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6-1-/2021-0303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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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这是党中央提出的三项重大国民经济核算改革任务,简称三大核算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借鉴国外经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制定了《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方案》《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三个方案。《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和《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方案》2017年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2015年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
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是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一种方式,指各省(区、市)生产总值核算由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各省(区、市)统计局共同参与,按照统一的核算方法,遵循真实准确、规范统一和公开透明的原则,统一核算各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和国内生产总值在总量、速度和结构上的基本衔接。市级和县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参照省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式组织实施。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将分级核算方式下的“各算各账”改革为统一核算方式下的“共同算账”,从根本上解决了地区生产总值分级核算方式下数据不衔接的问题。通过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按照统一的核算方法,使用统一的数据来源,对于提高生产总值核算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科学研判经济运行形势,制定宏观经济政策,都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 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
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指按照科学的核算方法,遵循真实准确与审慎核算相统一、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国际标准与我国实际相协调的原则,分别编制全国资产负债表和各省(区、市)资产负债表,以全面客观地反映全国和各省(区、市)的资产、负债和资产净值状况。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可以摸清存量“家底”,从宏观上把握全国和各地区的资产和负债状况,对于提高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的稳健性、科学性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利用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通过分析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中各机构部门的债务情况,可以识别潜在风险点,预判潜在风险,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风险。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标志着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由注重流量核算向流量核算与存量核算并重转变,对于完善统计体制,健全核算体系,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3、 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以资产核算账户的形式,按照统一的统计规范和核算方法,对全国或地区主要自然资源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化、质量及其变化进行分类核算,以定期评估全国或地区的自然资源存量、质量及变动情况,揭示经济主体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占有、使用、消耗、恢复和提质的活动情况。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有利于推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和监测制度,提高自然资源统计监测数据质量,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具有重要的作用,能够为建立绿色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提供量化指标信息支撑。
(摘自《中国国民经济核算知识读本》,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