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6-1/20240305-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统计分析 | 发布日期 | 2023-11-23 |
文号 | 浏览量 |
1—10月,保山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67.48亿元,同比增6.5%,较1—9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继续呈现回落态势。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一)重点县(区)增速回落较快。1—10月,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市达五成的隆阳区实现231.29亿元,增长5.6%,较1—9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施甸县实现40.32亿元,增长8.0%;龙陵县实现40.38亿元,同比增长6.0%;昌宁县实现50.10亿元,增长7.7%;腾冲市实现105.38亿元,增长7.7%。
(二)限额以上单位增速回落。1—10月,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17.98亿元,增长1.5%,较1—9月回落0.4个百分点。
(三)生活类商品零售保持较快增长。1—10月,全市烟酒类增长101.6%,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6个百分点;粮油、食品类小幅增长2.0%,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0.2个百分点;日用品类增长6.1%,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0.2个百分点;此外,石油及制品类(占限额以上零售业30%)增长10.4%,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8个百分点。
(四)互联网零售大幅增长。1—10月,互联网实现商品零售额0.95亿元,增长34.5%,较1—9月提高34.2个百分点,拉动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0.2个百分点。
二、存在问题
(一)汽车类消费增长乏力,影响零售额保持稳步增长。1—10月,全市限额以上汽车类实现零售额30.21亿元,占限额以上零售业比重25.6%,同比下降7.7%,拉低零售业增长2个百分点。
(二)退库单位多影响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2022年,有28户限额以上单位带去年同期数退库,这些出库企业对今年限额以上零售额保持持续增长影响较大。
(三)升级类消费需求不足。1—10月,体育、娱乐用品类同比下降29%,降幅较1-9月扩大9.1个百分点;文化办公用品类同比下降25.5%,降幅较1-9月收窄0.7个百分点;通讯器材类同比下降54.2%,降幅较1-9月扩大2.5个百分点。三个商品类别合计下拉全市消费品增速1.4个百分点。
三、建议
(一)加大限额以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入库工作力度,做到应统尽统。一是借助主管部门及乡镇社区力量,加大摸排,深入了解企业经营规模,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对于符合入库条件的,及时引导其进行纳统入库。二是加强跟踪监测,做好入库培育,对于规模临界企业做好专人专责定期跟踪。针对企业统计基础薄弱、入库资料收集难的问题,及时与企业进行对接,手把手指导企业做好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等资料的核对工作,确保申报企业成功入库。
(二)强化部门协调,发挥行业部门作用。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继续强化数据核查和审核,针对审核中发现的漏报、瞒报行为,打消企业顾虑,督促其如实上报数据;继续强化对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分析研判好消费市场,及时采取对策建议,解决实际困难。
(三)培育消费新增长点。一是充分发挥国务院、云南省印发的《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政策效应,推动城乡区域联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加快培育消费品市场新增长点,培植全市消费品市场增长基础和后劲。二是探索出台更具针对性的本地区促消费政策,稳住更多市场主体,落实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措施,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物流畅通。三是合理增加消费信贷,综合运用好消费信贷相关政策,支持居民刚需和改善性消费需求,稳定市场预期,打通消费市场循环。四是充分发挥保山市“地摊夜市经济”的效应,制定优惠政策扩大“地摊夜市经济”范围、提高“地摊夜市经济”质量,打造保山市新的夜市经济增长点。
(四)提升限额以上车企活力。加大车企支持力度,盘活企业现金流,组织引导商户开展“汽车+石油”“汽车+商超”“汽车+餐饮”等活动,助力车企发展。