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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240307-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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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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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600000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4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4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0号)、《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委托行使林草行政执法权的通知》(保林草发〔2023〕4号)、《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明确局属二级单位部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承担的主要职能:一是负责组织全市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二是负责全市林草引种及林草种质资源管理工作;三是负责全市园艺植物新品种(林业和草原部分)申报注册登记技术工作;四是组织实施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标准;五是受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委托行使林草种子和植物新品种相关的行政监督、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权;六是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明确承担组织国有林场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并监督实施、承担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保山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涉林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种质资

源管理办公室、质量监督检验办公室、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种苗行业管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林草种质资源调查保护。结合我市生态建设、林草产业发展的需要,积极组织开展全市林草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存工作,统一制定工作方案,争取利用3至5年时间率先完成我市重要乡土树种的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并建立全市林草种质资源数据库。

2.加快林草良种基地建设。在抓好国家、省级重点林草良种基地建设的同时,筛选确定一批市级重点林草良种基地进行重点扶持建设。

3.建立和完善林草种子生产供应体系。根据各县(市、区)建立的各类林草种子基地情况,结合我市林草产业、生态建设等用种情况及各基地种子的采收、加工、检验和贮藏情况,建立起全市统一调剂使用机制,合理安排基地种子的调剂使用,逐步提高基地供种率和良种使用率,充分发挥种子生产基地的作用。同时,以保障各级林草重点工程造林和生产供应良种壮苗为目的,选择基础设施条件较好、育苗水平较高的国有苗圃、育苗龙头企业建立一批保障性苗圃,优先在保障性苗圃中落实良种育苗的补贴政策,加强科技支撑,改进育苗方式和技术,提高苗木质量和生产供应能力。

4.促进特色林草种子产业发展。大力推进我市特色林草种子产业发展,组织开展景观植物驯化、栽培和选育工作,大力培育具有保山特色和竞争力的名特优新品种,建设苗木基地,打造优势品牌。同时加大对林草种子生产经营龙头企业在资金、信贷、融资、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使我市建成一批有规模、上档次的区域性林草种子交易市场和林草种子交易集散地,为林草种子供需各方提供交易场所。

5.提高林草种子质量与市场监管水平。以县(市、区)为基础加强育苗种源管理,科学确定主要造林树种采种(穗)区,实行定点采种(穗),确保育苗品种清楚、来源清楚、销售去向清楚。

6.强化科技支撑。要将主要造林树种良种选育纳入我市各类科技计划,重点开展育种理论方法技术、分子生物技术等基础性、前沿性研究以及高生产力种子园和采穗圃、母树林营建技术、种子生产加工检验技术、品种改良技术、无性系选育及无性扩繁等实用技术研究,积极开展林草良种科技领域的省内外交流与合作。

7.严格执行引种审批制度,加强跨行政区域和生态区域的引种监管,加大品种审定与保护力度。严格按照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和标准,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林木品种审定的申报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50,1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66,400,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上年结转83,751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251,249元,同比下降13.95%。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5,000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233,249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66,400,其中:本年收入1,466,400,上年结转收入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6,4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305,000元同比下降17.22%。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5,000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287,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50,15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66,400,其中:基本支出1,416,400比上年预算减少18,000元同比下降1.25%,主要原因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5,000元;项目支出50,000比上年预算减少287,000元同比下降85.16%,主要原因分析“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减少57,000元,森林植被恢复资金减少200,000元,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资金减少3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6,9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2,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7,4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00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支出1,13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独生子女费,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医疗费,支付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等。

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林草良种选育、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林草种子技术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经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我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0,较上年减少25,000,下降83.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较上年减少25,000较上年降幅较大。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较上年减少25,000较上年降幅较大。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减少原因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机构改革时,计划将车辆及编制划转到我单位,我单位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了预算。后因客观条件不允许,该车辆及编制并未划转至我单位,我单位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未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部门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2023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为服务对象提供种苗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并对其进行种苗生产经营、良种繁育等相关的技术培训,提高林草工作人员林业技能和服务对象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林农创收。

2.标准化建设经费,绩效目标:申报地方标准至少1项。

3.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为服务对象提供种苗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并对其进行种苗生产经营、良种繁育等相关的技术培训,提高林草工作人员林业技能和服务对象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林农创收。

4.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补助经费,绩效目标:组织林草良种选育、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组织林草种子技术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资产总额209,596.47,其中,流动资产84,125.94,固定资产125,470.53,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969.0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57.3。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3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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