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6-1-/2023-0208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统计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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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为深入贯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统计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云南省实施办法,把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年终述职述法重要内容,推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

开展。

(二)加强执法检查,全面规范依法治统。一是坚持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重视对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全体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提升统计执法效率。二是推进“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云南省统计局统一部署,市统计局赴抽中的县(市、区)对随机抽取的28家企业和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未因与本部门、本系统有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不好被通报的情况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法治意识。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市统计局12月向全市统计系统印发《保山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保统发〔2021〕15号),对全市统计系统“八五”普法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年内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及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所涉法律法规专题普法宣传。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2月,市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保山调查队、隆阳区统计局在隆阳区马里社区文化广场联合开展《宪法》《统计法》宣传活动,呼吁社会公众忠于宪法、遵守法纪,依法配合

统计调查工作,强化尊法守法意识。

(四)加大统计监督力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一是数据质量核查常态化。市局“四上企业”相关专业人员都按要求开展了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核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查看资料与企业座谈等方式,对企业联网直报数据进行实地核查,针对核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二是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工作。针对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环节,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统计业务现场指导和调研活动,督导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整理规范统计报表,理顺完善统计工作秩序,有力的促进了统计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五)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一是大力推进“放管服”、“减证便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着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办实事,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统计营商环境。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工作目标。三是按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件集中评查,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1年,市统计局没有发生行政执法案件。四是推广运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按照要求上报年度执法统计数据报告。五是按要求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报送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调解分析报告。2021年,市统计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应诉情形。六是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未发生不予回复或者不及时回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的情形。2021年,市统计局没有出现涉及人民法院裁判的情况,未发生不予回复或者不及时回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的情形。七是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0%以上。2021年,市统计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局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

二、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2021年市统计局顺利完成了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法治观念树得不牢、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对新形势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三是队伍力量、人员专业素养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二是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强化保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三是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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