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6-8/20240305-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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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300000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评价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资源数据核查专业技术工作。指导全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停止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保护工作。组织全市森林和草原防火监测管理。协调推进林业和草原大数据产业发展,承担林业和草原部门信息化和林权交易(收储)业务的应用及数据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草原湿地保护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知道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实施草原湿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退耕(牧)还草、还湿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火灾监测中心、生态公益林管理站、草原和湿地监督管理站、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开展全市490.86万亩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主要用于责任制检查考核、资源档案建设、信息化管理、政策宣传、技术业务培训以及对各县(市、区)和责任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加强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档案。配合省级、国家开展退耕还林管理等工作,并做好迎接国家林草局等相关部门的检查以及省林草局、财政厅的年度检查考评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2.以维护生态建设为目标,围绕全市年度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组建1支40人常年森林消防队伍,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参与巡山护林、宣传教育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部门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财务总收入6,861,5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61,24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30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378,860元,同比下降5.23%,主要原因分析:林业草原生态恢复保护、省级森林防火、森林植被恢复等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6,861,240元,其中:本年收入6,861,24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61,24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379,160元,同比下降5.24%,主要原因分析:林业草原生态恢复保护、省级森林防火、森林植被恢复等项目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61,54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61,240元,其中:基本支出3,348,2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92,500元,同比增长13.28%,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和人员招考,本单位2023年新增7名职工,新增公务用车编制1辆;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3,513,04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71,660元,同比下降18.01%,主要原因分析:林业草原生态恢复保护、省级森林防火、森林植被恢复等项目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0,3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9,000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8,04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64,4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医疗费补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5,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

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2,659,500元,主要用于统发在职人员工资和公共支出、差旅、培训、公车运行、接待等支出;

213020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公益林和退耕还林管理项目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林、退耕还林管理、监督、检查、考核、指导等工作。

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55,000元,主要用于专业扑火队森林防火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5,000元,较上年增加255,000元,增长8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项目增多,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推进所需与各级部门沟通交流以及技术指导及督查,工作人员往来次数增加。二是物价上涨,公务接待费也随之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75,000元,较上年增加250,000元,增长1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000元,较上年增加250,000元,增长1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一般公务用车增加编制1辆,需相应增加公务用车维护费以支持车辆运行;二是专业防火队增加9辆车的运行费用。三是本单位公务用车老化严重、年久失修,车辆运行维护费大幅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全市490.86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工作,全市提供4624个护林员岗位,有效解决农村部分劳动力就业问题;完成全市农户补偿金的兑付工作,农户切实享受国家政策补贴;开展公益林技术业务培训,做好公益林监测、资源档案建设、公益林信息化管理,对县级以下部门开展检查指导,对增加林分蓄积、涵养水源效益、林区稳定、经济持续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通过项目实施,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逐年提高。

2.2024年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以维护生态建设为目标,围绕全市年度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组建1支40人常年森林消防队伍,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森林资源;完成扑火知识技能培训、演练次数,做好扑火机具配备率;参与巡山护林、宣传教育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资产总额1,068,262.51元,其中,流动资产58,545.14元,固定资产789,154.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5,056.95元,其他资产135,50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9,277.7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4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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