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6-8-/2023-0414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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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3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承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草地、湿地的现场核查。组织开展跨区域或重大林草行政案件的查办工作。承担涉林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组织开展全市林草行政案件的交叉检查、随机抽查、调度工作。负责市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承担市级森林资源管理年度监督检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保山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保山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核查调度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努力完成好防治目标任务,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5%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以上;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2.有序推进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根据《保山市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于2023年5月底,依托全国草原有害生物监测测报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平台,完成全市草原有害生物数字化标本库和相关数据库的相关数据录入,按质按量完成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3.根据《云南省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总体要求,2023年9月前,完成全省重点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结果报告、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
4.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扎实开展五年攻坚行动和专项普查工作,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深入排查本辖区外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行为,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疫情,采取强有力措施除治,及时清理松科枯死木,有效防范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风险,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
5.持续开展外来有害生物红火蚁、薇甘菊等的监测与防控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财务总收入2,131,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31,5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0元。
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141,213.2元,同比增长115.24%。主要原因分析:1.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本单位新增4名职工,导致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增加250,8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2,131,500元,其中:本年收入2,131,5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31,5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161,200元,同比增长119.67%。主要原因分析:1.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本单位新增4名职工,导致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增加250,8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支出2,131,5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31,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30,7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10,400元,同比增长98.92%,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本单位新增4名职工,导致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商品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00,8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0,800元,同比增长501.6%,主要原因分析: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增加250,8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4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4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6,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以及职工医疗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9,1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支出1,457,5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363,9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资本性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2》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元,增长10.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本单位2022年、2023年均无出国(境)计划,故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20次,共计接待约60人次。
增加原因:因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情况:我单位公务车严格按照《保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管理使用,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内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绩效目标:(1)人工清除面积500亩,清除2次,累计作业面积1,000亩,无公害防治率100%。(2)草种替代恢复面积100亩,草种发芽率85%及以上。(3)固定标准地监测覆盖率100%,监测数据材料归档齐全。
2.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检疫经费,绩效目标:(1)完成全市范围松材线虫病易发区松林开展监测2次,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松材线虫病疫确保0发生。(2)完成全市范围内薇甘菊易发区、常发区林地应施监测面积82.86万亩,开展监测2次,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全市发生区域的防控工作,全面控制薇甘菊扩散,新发生疫点实现1年内根除。(3)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90%以上;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成灾率3‰以下;种苗产地检疫率100%。(4)开展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宣传1期,发放宣传图册500册。(5)开展全市松材线虫病普查实操技术培训一期。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3,700元,较上年增加73,000元,增长6.05%。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本单位新增4名职工,导致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运转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资产总额1,436,396.32元,其中,流动资产188,562.32元,固定资产1,144,1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000元,其他资产97,7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8,431.5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5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9项,账面原值186,26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