.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0,035,488,主要是:隆阳分局增加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110,061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4,975,427元;腾冲分局增加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4,950,000元;

3.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7,058,849.24元,主要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5,908,104元,其中:本年收入55,908,10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908,10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33,113,736元,同比增长145.27%。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1.在编人员每年一次晋级、202210月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转隶到我局8人造成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险缴费等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94,936元;2.根据部门职责和2023年部门重点工作计划,2023年计划实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项目、高黎贡白眉长臂猿重点栖息地恢复试点项目、高黎贡山及滇西区域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类园建设项目、高黎贡山腾冲分局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建设项目、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保山片区)专项经费等项目,造成项目拨款收入同比增加30,518,8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575,348.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5,908,104元,其中:基本支出16,699,704,比上年预算增加2,594,936元,同比增长18.4%,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每年一次晋级、202210月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转隶到我局8人增加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险缴费;项目支出39,208,4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0,518,800元,同比增长351.21%,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职责和2023年部门重点工作计划,2023年计划实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项目、高黎贡白眉长臂猿重点栖息地恢复试点项目、高黎贡山及滇西区域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类园建设项目、高黎贡山腾冲分局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建设项目、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保山片区)专项经费等项目,造成项目支出同比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8,9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隆阳分局离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33,800元,主要用于缴纳保山管护局及隆阳、腾冲分局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56,904,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0,800元,主要用于缴纳保山管护局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隆阳分局离休人员基本医疗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1,000元,主要用于保山管护局及隆阳、腾冲分局缴纳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30,400元,主要用于保山管护局及隆阳、腾冲分局缴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600元,主要用于保山管护局及隆阳、腾冲分局缴纳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支出120,400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项目

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支出604,000元,主要用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高黎贡白眉长臂猿重点栖息地恢复试点项目;

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地支出11,358,000元,主要用于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831,000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527,000元、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2,000,000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建设项目资金8,000,000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支出2,074,300元,主要用于保山管护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支出11,088,000元,主要用于保山管护局及隆阳分局、腾冲分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动植物保护支出5,190,600元,主要用于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专项资金223,000元、高黎贡山及滇西区域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类园建设项目专项经费2,926,000元、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专项资金2,041,6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21,935,400元,主要用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保山片区)专项经费14,020,000元、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补助经费4,022,700元、高黎贡山腾冲分局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补助经费3,892,7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251,9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041,53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6,4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704,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60,000元,较上年增加39,600元,增长6.3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14.2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60次,共计接待约600人次。

减少原因:本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公务接待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支出,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不必要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0元,较上年增加49,600元,增长9.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元,较上年增加49,600元,增长9.0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增加原因:本部门公务用车多为林区道路用车,路况复杂,车辆损耗较大,随着油价上涨增加相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保山管护局部门申报项目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2023年保山管护局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1.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加强和完善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地保山辖区生物多样性监测成果资料、数据信息整理;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野外资源巡护管理,及时发现和打击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活动;加大高黎贡山生物生态保护力度,充实配置野外巡护监测和林政执法装备设备,提升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能力;实施基层管护站点(哨卡)维护修缮,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加强国家公园建设及生物生态安全宣传、研讨培训、科普教育提高工作效率和综合服务能力、宣传展示能力,促进高黎贡山知名度不断提高。

2.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收集整理以高黎贡山为核心的滇西片区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基本信息,建立高黎贡山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数据库1个,形成高黎贡山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名录1个;完成高黎贡山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类园建设规划,确保专类园建设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大于等于98%;组建高黎贡山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专家委员会1个,加快与3个以上科研团队建立合作关系;加强科技人才数培养和培训;促进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综合能力不断提高,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3.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依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和用途,结合保护地管护建设需求,确定实施高黎贡山边境地区“森林眼”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建设项目设计和监理及审计等项目。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项目按批复的数量、规模实施完成,项目完成率、资金使用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100%;高黎贡山保山片区森林防火能力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保护完整,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93.7%;保护地的保护得到社区公众的认可和参与90%以上。

4.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开展鸟类、兽类、外来入侵植物、动物资源利用监测鸟兽各20种、30次,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能力提升建设及培训360人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资源保护管理和能力建设加强,81443公顷管护面积,管护率达90%以上;项目完成进度及资金兑付及时率90%;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开展专项保护、开展宣传展示、开展管护基础设施维护改造;高黎贡山知名度不断提高,公众得到受益;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完整,森林覆盖率达93.7%;保护区周边区公众对保护工作满意度90%以上。

