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6-1-/2022-0812005 发布机构 保山市统计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8-1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云南省统计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21〕2号)精神及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合格标准。《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国家合格标准为90分(该科目试卷满分为150分),合格证书有效期限为3年。我省合格人数为39人。

二、省内合格标准。根据我省统计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我省202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为:《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80分(该科目试卷满分为150分)以上,合格证书有效期限为1年。全省合格人数为28人。

三、请各级考务管理机构用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并及时办理证书核发等相关事宜。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