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6-1-/2021-012501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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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召开“七人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保山市组织市、县(市、区)“七人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人普办共180余人参加会议。会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东伟同志要求,市、县(市、区)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七人普”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同时,印发了《保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三方面推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七人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市人口普查工作。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人口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目前部分县(市、区)经费保障不足、经费落实状况仍不够理想,“两员”选聘难、工作进度缓慢等问题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充分发挥和调动各种有利因素,把人口普查工作抓实抓好抓细,高标准、全方位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普查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要确保数据质量,把全面准确依法贯穿普查工作始终。要坚持不重不漏,确保普查对象全覆盖。要坚持质量第一,确保普查数据填报准确。要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三是要主动担当作为,确保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级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好物资保障,省级补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负责落实解决。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两员”选聘和培训工作,要在“年轻化、知识化”上做文章,选聘熟悉村情、社情,熟练操作智能手机并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两员”,确保在8月15日以前完成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8月20日之前按小区数的105%选聘普查员、每4-5个普查小区选聘1名普查指导员的要求,初步形成“两员”名单,8月底以前完成“两员”选聘,8月底以前配合省人普办完成市县业务骨干对普查方案和工作细则的学习培训,做到准确理解把握普查各阶段操作规程和各项普查指标,9月底以前完成培训。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和宣传部门沟通联系,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好普查宣传,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普查、人人关注普查、人人支持普查的良好氛围。各级人普办要承担起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责任,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扎实做好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数据处理、资料开发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勇于担当、齐心协力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大与公安、卫健、民政等部门的沟通,确保9月底以前公安部门将户口整顿资料移交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卫健部门提供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民政部门提供火化人员相关行政记录,领取高龄补助人员信息。同时,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要严格遵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有效利用行政记录数据,认真组织现场登记,全力保障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做到疫情防控和人口普查“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