5.高黎贡白眉长臂猿重点栖息地恢复试点项目。绩效目标:根据现有长臂猿食源植物等速生树种,进行育苗培育;造林面积大于等于10000亩、栖息地恢复期间进行植物监测次数大于等于4次;通过栖息地恢复和廊道建设,改善栖息地生存环境,保障高黎贡山白眉长臂猿的种群数量大于等于90%;保护区周边社区群众对本项目的满意度90%以上。

6.高黎贡山及滇西区域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类园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在高黎贡山建立具有收集、保育、研究、拯救、展示、监测等综合性功能的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类园,为以高黎贡山为核心的滇西片区的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近地保护、科学研究、长期保存和永续发展提供基地和平台。主要完成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类园园区规划面积150亩,修整约1025.10平方米;专类园园区管护监测道路2478.64米(包含1个小型停车坪);修建150平方米大棚温室2个;修缮用于极小种群水生植物保存的水塘1个;园区科普宣传展示系统;园区精细化管理监测体系;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展示。

7.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保护区资源保护得到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基础管理站点条件改善、科研监测项目得到顺利实施、国家公园宣传教育工作明显推进、社区发展与自然教育得到巩固,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项目的实施确保了保护区的生物及生态安全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保护区的全面发展夯实基础;召开保护区工作会议69人次参会、3天,生物多样性、国家公园培训60人次、3天,保护区管护面积81443公顷、生物走廊带面积4848公顷,开展46条(块)样线样地样点监测,中缅边境、行政结合部、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及周边社区巡护、检查、稽查,防火检查、督查8次,野外巡护5次;纳入年度计划,通过省、市(市区)各级督查检查和考核100%;为周边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经济收入95%以上;保山生态建设的重要基地、生态文明建设的展示窗口示范展示率到达95%以上,涵养水源、改善了周边社区的生产生活用水达到95%;源头上改善了怒江、龙川江流域的水质达到95%

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建设项目。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搭建保护区监测监管平台,实现对生物多样性数据、生物生态安全、森林防火、资源巡护监测等的有效管理,逐步建立保护区数字化管理体系,提升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安全工作科技含量,为保护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5套森林眼视频监控前端,森林眼铁塔3座,建50套森林哨卫视频监控系统,建31个管护点哨卡4G/5G动态传输、专线传输及相关储存系统,建29个管护点哨卡生活供电设施;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森林覆盖率93.70%;保护区周边社区公众满意度90%以上。

9.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保山片区)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项目招投标及开工建设工作;建标准化数据中心机房1个,生态网络感知系统传输网络建设37套,400台自组网红外相机、60台自组网手持终端、60套自组网AI监控摄像头、20套自组网气象观测站、30套声波记录仪、6套固定式自动气象站、6套固定式水文监测仪、800台标准版红外相机、10套无人机、10套微单相机,野外装备100套,态网络感知系统监测平台数据工程1套;营造公众参与、科普宣教的保护氛围95%以上;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得到科学的保护95%以上;综合保护能力建设水平提高,保护模式得到推广,与科研团队建立稳定良好的合作;

10.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以维护生态建设为目标,围绕全市年度森林火灾次数控制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组建1100人常年森林消防队伍,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参与巡山护林、宣传教育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95%以上;受益人群覆盖率95%以上;保护成效显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效益显著;保护区周边林农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满意度95%以上。

11.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基于高分辨正射遥感影像,对大塘、自治辖区内长臂猿栖息地连通性进行评估分析;高黎贡白眉长臂猿栖息地修复与廊道建设,包括:开展自治站辖区4个家庭群之间的廊道建设,促进不同家庭之间的基因交流和扩大单个家庭群的栖息范围。包括洞滨河、大竹坝河两条河流上共架设3条绳索廊道,每条廊道需要5根绳索,保证猿群自由畅通。在自治站、大塘站长臂猿生活的栖息地林窗及边缘等缺乏联通性区域,精准修复长臂猿分布及周围退化生境,补充种植长臂猿食源植物,恢复长臂猿栖息地;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种群数量调查与保护。包括:在大塘、自治站辖区同步开展一次长臂猿大调查,进一步摸清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腾冲辖区长臂猿种群数量,建立长臂猿家庭群档案,制定保护措施。根据辖区内长臂猿档案定期跟踪监测,掌握其食物种类及种群动态变化;在大塘、自治社区、学校开展1期长臂猿保护宣传活动;长臂猿监测驻点建设。根据长臂猿分布范围,合理布设野外监测驻点,共建设长臂猿监测驻点4个,为有效开展监测提供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保山管护局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341,4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100元,同比减少5%,主要原因分析:因本年度不产生租赁费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资产总额57,756,626.91元,其中,流动资产3,215,765.96元,固定资产34,392,670.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799,198.17元,无形资产2,269,652.49元,政府储备物资79,34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70,403.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43,294.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9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49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16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5,00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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