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6-1-03_F/2015-1224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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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展速度与增长速度
发展速度和增长速度都是用来表示某一时期内某一种经济指标发展变化状况的动态相对数。它们都把对比的两个时期的发展水平抽象成为一个比例数,来表示某一事物在这段对比时期内发展变化的方向和程度,分析研究事物发展变化规律。但两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发展速度是反映某种社会现象发展程度的相对指标,它是报告期发展水平与基期发展水平之比,也就是把基期发展水平定为1(或100%),报告期发展水平相当于基期水平的相对数值。
增长速度是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增长程度的相对指标,它是报告期增长量与基期发展水平之比。
2、平均增长速度
平均增长速度表明社会经济现象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逐期平均增长变化的程度,它不能根据各个环比增长速度直接求得,但与平均发展速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数量关系:平均增长速度二平均发展速度-1。
平均发展速度是一种根据环比发展速度计算的序时平均数,由于各时期对比的基础不同,所以计算平均发展速度不能采用一般的序时平均数的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分为水平法和累计法。
3、“番”与“倍”
增加一倍,就是增加100%;翻一番,也是增加100%。除了一倍与一番相当外,两倍与两番以上的数字含义就不同了,而且数字越大,差距越大。如增加两倍,就指增加200%:翻两番,就是400%(一番是二,二番是四,三番就是八),所以说翻两番就是增加了300%,翻三番就是增加了700%。“番”是按几何级数计算的,“倍”是按算术级数计算的。
4、当年价格与可比价格
为了分析指标的变动情况,不同情况—F应分别采用当年价格和可比价格。
当年价格就是报告期当年的实际价格,反映当年的实际情况,使国民经济指标互相衔接,便于考察社会经济效益,便于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之间进行综合平衡,需要反映当年的实际收入情况时就应采用当年价格;可比价格也叫固定价格,它是用某一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作为固定价格来计算各个时期的产品价值,目的是为了消除各时期价格变动的影响,保证前后时期之间、地区之间、计划与实际之间指标的可比性。
5、通货膨胀与物价上涨
通货膨胀与物价上涨是不同的经济范畴,但两者又有一定的关系。通货膨胀,是一种货币现象,指货币发行量超过流通中实际所需要的货币量而引起的货币贬值现象。通货膨胀最为直接的结果就是物价上涨。
在正常情况下,市场上流通的货币与商品流通中实际需要的货币应保持一定的比例,如果货币发行量过多,超过一定的额度,就会引起通货膨胀,货币贬值。
6、价格的翘尾影响
“翘尾”因素,是指上期物价变动因素对下期价格指数的延伸影响,也称滞后影响,是计算同期比价格指数中独有的、上年商品价格上涨对下一年价格指数的影响部分。如某一商品2006年前6个月价格均为每公斤0.5元,7月份上涨到1元,一直到2007年12月份均保持同一价格,虽然2007年价格保持稳定,但计算出来的2007年前6个月的同期比价格指数却为200%,表明价格上涨一倍,这就是这一商品价格指数中的“翘尾”因素,是上年7月份价格上涨对下一年上半年价格指数的滞后影响。
7、“百分数”与“百分点”
百分数是两期数据相除(或再减1),表示事物的发展速度(或增长速度),百分点是两个百分数(去掉百分号)相减,表示事物的增长量,是百分数的增长量(如比重等)。
8、“同比”与“环比”
发展速度由于采用基期的不同,可分为同比发展速度、环比发展速度和定基发展速度。
同比发展速度主要是为了消除季节变动的影响,用以说明本期发展水平与去年同期发展水平对比而达,到的相对发展速度。如,本期2月比去年2月,本期6月比去年6月等。其计算公式为:
同比发展速度二本期发展水平/去年同期发展水平100%。
环比发展速度是以报告期水平与其前一期水平对比(相邻期间的比较),所得到的动态相对数,表明现象逐期的发展变动程度。环比分为日环比、周环比、月环比和年环比等。如计算一年内各月与前一个月对比,即2月比1月,3月比2月,4月比5月12月比l1月,说明逐月的发展程度。
统计知识系列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